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

2024-05-04 11:05

1. 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虽然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毕竟拥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与监督权,其与普通合伙人的关系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相比还是要密切一些,因而有限合伙人的人身因素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行是有一定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如果是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的同意;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而实际上导致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就应当要有全体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和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

2. 合伙企业转让份额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
一、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股权的规定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
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参见《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股权转让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中的转让财产份额,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类似,也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即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包括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这种情况下,财产份额转让后不会导致合伙人的增加,也不会有新的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中,不会破坏原有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仅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不是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判断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的有效要件,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财产份额的转让协议,而不是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但是一般认为,通知其他合伙人之前,不得以转让协议为由对抗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转让股权的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按照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伙企业的影响不像普通合伙人那么大。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虽然也会影响合伙企业的稳定和运行,但不会太严重。因此,本法对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不像对普通合伙人那么严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 有限合伙人转让份额给普通合伙人

法律分析: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以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是没有优先购买权的事实上也就没有不同意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转让份额给普通合伙人

4. 合伙企业份额转让

法律分析:一是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就象股份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或者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那样;还是需要象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那样经多数其他成员同意后才能转让。二是对该财产份额有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究竟是全体合伙人,还是仅有普通合伙人或者仅有有限合伙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5. 合伙份额转让

法律分析:合伙协议就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特别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合法有效,合伙人应严格遵守该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六)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份额转让

6. 合伙企业转让份额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7.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条例,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对外转让同意,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拓展资料一、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2、有限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时,应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以便其他合伙人做好准备,防止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合伙协议规定其他合伙人有购买权,也可以给其他合伙人时间考虑是否购买。3、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进行。合伙协议可以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转让程序,如协议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或者协议需要全体普通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或者受让人的资格条件,或者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协议的这些规定是合伙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有限合伙人应当遵守。二、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1、普通合伙人不能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2、一般不允许普通合伙人与公司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允许或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与公司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3、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应当执行合伙事务,但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加入和退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获取有限合伙企业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当会计账簿等财务数据侵犯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主张权利或对责任合伙人提起诉讼时,咨询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以了解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情况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8.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一、合伙人退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二、个人合伙哪些情形可以退伙
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是,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自愿退伙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另外还有点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并且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合伙企业法》第45、46条的规定退伙,需要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