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不触碰四条红线的P2P平台有哪些?

2024-05-16 13:08

1. 坚决不触碰四条红线的P2P平台有哪些?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具体每个平台的内部运作外界并不清楚,只能从其他几个客观条件去判断该平台是否触碰四条红线。我建议从这三个方面去判断:平台股东与原有线下业务的关系;资金途径;产品类型。
好多平台原来线下就是p2p公司,做着类似于宜信、友信的业务模式,转到线上模式后,线下原有的就是资金池,线上肯定还是资金池,线上的业务是线下业务的一个补充,这样的平台肯定触碰四条红线。
资金托管,现在基本都是靠专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用的比较多的是汇付天下等,号称用银行的目前截止到2015年3月份都是宣传用的,银行只是监管部分保证金之类的,没有全程监管资金途径。那么与类似于汇付天下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合作的p2p平台就在资金途径上绝对安全了吗?不是这样的,这种托管银行开了一个对公账户,所有投资人的资金还是走平台指定的个人账户完成资金归结,这样的资金走向很容易形成资金池。全程托管,顾名思义,所有资金走向都在第三方平台内部完成,资金不是在投资人自己的账户里就是在借款人在第三方开设的账户里,这样的全程托管保证了资金的点对点,没有经过类似于平台的第三方之手,这样就形成不了资金池。那么投资人会问怎样识别全程托管和端口托管呢,很简单,首先投资人注册时,在平台注册完帐号密码后,是否跳转到类似于汇付天下这样的专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页面继续开通资金账户,如果没有,那么这个平台没有进行资金全程托管;其次,每次本息回来时是否到了投资人自己在第三方开设的账户内,必须通过提现才能回到投资人自己绑定的银行卡内,并且银行卡交易明细内提现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而来,并不是某个个人或公司转账而来,这样的就是资金全程托管。在资金托管与用户体验的问题上,我想多说一句,越是用户体验简洁方便的p2p平台危险越大,因为平台注册和资金账户注册是两个必不可少的过程,这与用户体验是相矛盾的,但不触碰四条红线的平台会牺牲用户体验,也要进行全程托管,投资人了解个中原因后也会理解的,因为资金安全是第一位的。
最后我从产品类型上去说一下,首先由于余额宝等宝宝类产品的存在,给大部分投资人造成了一个错误的概念,那就是资金可以随存随取,其实这是不对的。首先,纵观跑路的p2p平台,有几个大的特点,第一这些跑路的平台绝对的触碰了四条红线,尤其是资金池这一项,因为只有拿到钱了,才会有跑路的动力,如果平台只是中介性质,没有资金池,即使借款企业还不上钱,平台也没有跑路的必要,因为钱在借款人手里,你一个服务的平台跑什么?所以首先,投资人点对点的把钱借个用款的企业后,企业会有一个用款的时间,比如说三个月到一年不等,但时间肯定是确定的,那么投资人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一对应的,在债券债务关系确立期限内,投资人的钱是不能随时取回的,如果能随时取回的必须是资金池,银行是最大的资金池,所以我们的存款可以随存随取;余额宝是货币基金,并没有短期全部的投入到某一个具体企业借款项目中,所以也可以随存随取。但p2p互联网金融平台,是从逻辑上和理论上就不能随存随取的,为了盘活投资人的资金,只能采用债权转让的形式由投资人自己在平台上发起债权转让,有其他投资人购买了你的债权后,资金回笼。所以综上而述,好多平台的产品模糊不清 ,类似于定期的周周红、月月红的理财产品,这样的产品非常危险,是资金池产品的代表。反而,单个项目越具体、描述越清晰,借款企业信息披露越多,这样的借款项目越真实,因为网络是信息透明的地方,如果所披露的企业信息不真实,很容易被网民发现,这也是互联网金融的精髓之一,那就是所有的网民都可以监督借款信息的真实性。所以建议投资人去研究每个网站的产品类型,会发现其中的真真假假!
综上所述,积木盒子、安宜投、银客网这三家平台是我认为基本上没有触碰四条红线的平台,这三家的共同特点是:都与汇付天下进行全程资金托管;都是以企业为借款主体,企业信息披露比较全;都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对借款企业进行担保;都没有承诺随存随取但都推出了债权转让功能。但最后我想和投资人说,没有触碰四条红线并不代表您在这些网站平台的投资就百分之百安全了,不触碰四条红线只能代表平台不具备跑路的风险、不会出现系统性的风险,但平台上的个别项目还是有出现风险的可能。要想做到完全没有风险,还要看平台的风险把控能力和担保机构的风控和代偿能力了。
希望投资人千万不要投那些有资金池的p2p平台,这些平台采用的方法就是庞氏骗局加资金池,项目上采用错配的方式,将投资人的钱投到地产、矿业等长期项目上,或者直接放高利贷谋取暴利,这样的平台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是早晚的事儿。

坚决不触碰四条红线的P2P平台有哪些?

