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买社保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4-05-07 17:11

1. 单位未买社保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二、社会保险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
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
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现实中,越是发达的地区,员工对于社保的重视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线城市,因为和买房买车资格挂钩,社保已经成为找工作的重要标准。

单位未买社保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2. 社保未缴劳动诉讼时效怎么算

 社会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 单位不交社保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未交社保追诉期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社保没有缴纳,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缴社保,但是一定要在一年之内,因为社保只能够补交一年之内的。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单位不交社保诉讼时效

4. 公司不交社保诉讼时效

可以,还没有过民事诉讼时效。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另外还有4年的特别诉讼时效,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所以,只要记住“特别诉讼时效”;其他的一般都是“2年”。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附条件或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起算。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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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单位不交社保诉讼时效

未交社保追诉期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社保没有缴纳,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缴社保,但是一定要在一年之内,因为社保只能够补交一年之内的。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一、未交社保追诉期是多久
从调查用人单位因未通过劳动仲裁缴纳社会保险金而给劳动者造成社会保障待遇损失的角度来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该从当事人知道或是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起诉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的违法行为,除非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无权管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单位不交社保诉讼时效

6. 公司没交社保诉讼时效

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过社会保险这种比较好理解,就是从员工入职开始,就没有为员工缴纳过社保。公司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打擦边球,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二是为了不让员工拿到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没合同、工资发放走现金或个人账户、没社保,让员工很难证明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是持续的,所以可以随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而且还能以“公司为依法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被迫离职,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但这个的前提是劳动关系没解除之前。
对于社保补缴这块,不同的地方实际判决不同,有些地方认为,因为社保是强制缴纳的,只要是完全未缴纳社保的,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员工随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即便是离职后。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解释道有的地方认为,社保缴纳既是公司的义务,也是员工的义务,所以对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员工应当及时举报反应。因此事后员工要求补缴,只支持补缴最近两年的社保。
公司没有按照员工工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目前未足额缴纳社保非常普遍,很多公司知道未缴纳社保的严重后果,但又想节约成本,因此采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方式。一些地方对于以这个为由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并不支持,但有的地方又支持(前提是员工要提前要求公司补缴差额部分,若公司拒绝处理,才能用这个理由被迫离职)。
而要求补缴的时效,一样是不同的地方不同,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解释道有的地方认为,社保缴费具有强制性,因此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的一年内,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补足社保的差额。有的地方认为,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已知情,因此遵从两年的追诉有效期。也就是说在职期间,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足最近两年的社保,离职之日起则是一年内员工可以提出补足。

7. 社保补缴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社保补缴诉讼时效是一年。因为“申诉补交养老保险的诉讼”属于劳动纠纷的民事案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社保补缴诉讼时效

8. 补缴社保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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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社会保险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问题。1、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另外,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劳动者退休后,因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可见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2、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一般来说作为行政机关处理更恰当些,而行政机关处理可以肯定是不受时效限制。因而你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并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若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你可以劳动监察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