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都没有持本公司股票,这可能是什么原因?

2024-05-09 15:21

1.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都没有持本公司股票,这可能是什么原因?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可能有几方面原因:
1、董事长和总经理不是公司股东,只是职业经理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2、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前景不看好,卖出持有股份;
3、股权质押导致没有钱赎回股份,因此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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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都没有持本公司股票,这可能是什么原因?

2. 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好吗

不好。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可能遭敌意收购导致控股权不稳定,主要股东意见分歧则会影响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延缓等,因此构成“无实际控制人风险”。拓展资料:从公司治理的层面上来讲,股权结构分散使任何单一股东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性,缺乏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激励,导致公司治理系统失效,产生管理层内部人控制问题。上市公司形成公司管理层强、外部股东弱的格局,从而股东对董事、高管缺乏有效的监控,也容易引发内部控制人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没有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上市公司可能遭敌意收购导致控股权不稳定,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尤其是在现行的公司治理环境下,大股东往往对公司管理层的控制力较强,倘若出现频繁更换,则极容易造成管理层人事震荡,管理层很难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搞好经营这一问题上。无实际控股人可能有以下原因:1.原控股股东的被迫减持。这类最常见,也最心酸,多是控股股东有股权质押,遇到这样的一波熊市直接跌破警戒线而没钱补充担保品,只有看着财务公司把股份强平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股权。2.出现恶意收购者,就是王石口中的“野蛮人”。先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买到5%,再发公告进一步收购,股份直逼控股股东,再通过股东大会增加董事席位,最后通过董事会来挟持实际控制人,如果公司质量好且股权分散很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结果往往会陷入股权争斗的危机之中。3.控股股东主动抛售,虽然少但也存在过,控股股东通过财务手段挖空上市公司,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直至变为二股东,从而自动发生控股权的变化,这种公司基本没救了,遇到了还是要趁早割肉为好。个人建议:尤其是高科技公司往往依赖于掌握核心技术的核心人物,如果公司股权并未集中在该核心人物手中,则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面临风险。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则易引起发审委对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以至于未来发展前景的担忧,同时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而言,股权分散且无实际控制人,管理层面容易动荡,投资风险也更大。因此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尽量远离这些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股票。

3.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都没有持本公司股票,这可能是什么原因?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都没有持本公司股票,这可能的原因有:董事长和总经理不是公司股东,只是职业经理人,不持有公司股票;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前景不看好,卖出持有股份;股权质押导致没有钱赎回股份,因此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很多公司在上市之后,为了规范经营,让公司更快发展,选择把重要的职位让职业经理人担任,这些职业经理人虽然拥有公司经营权,却不拥有公司的所有权,不持有公司股票,他们只赚取年薪和公司发展的分红,因此名下并不持有公司的股票。很多公司在上市之后,经营出现了问题,管理层认为公司以后股价会出现问题,因此很多大股东都选择减持股份。这些人会在减持之前发布公告,维持股票价格,以便于自己卖出股份,赚取更多钱财。这种情况下,公司股票价格不会出现大幅下跌。很多公司的领导层,为了能够融资,选择把自己名下的股票质押给银行或者其他机构,这些被质押的股票虽然让管理层融了很多钱,但是也加了杠杆,一旦经营不善,管理层名下的股票就归对方所有,这个时候他们名下并不持有公司股票。董事长职位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董事长这个职位,不一定是像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上市公司才有。公司员工不能买本公司股票的原因是:对于普通员工,他们可以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的股票。 如果员工知道内幕信息,就不能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个人从事内幕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的罚款。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都没有持本公司股票,这可能是什么原因?

