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贷款监管升级,新增的三条红线的目的是什么?

2024-05-19 08:48

1. 互联网贷款监管升级,新增的三条红线的目的是什么?

2021年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互联网贷款监管升级,新增的“三条红线”定量指标:

1.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加强出资比例管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2.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强化合作机构集中度管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3.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
实施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低于50%”是目前绝大部分商业银行的限额指标,即该指标为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互联网贷款预留了一定空间,避免商业银行过度依赖合作机构来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三条红线的目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新设“三条红线”的初衷,旨在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做进一步规范,控制国内互联网贷款的整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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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贷款监管升级,新增的三条红线的目的是什么?

2. 消息称央行将“三道红线”试点房企商票纳入监控范围

6月30日,据财联社报道,央行已将“三道红线”试点房企商票数据纳入其监控范围,要求相关房企将商票数据随“三道红线”监测数据每月上报。
早在2020年8月,监管部门为控制房地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对重点房企按“红-橙-黄-绿”四档融资管理,并设置了“三道红线”,具体为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
“三道红线”试点房企,分别是碧桂园、恒大、万科、融创、中梁、保利、新城、中海、华侨城、绿地、华润和阳光城,这些试点房企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降负债目标。
市场有观点认为,目前商票数据暂未被纳入“三道红线”计算指标,不排除未来被纳入计算的可能性。不过,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则对《投资者网》分析表示:“商票属于供应链融资范围,这个是国家目前政策支持的方向。未来,从票据属性来看,不会进入三道红线的限制范围,只能是向更为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房企商票规模提升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投资者网》表示:“三道红线监管新规大大压缩了房企的债权融资空间,迫使房企利用企业自身信用大量开据商业承兑汇票来向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变相的债权融资,将企业资金链及运营风险向相关企业转移。”
“目前已经出现了不少房企商票违约问题,部分企业的商票存量已经超过2000亿,如果不将之及时纳入监管范围,则有可能导致市场整体信用风险提升与失控,引发宏观经济运行的风险。”柏文喜认为:“这是央行将‘三道红线’试点房企商票数据纳入其监控范围,要求相关房企将商票数据每月上报的主要原因,而且未来整个房企的商票数据可能也会纳入‘三道红线’计算指标。”
何谓商票?商票需基于真实的贸易活动,持票人可持有至到期由承兑人兑付,也可在到期前背书转让或向银行贴现。由于商票具有无因性,近年来融资属性逐渐增强。商票融资主要有商票贴现与质押、民间资本买断、互联网票据平台、票据资产证券化、标准化票据五种融资方式。
宋红卫对《投资者网》分析表示:“房地产商票融资近两年发展迅猛,尤其三道红线之后,由于票据融资可不计入有息债务(票据融资在负债表中计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所以房企对于商票融资的倾向趋强。”
与此同时,在宋红卫看来,“由于票据融资具有天然的优势,比如门槛低,操作方便,流动性也比较强,同时,商票融资目前没有纳入监管,不用进入央行征信系统,房企商票融资规模已经达到千亿规模以上,并且还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近年来随着融资政策不断收紧,房企商票承兑规模总体上呈井喷式增长。据上海票据交易所统计,2020年TOP19房企总体商票承兑余额达到3355.74亿元,较2019年增长36.59%,占全国商票承兑总量的9.27%。
对房企影响几何?
近年来,在三道红线、债务到期高峰期来临等压力下,房企纷纷开启了降杠杆降负债。从全口径来讲,房企负债,既包括有息负债,也包括无息负债,而商票则属于无息负债范畴。在房企降负债的过程中,部分房企有息负债有所下降,但无息负债却增加了。安信证券数据显示,2020年末TOP50房企应付票据规模为4013.5亿,同比大增33.8%。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投资者网》表示:“房企降杠杆降负债是以无息负债增加为代价的。所谓的无息负债,就是开发商对上下游供应商的欠款,表现在与总包结算周期的拉长,并以商业票据的形式,形成对上下游的负债,即所谓的商业承兑汇票。”
在李宇嘉看来,以商票的形式,拖欠供应商的货款,是部分房企变相的融资形式。这种融资形式,在过去比较少,但近期明显增加,主要原因是三道红线压顶、偿债周期到来。此外,房企在产业链中处于强势地位,形成了对上下游货款和购买服务的拖欠。这种拖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能会形成三角债、农民工讨薪、工地停工等社会问题。加强商票监管,能够切实降低房企的杠杆率,稳定整个行业的杠杆水平。
克而瑞证券地产首席分析师孙杨对《投资者网》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把商票纳入监控后,监管部门对房企的隐性负债要求更高,简单来说,房企开具商票,延后半年或一年的时间去来偿还这笔债务,相当于是再融资,若到期后房企无力兑现,产业链供应商就会出现资金链压力,进而导致整个房地产产业的系统性风险。把商票纳入监控,相当于进一步收紧了房企隐性负债,促进房企融资更加规范,也可以理解为房企进一步降杠杆。”
柏文喜认为:“房企商票纳入监控,一方面,房企利用自身信用进行债权融资、商票融资等活动会受到监管和一定限制,同时也给房企的流动性带来一定压力,反过来,也可以促使房企尽快地将财务指标回归到稳健运行的区间以内。对于一些不能及时调整的房企,也可能会出现暴雷,若债权融资、票据融资受限,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商票违约,甚至是银行贷款违约以及信用债违约问题等”。
“将房企商票纳入监控,相当于给房企票据融资带上‘紧箍咒’。”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对《投资者网》分析:“‘三道红线’叠加商票监控,房企需要在范围内降杠杆,融资或许受限,公司的资金链将主要以自身回血为主。”
金融监管日趋完善
6月29日,三棵树(603737.SH)公告称,2021年第一季度,因下游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应收票据出现逾期情形,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逾期金额共计5363.72万元。事实上,今年以来,多家房企出现商票未能按期兑付现象。
宋红卫认为,房企商票融资属于非标融资,目前市场不规范,存在中间商虚增额度等现象,也有房企因此而拒付商票的违约事件,因此,不断规范房企融资,整顿商票市场融资是金融监管核心目标所在。在宋红卫看来,将商票纳入监控,是金融监管部门完善自己视线的事情,并非针对房企融资限制。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认为监控商票是打补丁的一个表态,代表了调控严格的趋势。“但是,目前只是进行商票监控,而且不是行业全覆盖、也无红线规定,商票纳入监控对房企有影响,但影响有限。”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投资者网》表示,商票违约的风险,实际上商品的违约,对于金融市场有很大的冲击,而且对于房企本身也有很多影响。若不进行整顿,那么商票本身也容易引起企业的金融风险,最终形成很多负面影响。
严跃进认为,此次商票的监管具有积极意义,充分说明三道红线的监管范围在扩围,预计后续会有几方面改革:第一、商票的规模和运行情况会有较大的监管,成为房企融资端需要关注的内容。第二、部分房企后续发行商票的成本会增大,包括发行利率、贴现率等,进而影响商票使用的成本。第三、房企需要积极梳理内部的融资工具,对于潜在有风险的融资工具应该积极叫停。

