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如何转型升级

2024-05-18 10:37

1. 民营企业如何转型升级

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从大的方面来看主要是遵循产业升级的两条路径,即产业间转型升级和产业内转型升级。产业间转型升级就是从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三产业为主转变,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变,从制造初级产品为主向制造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为主转变。产业内转型升级就是某一产业内部的加工和再加工程度逐步向纵深化发展,实现高加工度化与技术集约化,是产业自身的纵深化发展,其升级也有两条路线:一条是遵循工艺(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价值链条升级的路线;一条是指从OEM(贴牌生产)—ODM(自主设计生产)—OBM(自主品牌生产)的线路。根据我国企业转型升级的实践,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已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涵盖转行、转轨、创新、整合(企业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概括如下:(一) 转型可分为转行与转轨。转行的主要内容有:主业不变进入新行业;主业转向新的行业,但仍保留原行业;退出原行业,完全进入新行业;在本行业中向上游产业延伸或向下游产业延伸;从制造业领域转向服务业领域等;转轨的主要内容则为企业类型转型、商业模式转型、进入新的市场、管理转型、创业者自身转型等。(二) 从全球价值链理论看,企业产业升级一般包括:流程的升级、产品的升级、功能的升级、链升级以及从OEM—ODM—OBM升级。流程的升级就是工艺的改造、新技术的引进;产品升级就是从低端产品做到高端产品;功能升级是指企业从开始做制造为主,往前后两端延伸,前面搞研发设计,后面搞营销品牌;链升级,就是企业突破了原来的价值链条,转到一个新的价值链上去。就民营企业的现状来看,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转型升级:一是审时度势,走产业创新转型升级之路。某些传统产业或已经出现衰败迹象的周期性行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发展前景,全部或部分转向新型产业,如现代农业、文化产业、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甘肃省知名民营企业**华富集团、**时代置业集团等都已在这方面进行了实践与探索。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股份制转型升级之路。对仍以家族管理模式为主的企业,要打破家族管理模式的局限性,以资本为纽带,吸纳和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组成规模较大、具有产业龙头性质的股份企业或企业集团,集中力量办大事,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的严峻挑战。要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就要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使企业股东成为投资主体和收益主体。三是提升民营企业内生价值,走科学管理转型升级之路。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转型是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主要包括:1、由经验管理转为信息化管理,把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应用到企业管理之中;2、由家族式管理转为专家团队型管理,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科学知识和企业经营理念、勇于开拓创新的企业家团队;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以质量、品牌、安全、财务、营销等为重点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四是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走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之路。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具备强大竞争能力的关键是自主技术创新。因此,有条件的企业,要在企业的财务预算中设立科技创新基金;企业要引进适合本企业的科技创新人才,不惜成本引进新技术,自主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同时,民营企业要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集中力量,做好主业,创造品牌,永葆品牌优势。企业还要积极创造条件使用政府设立的科技创新投资和各类基金,逐步建立起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高效协同的自主创新体系,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民营企业如何转型升级

2. 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需要注意什么

一、转型升级应提前告知职工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的《意见》,企业转型升级前应向职工说明企业转型升级的原因、时间、步骤、相关变动事项和企业的发展前景等,涉及用工管理和有关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处置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提前如实告知职工,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企业应根据法规政策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人员状况;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及重新签订办法;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
二、转型后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薪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此基础上,“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三、企业裁员20人以上需报批当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企业应当与职工平等协商,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中,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含20人)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员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减人员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四、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职工应得工资算经济补偿的计发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计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职工应得工资计算,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职工工资。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的,应当依法补发、清缴。同时,企业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除法定情形外,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将合同期限延续至哺乳期满为止。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并在医疗期内的职工,除法定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将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医疗期满,由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3. 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实现新发展,新提升

一要全面落实国家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要按照中央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财税扶持力度,继续扩大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出台政府采购扶持民营企业政策,提高政府采购民营企业生产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减少和合并行政审批事项。
  二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首先,要通过支持吸纳就业和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加强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其次,要加快信息技术在民营企业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为大企业提供配套,走“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的发展道路。此外,还要坚持把民营企业结构调整作为提高成长质量的主攻方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力争到“十二五”末在优化产业分布结构、优化企业规模结构、优化企业产品结构,以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三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突破服务瓶颈。要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推动形成以民营企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各类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

