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10 17:58

1.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方式包括:1、首页进入“公积金提取“应用;2、进入应用点击“省本级”进入办事平台;3、根据需求选择办事事项,也可以通过“我的待办”入口查询办事进度;4、根据要求填写提取申请表单,并拍照上传所需的材料,就能完成审批了。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2.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二: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核心办理提取审核。
 
三:经核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须在存折上打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还款记录)、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材料?
一、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三、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五、一次性付款买房: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3.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支付宝实名中心的公积金服务中的省直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支付宝提取1、点击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公积金
在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



3、点击公积金提取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省直公积金提取即可进行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4.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线下提取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经办机构(银行网点、服务大厅、省政务服务大厅)审核材料后电子扫描、在线审批、提取金额存入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账户。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3到5个工作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线上提取办理流程:在线提取的前提条件就是,得先在手机里面安装一个江苏政务服务官方软件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5.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线下提取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经办机构(银行网点、服务大厅、省政务服务大厅)审核材料后电子扫描、在线审批、提取金额存入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账户。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3到5个工作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线上提取办理流程:在线提取的前提条件就是,得先在手机里面安装一个江苏政务服务官方软件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6. 江苏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虽然公积金支持提取,但也有条件限制,一般只有以下几种情况才有机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住房所需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有购房、建房、装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另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目前有商业住房贷款需要偿还,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如果缴存人目前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提前公积金由于租房支出。2、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属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术,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这样可以减轻病患家庭的经济负担。3、生活支出提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被例为低保户,贫困户,那么在这种条件下,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家用。4、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离休、退休,或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江苏省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职工持提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等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为支付房租的,需提供所在公司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
3、申请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离职证明;
4、申请人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没有重新工作达五年时间,则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如是出国定居的,则需提供相关定居证明。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8.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江苏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如下: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2、公积金提取申请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会退还资料原件。如果资料缺失或资料不正确,会在审核时被当场退回,可根据相关提示重新整理好后再次申请;3、最后申请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等相关手续。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情形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8、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