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多久过期

2024-05-17 15:02

1. 报关单多久过期

法律分析:1.法律效力,不同贸易方式的法律效力也不同,一般报关单是存档期3年,海关追索期也是三年,但有些特殊贸易方式如不做价设备,其监管期少的5年多的8年,那报关单法律效力就是5+3或8+3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报关单多久过期

2. 报关日期、截关日期、开船日期、截货时间、订舱日期、到港日期、开船日期、装柜时间、报关日期 之间的先后

从时间的前后看,订舱日期---装柜时间-----截货时间-----报关日期------截关日期----开船日期----到港日期。
有些地方需要提前报关,所以,有可能报关日期是在截货时间之前。先得订舱才有舱位,报完关才能装船。
订舱时间:这个越早越好,和客户落实好价格,就可以订舱
装箱时间:9月1日之前 具体要根据入港时间来定,比如9月1日晚上5点开始入港,那么你在5点之前装完箱子即可
报关日期:一定要在入港之前,因为场地是收到关单才安排入港的
开船日期:预计布什9月6日吗,但是不能看这个,要随时和船公司保持联系,确认开船日期(有时船会拖班,这时要以实际开船日期为准)
提单日期:也就是SHIPPED ON BOARD 日期,正常是和开船日期保持一致的,具体要和船公司落实好。

扩展资料:
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14天规定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每日征收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万分之五的滞报金。
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通过邮政方式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
滞报金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者不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期限

3. 报关单多久过期

1.法律效力,不同贸易方式的法律效力也不同,一般报关单是存档期3年,海关追索期也是三年,但有些特殊贸易方式如不做价设备,其监管期少的5年多的8年,那报关单法律效力就是5+3或8+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报关单多久过期

4. 什么是报关延期?

  报关延期只能延一次,延期是3个月,要有正当理由。

  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二)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三)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
  (四)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不包括一张进货凭证分期出口的情况); 申请期限 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应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

  具体申请期限为:
  (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二)生产企业应在“免、抵、退”税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可在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请;
  (三)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购买国产设备退税延期申报,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提出。

  申请资料 :
  (一)《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原始凭证复印件:
  1.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2.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三)证明资料原件:
  1. 对由于海关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的,须提供有海关印章的证明材料;
  2. 对有关凭证因被有权机关封存或调阅而未能按时申报的,须提供加盖封存或调阅机关印章的证明材料;
  3. 对已遗失的单证,遗失单证的延期申报申请须以在规定申报限期内办理的补办证明的复印件作为附件;
  4. 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延期申报申请除需按原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外,外贸企业还需在《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申请审批表》列明该报关单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并提供该专用发票原件,由退税部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的背面加盖受理章及日期;
  5.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引起的延期申报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延期申报除外),须提供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折让证明或税务机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6. 由于纳税申报延期引起的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须提供征税部门的证明文件;
  7.其他证明资料。

5. 超过一年的出口报关未收汇未延期怎么办

1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度规定,货到付款/收款的国际贸易结算应该在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内执行完成。
 即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开始计算90天内需要将此笔货款支付出去或者收回来。

2 如果在报关单进口日期90内无法结算的,应该在报关单进口日期30天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延期收付款,。
这个就需要提前与客户沟通好付款期限

3 如果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无法付款并且在报关单进口日期30天内未办理延期,需要提交纸质文件(合同,代理协议,合同付款修改协议,延期报告,报关单等文件)交至外汇管理局柜台办理延期。
延期到对应的月份,货款必须在所延至的月份内支付,如果需要提前支付,也需要付出以后再去外汇管理局柜台办理重新延期。

