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今天上班吗

2024-04-28 15:22

1. 东莞社保局今天上班吗

以下是从东莞社保局找的资料,详细请看下文:问:请问在东莞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答: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以申请补缴。或者是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上述要求,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亦可申请。【承办机构】:东莞社会保障局【办理业务】: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咨询电话】:0769-12333什么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1、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2、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1条,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一次性补缴社保费需提供什么资料?1、身份证及户口簿;2、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备注】:如不能提供原始档案,需填写《遗失档案的未参保企业人员情况表》。补缴手续1、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2、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补充说明】1、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2、缴费比例为20%,其中缴费基数的12%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3、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收取利息、滞纳金。4、办理一次性缴费前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清全部费用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到一次性缴费受理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补缴过程常见问题解答一、我爸爸是东莞本地人,2010年之前在东莞某单位上班,但是因为单位无生产经营能力所以单位被迫倒闭了。现在我爸爸没有参加职工社保,也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问可以帮我爸爸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吗?缴费基数是多少?答:按照规定,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二、请问在东莞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答: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以申请补缴。或者是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上述要求,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亦可申请。三、请问申请补缴东莞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应该去哪里办理?答: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所需资料如下:1、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2、身份证及户口簿;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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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会医保局电话号码

【摘要】
新会医保局电话号码【提问】
【回答】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联系方式:0750-6631987,
电子信箱:jmxhybj@163.com,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回答】
或者是0750-12333【回答】
明天九点以后拨打,稳妥【回答】

3. 新会医保局电话号码

医保局客服电话号码是区号+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在民生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提供了一个缓解或解决问题的渠道,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同时,各地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电话咨询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各地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的业务协同、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与12333网站的互动、如何将人事人才服务纳入电话咨询服务范围等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研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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