4. 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是什么意思

我们先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控制权的定义来了解:怎样的情况下算获得了一个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你满足了上面的条件之一,就可以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反之如果公司没有一个投资者符合任一条件,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个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一、如何证明自己是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情形也可以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
相关股东采取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措施的,虽然法律法规列示了一些属于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形,但通过投资关系,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该情况在最近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解释、有效存在的:(一)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2、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证监会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原则------事实重于形式原则;(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八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

5. 公司没上市股份有用吗

公司没上市的股权同样是有用的,公司是否上市不会影响依法设立的股权效力。股权是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公司不上市,公司股权也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可以带来收益权和管理权。
一、上市公司满足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买的股票退市怎么办
退市的股票有以下三种处理办法:
(一)退市整理期抛掉股票
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民,可以在退市整理期抛出股票,及时止损。在退市整理期,还是有投资人愿意来接盘的,因为有的退市公司还可能重新上市,也有的投资人是趁股价低,来投机炒作。不愿意承担相关风险的,抛掉股票止损就行。
(二)三板市场抛掉股票
退市整理期之后,股票会进行挂牌转让,就是大家俗称的三板市场。三板市场业绩好的股票每周交易三次(周一、周三、周五),业绩差的每周交易一次(每周五),原持股股民可以到证券营业部办理托管手续,到三板市场交易股票。
(三)公司破产资产清算
如果上市公司破产了,公司的资产将进行清算。还完债务如果还有剩余资产,股民可以分得一份;如果资不抵债,股民可能会遭遇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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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何控股一家没上市的公司

如何控股一家没上市的公司?、公司收购大致就那么几种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进行组合也可以用比较创新的方式进行收购。
1、按收购方的出资形式分类:以现金收购、以股权收购、以资产(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收购;
2、按被收购资产的形式分类:收购被收购方的股权、收购被收购方的资产(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无形资产……)
二、从上面的分类看,收购当然不只采取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还可以用现金收购。
三、正常来说,股权和资产不能分开评估,失去资产的股权没有价值,或者说股权和资产是一种东西,这里指的股权是被受购方的股权,如果你指的是被收购方持有的第三方股权,那当然是可以分开评估的了。不想吸收被收购方公司,只收购资产即可;想吸收被收购方公司,直接收购股权方便许多。在收购方来看,收购股权就评估股权,收购资产就评估资产,两者是一样的东西,不存在同时评估的问题。在评估机构来看,股权评估也好,资产评估也好,都需要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即评估你要收购的公司、业务,等同于评估这个公司或业务所对应的资产~!
四、如果被收购方是国有企业,评估需经国资委备案或审批,比较麻烦。

7. 控股公司真是上市公司么

控股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一般都是 股份有限公司 ,而控股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 有限责任公司 ;只要控股比例足以影响其所控制的公司的 股东会决议 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 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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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实际控制人不控股原因

这些无实控人的企业原因各异。
有的是由于非公开发行导致实控权变更所致。诸如,2020年12月13日,彼时妙可蓝多与内蒙蒙牛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蒙蒙牛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1亿股股份。 同日,内蒙蒙牛与妙可蓝多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琇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柴琇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一段时间内放弃直接和/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上市公司的表决权。上述定增已于2021年7月9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程序,妙可蓝多实际控制人由柴琇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有的公司“无主”则是一致行动人协议“解绑”导致。今年9月9日,金智科技曾披露公告,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贺安鹰、朱华明、徐兵、叶留金、丁小异共同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上述各方于2017年9月8日签署的《关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20年9月7日签署的《之补充协议》于2021年9月7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并确认,上述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于2021年9月8日即终止,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意华股份、仟源医药、科创信息“无主”均系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所致。
还有公司在IPO之前就没有实控人。以信濠光电为例,该公司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持股最高的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30%,不存在能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控股股东;且根据公司董事的提名和选举办法,单个股东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席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信濠光电证券部进行采访,但对方电话显示“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最常见,公司的股东太多了,股权非常分散,无法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比如不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不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不可以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单一股东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席位且重大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无任何单一方能够决定或做出实质性影响
第二,股权结构不分散但是单一的股东没那么多股份去实际控制,这个好理解。
第三,公司是多人共同控制的,
第四,发审部门认定其他情况的
没有控股股东情况可能是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所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比例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均无法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单独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一般这种情况均认定为皆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但可以通过公司一系列条款规定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