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二号

2024-05-16 16:35

1.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二号

1、这个是跨年度的统计数据;
2、这是基金净值的计算公式自动算出来的,基金净值分外累计净值和单位净值;
3、分红是基金公司根据基金收益按基金法由基金公司公示分配的;
4、这两天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与期间分红无关系;
5、期间涨幅6.58%是统计约一年时间内累计净值的增长幅度,根据前后净值数据比较算出来的。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二号

2.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介绍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成立日期:2006/10/11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总份额(亿份) (截至2014/6/30)基金规模(亿元) (截至2014/6/30)代销机构:银行(共23家)代销机构:证券(共43家)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基金比较基准: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 + 中国债券总指数×20%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风险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特征: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2、本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5、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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