合肥的人才引进政策

2024-05-06 20:05

1. 合肥的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落户合肥并工作的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硕士,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大专、高职毕业生,补贴标准三年内每人每年2万,1.5万,0.6万(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落户选择合肥市各区户政中心去办理,周末也可以去办。非全日制学历也可以(无所谓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在学信网上能查到即可)落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合肥的人才引进政策

2. 合肥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合肥户口政策1、夫妻投靠: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结婚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以及能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申报入户。(稳定的生活来源是指通过领取退休金或通过稳定的职业或其他正当的谋生途径获得不低于当年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经济收入。退休人员可凭退休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自谋职业的,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户籍民警调查核实后给予申报户口。下同。)2、父母投靠子女: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与子女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3、未满18周岁的子女投靠父母: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4、投资、兴办实业:个体工商户连续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私营企业年纳税5万元以上,且业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可凭《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票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业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业主的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自建或者单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请人须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出具有关部门签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单位分配住房的《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有效的证明。临时租借或者违章搭建以及外来人员集体宿舍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下同。)5、购买商品房: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凡在合肥市购买其他用途的商品房(如门面房、厂房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可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6、引进人才的入户条件: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合肥市紧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各类管理人才,应聘到合肥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工作的,且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有集体户口)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本、单位接收证明、户籍证明申报入户。另外,专业技术人员要提供职称证书,大专以上毕业生要提供学历证书。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申报入户;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有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的集体户口本,可申报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单位未立集体户的,由派出所专门统一设立集体户,登记为常住户口。凡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自主选择派出所,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先入户,后找工作。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落户后在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与原有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合肥市规定,被企业录用的高级“蓝领”可以直接落户合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可以得到10年,甚至终身的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在肥买房则能得到30万——50万元的补贴。领军人才配偶不愁找工作合肥市规定,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在合肥市入户。其子女在合肥市就学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照顾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一同来肥并愿意在肥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其工作;对就业确有困难的,由人事、劳动部门帮助推荐工作;配偶暂无工作单位的,其人事关系免费挂靠合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人才可享终身商业养老保险在合肥,经营管理人才年薪的数额,根据企业规模和创造的效益确定,一般可为职工平均收入的5至50倍。对有特殊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可以增发奖励工资,奖励工资可掌握在新创税后利润的10%以内。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按3年一个任期,凡任满第一任期、第二任期和第三任期且全面完成目标责任制指标的,由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所在企业出资,分别交纳10年、20年和终身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高级“蓝领”可以直接落户合肥企业正式录用的高技能人才,可凭有关材料、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在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合肥市居民同等待遇。获评“合肥市技能大奖”和“合肥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奖励每人1万元和2千元奖金。入选“合肥市首席技师”的,颁发荣誉证书,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3. 合肥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政策是政府吸收人才的有效方式,对国家急需人才实施特殊政策,支持地方引才项目,具体要求视地方出台法规而定。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不同的面积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不同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1、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2、留学归国人员落户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等材料;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技术或技能证书等材料;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合肥人才政策

4. 合肥人才政策

合肥人才补贴政策:1、对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个月以上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当年度按在本市实际工作月数,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0000元、5000元生活津贴,不受发放年限限制;2、对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引进的下列人才,在本市工作期间按以下标准发放生活津贴:省部级领军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特级技师人员、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每位人才享受以上相当层级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3、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从市外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按照极度紧缺、中度紧缺、一般紧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600元、400元、200元政府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人才申请对象:1、当年度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个月以上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在本市工作按聘用协议(劳动合同)、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进行认定,不受户籍或社保限制;2、2018年6月25日(含)后本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省部级领军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特级技师人员、全日制博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在本市工作按劳动合同、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进行认定,不受户籍或社保限制;3、2019年1月1日(含)后本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人事档案转入东阳,且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市人力社保局每年根据本市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编制《紧缺人才导向目录》,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引进年度的《紧缺人才导向目录》认定。法律依据:《合肥市引进人才补贴实施细则》第五条发放方式:引进人才补贴按3年分3次发放,分别以30%、30%、40%的比例支付。每次申请时,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时长须分别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在本市工作时长,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流水等进行综合认定。

5. 合肥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合肥人才补贴政策是指《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了补贴对象、补贴条件、补贴申请程序、补贴申请受理与审核、补贴标准(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与发放时间等。围绕企业和人才十分关注的稳岗安居等问题,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人群,通过提供人才免费租房、补贴购房以及发放岗位补贴等措施,让来肥各类人才边安居、边就业,努力营造出让人才来了就不想走的良好环境,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

合肥人才政策

6. 合肥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政策是政府吸收人才的有效方式,对国家急需人才实施特殊政策,支持地方引才项目,具体要求视地方出台法规而定。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不同的面积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不同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1、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2、留学归国人员落户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等材料;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技术或技能证书等材料;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7. 合肥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分别按照220㎡、180-160㎡、140㎡、120㎡、90㎡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二是新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照不高于90㎡、70㎡和50㎡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以上两条,较以往的人才租住补贴政策,对重点产业人才提高了补贴标准,取消了落户限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
同时,为适应人才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政策》提出允许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对应享受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可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1.强化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220m?、180-160m?、140m?、120m?、90m?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2.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肥就业,新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70m?和50m?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3.适应人才安居需要,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可分别按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放宽至当期限额的两倍。
4.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加大稳岗力度,对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5.深化企业技术合作,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实付工薪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
6.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创意文化产业。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

合肥人才政策

8. 合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落户合肥并工作的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硕士,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大专、高职毕业生,补贴标准三年内每人每年2万,1.5万,0.6万(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落户选择合肥市区内四大区(包河、蜀山、瑶海、庐阳)任意派出所均可,所落户口为该派出所所在的集体户。
落户所需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无所谓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在学信网上能查到即可)
落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照片
补贴对象与条件
法律依据:合肥市政府下发的《合肥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合肥紧缺人才目录》
1.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的硕士:
(4)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