2. 13条红线下p2p行业出路在哪

 13条红线下p2p行业出路在哪  行业需要更加规范的发展,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P2P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近期,P2P监管新规出台,整个行业步入最严洗牌期,平台只有合规运营,才能在洗牌中生存,获得长远发展。  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将成为行业的标配,对行业发展是有利的。监管政策对行业的影响是正面的,目的不是把互联网金融杀死,国家的希望是这个行业能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未来还是一片光明的,作为行业从业者,我们要积极正确引导这个行业的发展。
  做平台不赚钱,P2P行业的出路在哪  跟团购一样,等洗牌结束以后,慢慢再找利润,互联网就是这样,你想一开始就赚钱很难的,其实如果你项目多又能控制好风险,一般收取借款人6个点左右的费用,还是很可观的
  p2p利率跌破13%唯一出路在哪  每个平台利率不一样吧,发展期的平台利息会高一些的,发展越久收益就越低,安捷财富现在是16%-24%的年化收益还是不低的
  e租宝事件后,P2P投资出路在哪  用银行的制度来约束P2P投资就可以大大避免e租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融资租赁+P2P的出路在哪儿  目前市场出现较为普遍且运作成熟的互联网p2p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主要包括p2p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和p2p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两类。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p2p的出路在哪儿  现在的一些牌照也就是公司都是配合起来用的,融资租赁+私募+金服/金控组合起来出路就有啦 还有就是可以再做个商业保理 整个一个玩钱的体系
  线下p2p和线上p2p哪个好  都一样的。不过线下更多会受到地域限制,线下能操作的范围更广。哪个好就是看哪个更安全。  推荐中有农场,安全性我觉得挺到位的。你自己判断吧。
  资产荒已经来了 P2P平台的出路在哪  选择P2P理财产品应注意的方面:  1、产品的风险控制:  看所选择P2P理财产品的平台是否规范,是否有一套完善的风险管控技术,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一套严格是信审流程,是否有一个成熟的风险控制团队,是否有还款风险金,是否每一笔的债权都是非常透明化,是否每个月都会在固定的时间给客户邮寄账单和债权列表等等,以上是非常重要的一些问题,所以客户在进行选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  2、所选产品的平台实力:  一般平台越大,其风险管控越严格,因为平台大,所以每一笔债权都是经过严格审核,才会转让给出借人。另外,公司的实力和规模也是衡量一个公司规范与否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还有公司的注册资金,在全国的营业部的规模也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3、合同的规范性:  认购产品时务必要把合同中的每一条认真的阅读清楚,摸清每一个条每一个字的具体含义,千万不要马马虎虎的就把合同给签署了,而对于其中的条条框框一无所知,若将来真的产生风险,后悔也来不及了。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连跌后,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到了日益火爆的P2P网贷市场。虽然目前P2P行业良莠不齐,但是随着投资人对平台安全性与稳健性的关注与了解,对平台增信方式的日益看重,平台实力成为投资人首要考虑要素之一。  正因如此,平台增信为保险公司承保的P2P平台格外收到投资人的青睐,如由华安保险提供全额本金和利息担保的精融汇平台,上线仅3个月交易额破亿,以及3天成功售光3000万投资项目,就明显体现了投资人对稳健型P2P平台的偏好,也体现了市场上投资理财需求的旺盛。  银行理财收益率的不景气,让广大投资理财爱好者开始寻找新的投资理财方向,也间接促进了P2P网贷市场的迅速发展。
  线下P2P和线上P2P的区别  1、P2P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是近几年兴起的除银行之外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2、线上P2P是通过网站、APP等互联网介质进行的借贷业务,资金需求方需要经过P2P平台专业人员的审核,确定其信用度及有能力归还借款。通过审核后,借款人在P2P平台发布其借款信息并承诺借款回报。投资者可根据个人资金能力向借款人借款,到期收回本金及借款人承诺的回报。  3、线下P2P是P2P理财公司与资金需求方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好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借款回报、抵押方式等。P2P理财公司再将该债权向投资者销售,投资者与P2P公司签订投资合同,合同规定好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回报、赎回方式等。  4、P2P理财的线上和线下主要是交易渠道的差别,线上主要是互联网渠道的交易,线下主要是传统的合同交易模式。
   

3. P2P行业存在的四条红线是什么?

P2P行业存在的四条红线是: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行业存在的四条红线是什么?

