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2024-05-19 07:28

1. 中国证监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中国证监会是1992年10月成立的。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以后,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将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交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具体执行。
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

扩展资料:
证监会的职能: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
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2. 中国证监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中国证监会是1992年10月成立的。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以后,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将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交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具体执行。
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

扩展资料:
证监会的职能: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
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 中国证监会的职能是什么

中国证监会基本职能
  (1)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2)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强化对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事项;对期货市场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规划和协调。
  (5)统一监管证券业。

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负责有关证券公司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五)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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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的职能是什么

4. 中国证监会的职能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设立主板市场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市场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发审委(以下统称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以下统称股票发行申请),适用本办法。
  并购重组委的组成、职责、工作规程等另行制定。
  第三条 发审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
  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决定。
  第四条 发审委通过发审委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发审委会议)履行职责。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发审委事务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发审委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十条 发审委的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股票发行所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依法对股票发行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5. 为什么要成立中国证监会

如果不成立,证券市场会是?自然经济、市场经济、特色经济、仨样都不是?所以要成立。为什么?因为其职责所在;百度文库上三大页你可以搜索一下,
简述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二)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四)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五)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六)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为什么要成立中国证监会

6. 证监会是什么


7. 中国证监会是做什么的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显然,中国证监会的是经政府授权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     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期货监管部下设综合处、交易所监管处、期货公司监管处、境外期货监管处和市场分析五个处。拓展资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简称中国证监会,缩写为CSRC,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该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10月,1995年3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部级直属事业单位;1998年4月与其原上级机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合并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中国证监会是做什么的

8. 我国证券法证监会是指什么

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人,副主席级5人;主席助理3人;内设16个职能部门,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目前,全系统监管人员共有1812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4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一、中国证监会基本职能
(1)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2)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强化对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事项;对期货市场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规划和协调。
(5)统一监管证券业。
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负责有关证券公司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五)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实证监会是经国务院授权以后成立的一个依法对中国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的部门,我国的证监会是属于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其工作职责就是主要规范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当中的一些规章制度。对违反证券交易市场的一些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