3. “三条红线”悬顶,房企投资有何变化呢?


“三条红线”悬顶,房企投资有何变化呢?

4. 监管层“三道红线”后再亮剑,设置银行涉房贷款占比“安全线”

继“三道红线”后,监管层对于房地产资金层面的监管再“亮剑”。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通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在业内看来,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规,从资金端对房地产信贷进行额度限制,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手段之一,预计从明年开始,银行业中涉房贷款的扩张速度或将放缓。
防范金融风险,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根据《通知》,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简称“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简称“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参照执行。
那么,为何要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制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规是从资金端对房地产信贷进行额度限制,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手段之一,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与金融与实体经济平衡发展。而就其原因来看,过去一段时间,金融信贷中涉及房地产的比例较高,不仅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杠杆水平,也挤占了社会信贷资源,不利于构建国内大循环。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表示,“三道红线”是对房地产资金需求端的管理,此次“涉房贷”集中管理制度则是对资金供给端的收紧。
分五档设置涉房贷款占比上限,个贷占比最高不超32.5%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央行新规,分档设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涉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对于超标者设置调整时间并要求制定调整方案。
《通知》称,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并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发展、房地产系统性金融风险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适用机构覆盖范围、分档设置、管理要求和相关指标的统计口径。
央行新政分五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其中,分五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32.5%;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20%;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17.5%;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12.5%;第五档为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7.5%。
对于占比超出管理要求的,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对于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要求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其中,适用于第一档和第二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调整方案报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适用于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调整方案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
许小乐表示,从银行分类比例来看,规模越小,房地产贷款的比例限制越低,对大型银行相对比较宽松。潘浩指出,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业内:未来银行中涉房贷款的扩张速度或将放缓 
央行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设置涉房贷款余额上限,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称,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许小乐表示,央行新政对于短期市场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其一,设置的额度比例与今年的情况基本符合。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28.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19.8%,平均水平低于管理目标限制。其二,根据年末银行的实际情况设定了过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过渡期时间越长,让银行和贷款主体有足够的时间平稳调整,避免过大变动。
具体到单个银行机构,植信投资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马泓表示,绝大部分大型和中型银行指标较为健康,但也存在部分大型或者中型银行在个别指标上“踩线”的情况,而中小城商行则在涉房贷款业务方面可能需要作出更多调整。具体来看,根据2020年上半年财报,大型银行中建行和邮储银行个人信贷余额占比超过32.5%的“红线”,分别为34.4%和33.6%,但两家大行总体涉房贷款比例都低于40%。中型银行中,招商银行个人贷款余额占比24.7%、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33.2%,均超过“红线”。中小城商行中,有相当比例的银行指标超过“红线”,例如厦门银行、齐鲁银行等。
“可以预见的是,从2021年开始,银行业中涉房贷款的扩张速度将有可能放缓,结合贷款质量(不良率)综合考虑,相较个人住房贷款而言,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下降的比重可能更多,对住房金融长期风险的平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马泓表示。 
马泓还表示,从趋势来看,未来对租赁住房的贷款业务有可能将会增加。《通知》指出,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5. 三道红线标准是什么

