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考核试用期员工

2024-05-01 18:18

1. 怎样考核试用期员工


怎样考核试用期员工

2. 新员工试用期该怎样考核


3. 试用期员工参与公司的绩效考核吗

一般地,试用期是不实行绩效考核的。
1、绩效考核是对公司各部门定编定岗后的员工进行的一项考核。
2、在员工试用期间,一般还在考察员工的素质及技能阶段,公司还没有正式录用。
3、因此,在试用期间的员工是不实行绩效考核的。
4、根据你提供的合同内容,试用期员工是不参与绩效考核的,工资是固定工资。
二、试用期工资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1、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2、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3、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员工参与公司的绩效考核吗

4.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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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 篇1    一、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一周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三、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四、 试用期的考核
    1、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五、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业务部门新员工目标考核规定:
    1、有丰富BT销售经验,经考核破格获得正式员工资格的,原则上按所在区正式员工销售目标进行考核,特例经批准可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后的销售目标不能低于正常目标的80%。
    2试用期员工第一个月销售目标为正常标准的20%,第二个月为正常标准的40%,第三个月为正常标准的70%。
    3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月销售业绩达到正常标准的80%以上,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其基本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考核决定能否转正。
    六、 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表附后)。
    七、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八、考核结果的评定
    1、 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2、 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考核结果95分以上 提前转正 晋升工资;
    考核结果85—94分 按期转正 晋升工资;
    考核结果75—84分 按期转正 不予晋升工资;
    考核结果60—74分 延长试用期;
    考核结果低于60分 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智联招聘 日期: 2010-05-19
    一、总则:
    为规范集团新入职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2.用人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专人为新入职员工指导、安排工作,并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及流程制度的培训,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新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及部门的相关制度,按时完成安排的工作。
    3.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须接受由中电电气学院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满70分者不予转正。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4.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
    4.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4.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
    4.4当月考核成绩为“差”的;
    4.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
    4.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
    4.7违反《员工手册》及集团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
    5.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5.1每月事假累计超过1天不足3天的;
    5.2每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不足5天的;
    5.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5.4集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6.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团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7.试用期工资原则上约定为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试用期考核
    8.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直接领导负责,人事部门监督检查,对于考核不力者将予以处罚。
    8.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转正评价表》
    8.3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
    1.各单位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0天,发放《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7天填写完毕,提交人事部门,转呈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单位总经理审批后,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前由单位人事部门签发转正通知单。子公司经理、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下员工由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手续(含营销中心),其他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办理。
    2.根据第三条第5款延期转正的,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延长试用期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每三条第4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 篇2     ●制订试用期考核目标、考核标准 
    作为试用期考核的第一步,企业应该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由部门经理或者资深员工与该员工共同确定试用期的工作任务、考核目标、考核标准,约定正式录用的.具体条件,并将其作为试用期结束时的考核依据。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经过考核没有达到企业的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在试用期结束前书面通知该员工,并依据考核结果解除劳动合同。
     ●设定试用期考核指标 
    试用期考核指标主要围绕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三个维度去设计,指标尽量做到具体性和可量化。工作业绩目标主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岗位要求来设定,尽量细化和分解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设定评估标准。工作态度指标可以是工作主动性、与企业文化的融合度、团队协作等。工作能力主要考察其沟通协作、学习能力等,根据每个具体岗位的胜任力来设定具体的指标。
     ●做好新人带教工作 
    对新入职的员工,企业应为其安排一个带教老师,给予工作上的指导,帮助其顺利成长。带教老师、部门经理以及人力资源部门要定期与新员工沟通,多了解新员工在工作中的一些感受和想法,在他们需要帮助时提供支援,尽量给予新员工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支持。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一些考评指标和标准进行适当的微调。
     ●试用期绩效面谈不可少 
    人力资源部门除了对新员工试用期的表现打分外,还要就新员工试用期的表现情况与其进行绩效面谈,对其在试用期内所参与的工作进行回顾,对其突出的表现给予鼓励,指出其表现欠佳之处并给出中肯的意见。根据考评结果,对于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要做好相关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据法定程序 
    在试用期考核结束后,即使员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企业也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试用期内行使解除权,须遵守法定的举证和依程序进行的法律规定,尤其要做好法定依据和程序两方面工作。其一要有可信的依据,就是上述第一点所说的明确的考核目标及标准,即劳动者达到哪些标准才可以转正,反之要有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或约定;其二,要经过法定程序。企业应出示《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给劳动者,且此通知书要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最迟在试用期最后一天送达,在此之前还要通知工会。
    据说,用黄金在“试金石”上面画一道线,就可以检验出黄金的成色。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就要依据精确可靠的检验方法,向劳动者出具一份公平、公正的考核结果。当然,考察是双方面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感觉公司不再是签约时的“心仪对象”,也可以在试用期内向公司说“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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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

6.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标准有哪些?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可以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公司同样根据新员工的岗位胜任情况决定是否转正。
一、试用期人员转正的考核标准:
工作技能方面:(权重值:70%)
1.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2.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20%)
3.
岗位熟识度:了解各项工作内容,懂得如何合理计划工作开展;(10%)
4. 适岗程度:表现出来的知识、经验、能力和技能与岗位的复合程度;(30%)
工作态度方面:(权重值:30%)
1. 学习能力:接受新知识的能力、速度,是否具有虚心学习的态度;(5%)
2.责任心: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5%)
3.
出勤、纪律:迟到、早退、请假、遵守规章制度;(10%)
4.  团队意识:关注团队目标,积极与团队成员合作;(5%)
二、试用期考核期限:
1.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4个月;
2.如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可提前进行转正考核;
3.
根据考核结果可适当延长一个月,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4.
考核超过3次不达标者予以劝退。
三、注意以下行为将会被立即取消转正录用资格:
1. 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影响者;
 
2.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3.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4.
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5. 因其他问题不适合录用者。
  
6.
思想作风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8.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者;

7. 试用期员工的绩效应该如何考核?

