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2024-05-19 00:00

1.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2. 合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3. 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

4. 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对劳动者而言,固定期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可以终止合同。无固定期合同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合同,只能解除合同,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按双倍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5.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这唯一的区别造成了两者在本质上存在不同。
其一,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
其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难度大于固定期限合同。
其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隐性成本更高。

无固定期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辞退对其的赔偿是: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6.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
2.终止时间不同。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时自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
3.解除方法不同。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能解除。
4.适用范围不同。固定期限的合同主要适用于非专业技术性、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因劳动性质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强的一些工作岗位;无固定期限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技术较强或者管理职能岗位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以上便是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我国劳动合同存在三种类型,分别是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
以上三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均受法律保护。

律师说一句: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7.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区别是是一个是有确定期限的合同,一个是长期的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合同终止时间: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时间可以确定,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时间无法确定。
    存续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存续期限,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解除方法: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期限届满即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才可解除。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向劳动者支付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这两种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这个补偿金也与员工的月工资有关,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要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支付补偿金。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3、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4、协商一致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5、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8.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这唯一的区别造成了两者在本质上存在不同。
其一,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
其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难度大于固定期限合同。
其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隐性成本更高。

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