房地产三条红线的具体内容为:
(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
(2)净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百;
(3)现金短债比不小于一。
三条红线房地产指的是这是监管层收紧房企融资较为清晰的三条标准,要求控制房地产行业的有息债务增长,并设置了三条红线。红线一是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红线二是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红线三是现金短债比不得小于1倍。
三条红线主要是为了剔除资本金因素,基建投资中包含预算内资金,地产投资中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和预收款。
扩展资料:
房地产三条红线的意义:
1、融资管理规则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这个制度的目的,在于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促进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合理安排自身的经营活动和融资行为。
2、矫正一些企业盲目扩张的经营行为,增强房地产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三道红线标准是什么

6. 成都对房企参拍土地实施审查机制:踩中“三道红线”将被限制

据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6月7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 6月7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我市商品房建设用地竞买的主体资格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主要是为源头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严格管控房地产金融风险。
参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建设用地竞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适用于本《办法》。《办法》所称的商品房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商品住房和商业办公的开发经营性用地。
《办法》所提的审查机制是指:在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都市法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自身职能职责,在日常监管中以采取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送限制名单的方式,对开发企业参与商品房建设用地竞买的主体资格,实施动态审查。
办法列举了主要的限制情形,一是同踩“三道红线”的开发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机构官网公布的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跨越“三道红线”情况,对同踩“三道红线”(即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的开发企业。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底,“三道红线”指标全踩中的房企包括中国恒大(03333.HK)、首开股份(600376.SH)、绿地控股(600606.SH)、泰禾集团(000732.SZ)、富力地产(02777.HK)、华夏幸福(600340.SH)等。
针对该条,有房企负责土地投资的业内人士透露,这点符合国家倡导的房企降负债、健康良性发展的导向,对于那些负债率低的房企是好事,有行业导向的意义,或许更多城市会跟进。
另外一种是发生严重失信情形的开发企业,主要包括: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开发企业、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收仍未履行缴款义务的开发企业、纳入成都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的开发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所涉及的开发企业、造成工程停工烂尾未复工或未处置完毕的原发企业、未按规定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开发企业,以及未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开发企业,和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开发企业等。
《办法》公布了资格修复流程:开发企业被从官方公布的同踩“三道红线”名单中移除,或其融资债务不再同时跨越“三道红线”时,可实时向成都市住建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时恢复竞买资格;因严重失信被纳入竞买资格限制名单的开发企业,在完成信用修复后,可实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恢复竞买资格书面申请,经认定属实的,按照“可溯源、可备查”的原则,在对佐证资料予以保全的情况下,由相关部门及时将涉及的开发企业从云平台的竞买资格限制名单中移除,恢复竞买资格。
原题:《成都对房企参拍土地实施审查机制:踩中“三道红线”将被限制》

7.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指什么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相应地划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指什么

8. 建筑三条红线是什么

三道红线分别是生态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红线。江苏产业密集、城镇密集、人口密集,工业企业数、人口密度在各省区中位居前列,国土空间承载负荷大。从省情实际出发,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提出,控制开发强度,节约集约开发,严守三道红线,更多地为生态建设留白。
根据生态红线和耕地保护红线,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当下的城镇化仍有‘摊大饼’、无序开发现象,一些地方无序卖地,不仅占用耕地,对环境资源也造成很大破坏。”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红线,实际上是倒逼城镇发展模式向节约集约转型。


三条红线的政策背景
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一大基本国情,水利设施薄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突出制约。我国淡水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6%,比耕地占比还要低3个百分点,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比人均耕地占比还要低12个百分点。
我国年平均缺水400亿立方米,2/3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地下水超采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水功能区水质指标达标率仅为4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但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仍较为粗放,主要表现为“一低、一高、两重”:农业灌溉用水效率较低,仍比先进国家低0.2—0.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高,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河湖水污染和地下水超采仍较严重,一些地区“有河皆污,有水皆脏”,一半以上的城市地下水遭到污染。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三项制度”,确立“三条红线”调整中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江苏省划三条红线为生态建设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