超过一年的出口报关未收汇未延期怎么办

6. 进口延期付汇登记的日期是从报关单的签发日期算还是申报日期算

签发日期8月18

企业延期付款登记与对外付汇操作指引第八条 自2008年10月1日起,已办理过预收货款登记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原密码进入系统。首次登陆系统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系统将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78)进入系统,为安全起见,建议企业首次登陆系统,通过系统中“密码功能”修改初始密码(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凡未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建立档案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的通知(汇发〔2007〕46号)的规定,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待基本信息导入系统后,即可登陆系统。第九条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新签约的进口合同,如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超过90天以上的,企业须在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系统,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第十条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新发生的货物进口,如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后超过90天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登陆系统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提款登记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海关签发日期后90天起15个工作日内。无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不超过90天的,但在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后超过90天仍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同时办理延期付款合同和提款登记。第十一条 企业延期付款基础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大型成套设备进口企业等除外。系统初始将企业延期付款基础比例统一设定为10%,即企业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年度对外付汇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10%。第十二条 企业每日进行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外汇局通过系统于当晚23时对其进行逐笔确认。如单笔延期付款金额与系统中以往提款登记累计发生额之和不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该笔延期付款在系统中“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中显示;如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该笔延期付款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中显示。如单笔延期付款中部分金额与系统中以往提款登记累计发生额之和等于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该笔延期付款中部分金额将在系统中“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显示;该笔延期付款中其余金额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显示。每年度结束时,企业上年度“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总金额转入下年度计算,占用下年度企业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外汇局按照上述逐笔确认原则,对转入的上年度“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的延期付款进行确认。第十三条 企业在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后120天(含)后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的,该笔延期付款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或“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显示为红色(其他延期付款显示为黑色)。第十四条 企业可向外汇局提出核准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格式附后);(二)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三)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在核查系统中的可购付汇余额;(四)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外汇局核准同意后,应在系统中将该笔延期付款显示为黑色,企业方可对该笔延期付款进行对外支付。

7. 报关日期、截关日期、开船日期、截货时间、订舱日期、到港日期、开船日期、装柜时间、报关日期 之间的先后

从时间的前后看,订舱日期---装柜时间-----截货时间-----报关日期------截关日期----开船日期----到港日期。
有些地方需要提前报关,所以,有可能报关日期是在截货时间之前。先得订舱才有舱位,报完关才能装船。
订舱时间:这个越早越好,和客户落实好价格,就可以订舱
装箱时间:9月1日之前 具体要根据入港时间来定,比如9月1日晚上5点开始入港,那么你在5点之前装完箱子即可
报关日期:一定要在入港之前,因为场地是收到关单才安排入港的
开船日期:预计布什9月6日吗,但是不能看这个,要随时和船公司保持联系,确认开船日期(有时船会拖班,这时要以实际开船日期为准)
提单日期:也就是SHIPPED ON BOARD 日期,正常是和开船日期保持一致的,具体要和船公司落实好。

扩展资料:
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14天规定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每日征收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万分之五的滞报金。
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通过邮政方式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
滞报金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者不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期限

报关日期、截关日期、开船日期、截货时间、订舱日期、到港日期、开船日期、装柜时间、报关日期 之间的先后

8. 报关期限的规定

 关于报关期限的规定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邮运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转遥运输进境货物滞报金起收回期有两个:一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货物运扭才旨运地之日起第15天。
         滞报金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者不征。需注意,这里指的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是由海关审定的正常的到岸价格,它是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应征收滞报金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海关出据的滞报金收据也不是罚款通知书。
         海关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及时报关,加速口岸运输,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多数货代都存在的弊端 
         1.客户询价随便报价,导致出货运价上涨更有些出货后坐地起价。
         2.舱位是出口旺季十分重要的一点,低价位的仓位订舱的会非常多,很多不负责任的销售完全不考虑此类问题,以至于之后因没有仓位导致延误船期。
         3.在目的港肆意收取客户费用,往往报给国内客户的运价会过低,这也被很多国内客户忽视,只注重本企业的成本,造成国外客户的不满,可能会影响将来的合作。
         4.利用某些手段谋取利益,比如海关查验,这也是无从查证的。
         5.对船公司的不了解,安排的船公司并不是性价比最高的,譬如运价低船期长或者是不错的船但运价也相对很高。
         公司的体系并不完善,很多公司在国外没有海外代理,不可做运费到付、异地换单和DDU/DDP门点运输。
         贸易企业对货代的选择信任是很重要的,它必须是可靠的,当然最好有丰富的经验和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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