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本地居民免税政策

2024-05-02 22:22

1. 海南本地居民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提到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海南本地居民免税政策

2. 海南免税政策

7月1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策执行,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放宽至每人每年10万元,谁受益

3. 海南免税政策

根据颁布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自2011年4月20日起,国内外游客和海南本岛居民在离开海南岛前,在三亚免税店凭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从三亚机场离岛的航班和日期信息,就可以在免税店内购买免税商品。
该政策规定,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
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扩展资料;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年满16周岁,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已购买机票、火车票和船票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有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旅游者持有旅游证件),外国游客持有护照)已经离开海南岛但没有离开该国,包括海南省的居民。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岛旅客购物免税政策的公告》。离岛免税购物每人10万元,次数不限。

海南免税政策

4. 海南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1、零关税。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2、低税率。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3、简税制。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探索推进简化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4、强法治。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5、分阶段。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
【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二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逐步推进简化税制,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
第二十八条 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进口征税商品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商品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第二十九条 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照进口货物征税;但是,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以及货物、物品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
第三十条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在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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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海南免税政策

根据明滚颁布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自2011年4月20日起,国内外游客和海南本岛居民在离开海南岛前,在三亚免税店凭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从三亚机场离岛的航班和日期信息,就可以在免税店内购买免税商品。
该政策规定,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
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激谨余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晌扮上的商品。

扩展资料;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年满16周岁,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已购买机票、火车票和船票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有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旅游者持有旅游证件),外国游客持有护照)已经离开海南岛但没有离开该国,包括海南省的居民。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岛旅客购物免税政策的公告》。离岛免税购物每人10万元,次数不限。

海南免税政策

6. 海南免税政策

根据颁布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自2011年4月20日起,国内外游客和海南本岛居民在离开海南岛前,在三亚免税店凭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从三亚机场离岛的航班和日期信息,就可以在免税店内购买免税商品。
该政策规定,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
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扩展资料;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年满16周岁,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已购买机票、火车票和船票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有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旅游者持有旅游证件),外国游客持有护照)已经离开海南岛但没有离开该国,包括海南省的居民。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岛旅客购物免税政策的公告》。离岛免税购物每人10万元,次数不限。

7. 海南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1、零关税。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2、低税率。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3、简税制。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探索推进简化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4、强法治。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5、分阶段。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
【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二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逐步推进简化税制,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
第二十八条 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进口征税商品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商品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第二十九条 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照进口货物征税;但是,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以及货物、物品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
第三十条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在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海南免税政策

8. 海南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1、零关税。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2、低税率。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3、简税制。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探索推进简化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4、强法治。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5、分阶段。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
【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二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逐步推进简化税制,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
第二十八条 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进口征税商品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商品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第二十九条 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照进口货物征税;但是,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以及货物、物品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
第三十条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在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