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开企业给公公股份是转移资产吗

2024-05-19 02:55

1. 老公开企业给公公股份是转移资产吗

法律分析:不是。丈夫所持股份应当是夫妻共有财产,完全能够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转移,但是转让所得仍是夫妻共有财产。 从股权性质看,股权属于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具有价值,可以交易,定义在财产范围内。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入的股,这些股份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就要与妻子均分所入股的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老公开企业给公公股份是转移资产吗

2. 老公以亲戚名义开公司,算资产转移吗

财产转移给亲属是合法的_弧⒉撇聘资艉戏_?_话闱榭鱿陆撇聘资羰呛戏ǖ模:戏ú撇淖品绞桨ǎ阂挪坛小⒃氩莆瘛⒕猛吹龋庑┌凑蘸侠矸鸭鄹褡没蚴且婪ㄗ玫牟撇鞘芊_杀;さ摹5绻貌撇崴鸷λ死婊蛘吖依娴模蛭缓戏ǖ淖眯形?_⒉欢涓玫氖中??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_?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_?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_?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_?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_?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_?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_?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2、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_?1)登记申请书;_?2)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_?3)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_?4)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_?5)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3、不动产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相关登记,并且应当在30日内办结手续。_⒍锶ǖ纳枇⒑问鄙?_锶ㄗ云浣桓妒狈⑸ЯΓ欢锶ㄔ蚴亲缘羌呛笊АH舨欢锶ㄎ窗炖聿欢羌牵蛭锶ú徊ЯΑU馐嵌锶ê筒欢锶ê艽蟮那鸬恪7_梢谰荩骸吨谢嗣窆埠凸穹ǖ洹返诙俣奶?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法人大股东私自转移公司资产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代表转移公司财产的,是属于严重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人大股东私自转移公司资产

4. 老公开公司给公公股份是转移资产吗

不是。丈夫所持股份应当是夫妻共有财产,完全能够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转移,但是转让所得仍是夫妻共有财产。从股权性质看,股权属于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具有价值,可以交易,定义在财产范围内。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入的股,这些股份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就要与妻子均分所入股的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 老公开公司给公公股份是转移资产吗

法律分析:不是。丈夫所持股份应当是夫妻共有财产,完全能够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转移,但是转让所得仍是夫妻共有财产。 从股权性质看,股权属于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具有价值,可以交易,定义在财产范围内。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入的股,这些股份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就要与妻子均分所入股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老公开公司给公公股份是转移资产吗

6. 老公开公司给公公股份是转移资产吗

不是。丈夫所持股份应当是夫妻共有财产,完全能够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转移,但是转让所得仍是夫妻共有财产。从股权性质看,股权属于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具有价值,可以交易,定义在财产范围内。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入的股,这些股份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就要与妻子均分所入股的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 婚后公公办厂,股份是公公的,法人是公公,现在公公将股份转给老公,法人也变成老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丈夫的公司股份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你依法拥有一半的份额。
法律依据如下: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婚后公公办厂,股份是公公的,法人是公公,现在公公将股份转给老公,法人也变成老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8. 公司股东在婚后从婆婆转至老公名下股份算夫妻财产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夫妻分居期间各方当事人所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双方共有;
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等等。如何行使: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婚前父母的房产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的,则属于个人财产。我国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综上,婚后接受的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继承的情况而定。
二、离婚股票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股票算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股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自然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是以下四点: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三、结婚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并不是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考虑:
1、房产之类,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后共同财产分配如下:
1、离婚共同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2、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夫妻债务分配如下:
1、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在夫妻关系之间所发生的债务;
2、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的债务进行处理。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
3、夫妻之前关于财产方面没有婚前协议的;
4、 债务分配应当由夫妻内部决定,出借人没有和借款人达成任何协议,所以对于夫妻双方决定的债务分配一无所知,在分配协议里双方不能对抗出借人;
5、 对于夫妻之前的共同债务,双方都不能躲避债务,要保证出借人的利益;
6、根据民法规定,夫妻关系之前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由双方之间协定,并且只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夫妻共同的债务也是这个道理;
7、 第三方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夫妻二人都将列为被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