试用期这个东西,毕竟你并不是正式的员工啊,你想你一个试用期的员工,想要和正式员工享受一样的待遇,用脚趾头想一想都知道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当然也不是说不可能,至于这种情况是个什么样子,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小编我那些已经从事工作的小伙伴们,至少没有出现我所说的那种情况,大多数都是工资拿一半,试用期是三到六个月,当然八个月一年的也是有的,就是转不了正。

我有一个朋友在药厂上班,实习期间,一个月就是给你开三千块钱,没有提成,没有奖金,工资还是对半砍,自己也没有什么脾气,你有什么办法呢,只能等试用期过去,转成正式的员工,但是如果你有关系的话,我上面说的这些问题,自然都不是问题,工资比你高,待遇比你好,就算干的没你好,在公司里面的试用期人员里面,要走人的也是你,不可能是我。

所以说,这个东西,还是看的是自身的能力,外加自己背景以及关系而已,没有背景,没有关系,有能力也算啊,没有哪个公司不喜欢有能力的人,毕竟能为公司赚钱的就是这些人,也有些人没有能力,但是,也是可以在公司呆下去,那也是公司看的是人家背后的价值而已。

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会怪命运的不公,但是,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自己真的有在用尽全力在这个社会中拼搏吗。最后说一下,大多数公司没转正,是没有这个说法的。

试用期员工的绩效应该如何考核?

8. 急求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工薪金待遇、费用报销制度               及员工守则薪金制度:1.业务员  无薪培训3天;月任务完成5000元以内:工资500元,无提成;月任务完成5000至10000元以内,(不含10000元):工资600元,提成6%;月任务完成10000至15000元以内,(不含15000元):工资800元,提成7%;月任务完成15000至25000元以内,(不含25000元):工资1000元,提成8%;月任务完成25000至30000元以内,(不含30000元):工资1200元,提成9%;月任务完成30000至50000元以内,(不含50000元):工资1400元,提成10%;月任务完成50000至100000元以内,(不含100000元):工资1600元,提成10%。连续2个月未完成 5000元任务,第1个月工资500元,第2个月工资400元,连续2个月未出单不享受底工资,2个月后出单按出单额计算工资和提成。(备注:后期补货提成5%,不计算在任务内。)2.技师    无薪培训5天,试用期两个月,工资500元,完成任务3000元,任务内不提成,完成任务提成2%;正式聘用后,工资600元每月,任务6000元,任务内不提成,完成任务提成2%;提升为优秀技师,工资800元每月,任务8000元,任务内不提成,完成任务提成2%;凡完成任务20000元以上,超额部分提成3%。凡负责加盟店首次培训的技师,此加盟店的后期跟踪服务就由此技师负责,同时此加盟店的后期返单额计算在此技师任务内。(如果两人同时负责前期培训,返单由两人平分,后期服务也由两人同时负责,技师出单与业务提成相同。)  出差补助及费用报销:费用报销:报销出差产生的车费,(不包括自己市内交通费);补助金根据业务情况而定:  未出单每天补助30元,月完成任务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补助为每天35元,完成任务5000元以上,(不含5000)补助为每天40元;完成10000元至15000元,补助为每天45元完成任务15000元至25000元,补助为每天55;完成任务25000元至40000元,补助为每天65元;完成任务40000元至50000元,补助为每天85元注:         昆明四区八县内当天可以返回的市县不享受出差补助。凡招待签约3000元以上的客户,应酬费应在100以内,但必须出具有效发票。以下情况不予包销:1.  无特殊情况乘坐豪华大巴者,第1次警告,第2次记过,并处罚款100元,第3次记大过,并处罚款200元,解聘。2. 虚报车费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记大过一次,处罚100元,第2次发现开除。3. 出差完毕以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销所有费用者(特殊情况除外)不予报销.4. 每次出差返回须向公司经理交出差明细表和总结各一份。 风险金和辞职、解聘、开除制度:1.        风险金:每月从工资中扣10%做为员工押金,帐务和财务方面的保障,累计扣满1000元为止,员工按规定辞职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2.  辞职:员工若个人原因需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得到公司领导同意后交清任职期间的顾客资料、公司资料、样品、工作牌等,方可离职,风险金如数退还。3.        解聘:工作效率极低、态度极差;损坏公司利益者;连续三次不按规定乘车者;违反出差备注条款者,给予解聘,不退还风险金。4.        开除: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者,未按辞职制度办理者,擅自矿工两次(4天)以上,违反每日工作行为规范备注条款者,给予开除,不退还风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