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了解廊坊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吗

2024-05-17 15:07

1. 有人了解廊坊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吗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进行查询,地址:金光道36号建设银行2楼,咨询电话:12329。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廊坊市人民政府-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有人了解廊坊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吗

2.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

首先告诉你的是,廊坊单位缴纳额度从10%~15%,个人缴纳也是10%~15%,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10%,如果要缴纳15%,则需要对多交的5%征税。因此一般都是10%
另外廊坊2011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9084元。最低为1817元,因为2010年廊坊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6337,月平均工资为3028元,最高缴费按照3倍计算就是9084元,最低缴费按照60%计算就是1816.8元,取整后就是1817元。
如果你工资收入大于9084,也是按照9084元交,如果低于9084元并且大于1817元,就按照你收入缴纳,如果低于1817元,则你按照1817元缴纳。
从廊坊目前看,最低公积金缴纳为1817*10%*2=363.4元/月(个人和企业存入的);最高缴纳为9084*10%*2=1816.8元/月(个人和企业存入的)。
公积金缴纳比例一般不下调,而且下调对个人不好,不建议下调。因为缴纳的公积金不用缴纳个税。

3. 廊坊社保怎么查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廊坊社保怎么查公积金

4. 廊坊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领取?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营业厅
  金光道32号二楼。贷款咨询:2054332;提取咨询:2054380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章 提取证明

  第十三条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单位证明,有以下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相应提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本人委托他人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四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证明:
  (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返还住房、公有住房或私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发票及其复印件或合法收据,也可以提供契税完税证明、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二)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房改协议及其复印件、合法交款收据及其复印件。
  (三)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付费发票及其复印件。
  (四)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付费发票及其复印件。
  第十五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凭证以及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每年提取一次。
  第十六条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其复印件、公安或房管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及其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十七条 职工离退休的,可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一种:
  (一)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及其复印件;
  (二)经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职工离退休审批表及其复印件。
  第十八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
  第十九条 职工调离本市并迁出户口的,提供调令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条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第二十一条 农业户口进城务工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管理账户两年后未重新就业的,应提供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七条 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向“中心”出具证明。
  第二十八条 职工持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在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九条 经“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5. 潍坊公积金查询的公积金查询

[1]个人公积金查询: 1、拨打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语音查询电话查询。2、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网点查询。3、登录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查找,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即可查询。潍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零五六三---巴一九八七零七,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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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潍坊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查询

上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网可查询最新最全公积金信息。提供哪些材料才可提取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一切都可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网找到答案。需准备的材料摘录如下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并根据不同支取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支取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需支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下列材料: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购买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付款30%以上);2、购买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3、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分房明细表或购房协议及交款收据;4、因城建拆迁而购房,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补偿计算表及补交款发票;5、职工在农村按规划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县以上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大修的有关证明材料。

7. 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查询方式如下:
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
3、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
4、单位财务部门查询。(可以查询到是否缴纳、公积金缴存银行、缴存多少个月、缴存多少、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8. 廊坊公积金怎么贷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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