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实现新发展,新提升

4. 如何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抓好民营经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民营经济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民营经济发展如何,是一个影响经济全局的大问题。没有民营经济的大发展,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完成;没有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扩大内需的方针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没有民营经济的大发展,财政收支紧张、社会就业压力大、农民增收困难等实际问题就难以切实有效地解决;没有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就缺乏活力和后劲。为什么从上到下对发展民营经济如此重视,为什么说它是市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一是从实践来看,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广东、浙江等省为什么发展那么快,主要是得益于他们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广东省、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2006年创造的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96%以上。广东省南海市是一个县级市,去年实现财政收入90多亿元,该市财政收入的80%以上来源于民营经济;全市108万人口中,有61.7万人从事民营经济,个体、私营企业达到7万多家。工业产值过亿元的有100多家,按户籍人口计算,平均每16人就拥有1家私营企业。
二是从理论上讲,发展民营经济和人的本性联系在一起,能充分调动人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人的本性之一就是不断地追求自身的利益。马克思说过:人们的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而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产权属于自己,挣了是自己的,赔了也是自己的,和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现在上上下下都将其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性举措,对发展民营经济高度重视。对国家、省市而言,发展民营经济是根本性举措,对我们领导干部来讲,发展民营经济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5. 民营企业发展模式需不要调整如何调整

民营企业发展模式需要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拓宽融资渠道。2、宽松的政策法规,完善的法制建设。3、优化投资环境,放宽市场约束。4、提高管理者的决策水平,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条,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民营企业发展模式需不要调整如何调整

6. 如何稳步推进民企发展

一要加强预期引导,展现增长前景。稳预期才能稳住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从宏观层面看,有国家完整的产业体系、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巨大的市场空间,广大民营企业坚定看好中国经济长远发展前景。重视发挥好地方专项债项目对民间资本的撬动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应突出“宽信用”,支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更好覆盖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区域政策的协同性。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发声,释放权威清晰积极的政策信号,不断提振民营企业对增长前景的信心。【摘要】
如何稳步推进民企发展【提问】
一要加强预期引导,展现增长前景。稳预期才能稳住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从宏观层面看,有国家完整的产业体系、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巨大的市场空间,广大民营企业坚定看好中国经济长远发展前景。重视发挥好地方专项债项目对民间资本的撬动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应突出“宽信用”,支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更好覆盖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区域政策的协同性。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发声,释放权威清晰积极的政策信号,不断提振民营企业对增长前景的信心。【回答】
二要扶持中小企业,夯实增长基础。打造服务中小企业的大宗商品数字化采购服务平台,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将现有税费优惠政策扩大覆盖到生活性服务业中小企业,并精准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着力消除痛点。大力推进平台、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建设创新平台或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关键核心知识产权授权进度,营造中小企业充分参与的创新生态。三要激活民间投资,释放增长潜力。应尽快制定投资领域“红绿灯”规则。一方面多设“绿灯”,扩大民间投资准入范围,推动基础设施、电信、能源等领域加大向民间资本开放;另一方面多设“路标”,建立各级投资项目及政策信息公开平台,鼓励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新技术、新产业、新基建以及医疗、养老、环保等领域,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给予持续稳定有力的金融支持。【回答】
同时,及时设定“红灯”,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加强市场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四要防范化解风险,守住增长底线。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联动,建立跨部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帮助企业及早发现、及时处置风险隐患,对已经发生重大风险的企业,采取涉法涉诉案件司法集中管辖,有效防止风险蔓延和外溢。【回答】

7. 民营企业发展模式需不要调整,怎么调整

法律分析:需要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拓宽融资渠道。2、宽松的政策法规,完善的法制建设。3、优化投资环境,放宽市场约束。4、提高管理者的决策水平,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三条 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民营企业发展模式需不要调整,怎么调整

8.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法律分析:(一)推进全民创业。加强政府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办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千军万马、千家万户创新创业的态势。对企业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或领办民营中小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二)放宽创业条件。鼓励各类资本在我市投资、参(控)股发展民营企业。降低门槛,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以上即可申请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可降至注册资本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