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是非营利法人吗

2024-05-05 13:46

1. 基金会是非营利法人吗

法律分析:是。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基金会是非营利法人吗

2.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法律分析:基金会是不属于特别法人的。基金会是属于社会的团体法人也是属于非盈利的法人;特别法人一般就是属于农村的集体组织的法人;还有就是基层群众自性的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类型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3.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基金会不属于特别法人,而是属于非营利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4.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法律分析:不是。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社会组织的本质特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区别于企业。
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5. 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法人吗

法律分析: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社会组织的本质特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区别于企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法人吗

6. 基金会属于特殊法人吗

法律分析:对于基金会不是属于特别法人的;基金会是属于社会的团体法人也是属于非盈利的法人;特别法人一般就是属于农村的集体组织的法人;还有就是基层群众自性的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类型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7. 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法人吗

法律分析:基金会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社会组织的本质特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区别于企业。我国非营利组织主要有三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非营利组织主要从事的是公益事业,但社会公益事业不是非营利组织专有,政府、企业也可从事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法人吗

8. 基金会是法人实体吗?

法律分析:
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两大类。基金会属于第二类非营利性法人。

法律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