4.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网贷平台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效解决了平台随意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问题,也提高了平台的跑路成本,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平台跑路的概率,但是在第三方托管的模式下,如何防止平台通过造假来解冻托管资金的问题,仍然需要业界和监管部门共同探讨。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
  P2P网贷平台发展 四条红线不能碰: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以上就是,互联网政策监管对网贷平台的规范和要求,网贷政策的监管是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更是对P2P平台的严格规范和约束,作为投资人也要及时关注网贷监管相关的资讯,才能做到投资放心,对网贷平台的好坏心里有数。

5. 网贷“红线”划出 P2P将直面哪些挑战?

距2015年末公开征求意见八个月后,业内既期待又担忧的P2P网贷管理办法“靴子”终于落地。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
这个备受瞩目《暂行办法》,在经历了大半年的征求意见过程后,共收到来自网贷机构、政府、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意见300余条。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后,又定向征求了31个省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国家有关部委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意见。所以,现在推出《暂行办法》的时机更趋成熟。
不过,业内人士却颇为担忧,P2P行业经过前期的野蛮生长,鱼龙混杂,平台家数达到数千家,而《暂行办法》的突然出台,势必会对绝大多数平台产生冲击,按照新标准,多数平台公司很难满足监管要求,行业阵痛和洗牌将在所难免。届时,多数草根平台将在洗牌中消失,行业格局重塑在即。
对此,银监会官员作出回应:“这只是一个暂行办法,允许在下一步探索中,根据实践和事物的发展再进一步进行观察和探索,总的来说,暂行办法目前定的这个上限是符合国际要求,也符合国内部分机构的实际情况。而鉴于现存机构多数不符合这个要求,《办法》也给从业者机构12个月的整改安排时间。”
据监管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2014年末分别增长49.1%、499.7%。与此同时,部分机构追求业务创新而偏离轨道,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那么,银监会这次推出的《暂行办法》,P2P行业将面临何种挑战?
挑战一:对网络借贷设置上限
正式下发的《暂行办法》中,业界最为关注的是增加了贷款限额的具体规定。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个人网贷上限20万,这也太低了,将导致网贷平台没法正常做业务,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执行,那80%以上的抵押类业务要暂停。平台也只能往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业务转型,但目前国内的征信体系又不完善,在这种信用环境下开展大规模的消费金融业务,将生成很大不良贷款风险。
从行业角度来看,无论是车贷,还是房贷,20万这个上限确实设的有些过低了,按照当前国内的房价,一套房子价值几百万元,就算抵押成数按五成计算,20万元也太低了,导致多数网贷平台没法正常做业务。
不过,银监会此次颁布《暂行办法》的意思十分明确,意在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可以有效地防控风险过度集中,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涉及到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的P2P公司将面临调整和转型,未来消费金融有望成为各网贷平台的主要发展方向。(汇金视点)
挑战二:银行资金存管已是大势所趋
昨日颁布的《暂行办法》已明确提出,“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目前P2P资金存管主要有三种模式,银行直连;与银行合作直接在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以及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
对此,有业内人士提出,若真的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那有将近95%的平台会被“银行资金存管”这道坎淘汰。事实也是如此,截至2016年6月底有100多家平台与相关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然而签约率不及全部正常运营平台的5%,真正实现存管系统上线的平台仅有54家。
不过,笔者认为,监管者会给P2P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的宽容期限,绝不会提出要求各网贷平台立刻达标。同时,《暂行办法》再次强调资金存管的重要性,所以银行资金存管是大趋势,能有效防止p2P平台设立资金池,避免平台直接接触,甚至挪用投资人资金,只是当前成功存管的平台很少,而且大多数采取银行与第三方联合存管的方式。
挑战三:网贷平台的信息要及时披露
要求网贷平台的信息及时披露,这也是此次《办法》的重点,比如要“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同时,银监会还透露,目前的《暂行办法》只对信息披露进行原则性规定,拟在后续有关细则中,结合行业的一般做法和监管需要,对P2P行业的相应指标,包括坏账率、逾期率和代偿金额等进行明确定义。
而笔者认为,监管者对网贷平台提出了更高的信披要求,这对于各方都是好事,只是现在部分问题平台不愿意将自己的信息向社会披露,生怕带来麻烦。但是提高信披透明度:一方面有利于投资人提高理财意识,以及根据信披数据提高甄别分析能力,另一方面,对各网贷平台提高透明度,提出更高要求。这意味着,网贷平台将处于社会大众的聚光灯下。可能会在业务创新方面有所掣肘。
银监会会同四部委联合发布《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这让很多业内人士“叫苦不迭”。而笔者认为,整个P2P行业面临短期阵痛在所难免,也会有一部分不良平台选择退出。但只要《暂行办法》得以惯彻落实,长远来看,整个P2P行业的风险不仅不会加大,只会因监管的进一步完善,而更趋稳定,广大老百姓的投资风险将大幅降低。

网贷“红线”划出 P2P将直面哪些挑战?

6.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网贷平台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效解决了平台随意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问题,也提高了平台的跑路成本,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平台跑路的概率,但是在第三方托管的模式下,如何防止平台通过造假来解冻托管资金的问题,仍然需要业界和监管部门共同探讨。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  P2P网贷平台发展 四条红线不能碰: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以上就是,互联网政策监管对网贷平台的规范和要求,网贷政策的监管是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更是对P2P平台的严格规范和约束,作为投资人也要及时关注网贷监管相关的资讯,才能做到投资放心,对网贷平台的好坏心里有数。
  P2P网贷行业的十大监管原则是哪些  目前详细的监管细则还没有出来,但是有四条红线和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P2P网贷监管思路明确划定四条红线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发表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  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是不得搞资金池;  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
  p2p平台七大监管原则出来后那些p2p平台符合要求  P2P平台最新的十大监管原则:  一、P2P监管要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建立资金池;  二、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也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信息中介;  四、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  五、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  六、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  八、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其实,这些原则对于P2P平台来说都是一个行业门槛、行业标准的、行业监管来看的,总体上达到这十个标准是比较容易的,正规的P2P平台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门槛,所以,监管出来很多平台都会符合的,你可以看看:挖财猫、陆金所、人人贷等平台,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p2p 四条红线 十项原则 是在哪个文件中  p2p 四条红线 十项原则 是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什么是p2p网贷监管有十大原则  所谓十大原则,都是投资者YY出来的,监管部门目前是银监会的普惠金融部,监管细则还没公布,估计今年会出来。
  2015年国家对P2P行业会加大监管力度吗  越来越多国资和银行系的进入,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这一块的监管力度肯定会加强,对于P2P平台来说,以后会日趋规范化和可控化。对于投资人来说,选择一个合理可靠如宝点这样的平台是最重要的。
  p2p监管细则出来了没?  还没呢!已经在加紧了,现在行业还没稳定,又不能一刀切,很难的
  P2P监管13条红线对P2P投资人和平台有什么影响  对于投资人来说,相应的要求是筛选平台的关键,判断平台是否不符,然后降低投资风险。而对于平台来说,是让行业更好发展的。
  对p2p网贷监管要坚持什么原则  1.P2P的发展要坚持业务本质,不得建资金池。  2.落实实名制原则,资金流向要清晰。  3.P2P要清晰业务边界,区别于其他法定金融业务,打击冒名非法经营。  4.P2P要有行业门槛。  5.贷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要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  6.P2P自身不担保,引入的担保机构要有资质,不能承担过多担保倍数。  7.要有明确的收费机制,力求长期的发展,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  8.应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既要披露自身和运营信息,也要进行风险提示。  9.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  10.坚持小额化、普惠金融、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 。
  监管新规下,P2P还是原来的P2P吗  本质不变,不过很多具体的变了  打个比方,一般以前的城市,都有一条著名的商业街,比如城隍庙,步行街。但是被城市规划一管,立马花样换新。  这和严管之下的步行街是一样的。  收益变低,门槛变高,流动性变高,风险性减小,科技型增加
   

7. p2p网贷红线是哪几个红线

主要包括四条红线:
1、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2、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3、不得搞资金池;
4、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1-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p2p网贷红线是哪几个红线

8. 银监会给P2P划了13条红线,都禁止了哪些行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等高风险的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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