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排涝规划问题?

2024-05-20 05:22

1.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问题?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的处理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专业知识,每个细节的落实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城市防洪排涝规划问题和大家说明一下。1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概述防洪排涝最初的意义特指在农业种植过程中抵御洪水冲击农田、排出降雨产生的大量农田积水。而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城市中的降雨接收面积和给排水系统的负担不断加大,因此城市也更加容易出现洪涝灾害,为此城市必须针对自身的城市布局和环境特点规划防洪排涝系统,确保城市内部不会因大量积水和洪水影响正常的居民生活。在国内尚未出现统一的城市防洪排涝规范,因此各个城市对防洪排涝的定义并不相同,在防洪排涝规划方面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这为城市的防洪排涝功能埋下了隐患。从理论层面来看,城市防洪排涝包括防御洪水和排出积水两个方面,防洪是指针对城市周边因暴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涌入城市大量流体的现象修建的防御设施,排涝则是针对城市内部因降雨等情况产生的大量积水而言,主要目的是修建各类排水设施。与农田防洪排涝不同的是,城市防洪排涝要求在任何时间段内都不可以出现积水淹没的情况,而农田是允许存在一定时间的农田淹没期的。2 城市洪涝灾害成因城市防洪排涝需要系统性的进行规划,不能简单的修建一些排水设施和防洪障碍物,要根据城市季节性降雨的变化以及周边地质灾害出现的可能性来有针对性的规划,尤其是地下管网的规划以及地面防洪堤坝的修建,都必须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进行考虑,比如北方的降雨季节性明显,且城市的地下给排水管路过于窄小,这就要求在安装排水泵的时候慎重选择位置,避免大量闲置设施。比如南方的地下管网较为密集,降雨持续性强,就可以充分利用地下管路来实现城市各个低点积水的排出。城市洪涝产生的原因有多种,主要原因如下:2.1 地势一般来讲,平原地区的城市洪涝灾害以内涝为主,周边并不具备形成巨大洪水的自然条件,但是大量的降雨会在城市内部的低点形成积水,因此平原地区城市的排涝是重点,比如近些年北京多次在大暴雨中出现内涝现象;山区城市最大的威胁则是洪水,周边的高山和陡坡容易在降雨过程中形成洪水。2.2 排涝排水系统不完善缺少完善的排涝沟系,城市扩建时未能预留排涝通道同时现状排涝河道断面不足,淤积严重,排水能力低。2.3 排水系统出口过高排水系统的主要目的在于将城市低位的积水排泄至城市附近的河流、湖泊,但是如果城市将排水系统出口设计过高,比如出口位置的水位长期高于排水系统,那么就容易出现积水无法排出甚倒灌的现象。2.4 城市化带来的影响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盲目与水争地,使河道变窄,湖泊变小,导致蓄洪、滞洪面积缩小,泄洪能力和湖泊调节洪水能力降低,而这些与水争地的建设项目往往是涝灾易发区;比如济南的小清河两岸原来有许多滞蓄洪水的农田、洼地、池塘,现在绝大多数己被填平盖房,大大减少了滞蓄水量,使得小清河洪水位升高,对支流河道形成顶托,大大影响了城市洪水的下泄。同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断扩大,使地面硬化率提高,增加了径流系数,从而加大洪水量,导致积水现象严重。如绵阳城区的建设速度快,城市的雨水净流量总和不断增加,城区的排涝系统面临的压力也就越来越大。3 城市防洪排涝对策根据城市洪涝产生的原因分析,可知城市防洪排涝应充分利用地势优势,尽量减少防洪排涝设施的修建、提高防洪排涝效率。具体措施如下:(1)完善防洪、排涝沟系,提高河道防洪、排涝标准并进行拓宽改造,尤其针对城市内部的低洼地区要理顺排涝系统,以打通排涝通道,使涝水顺利排出。城市的防洪排涝系统应定期检查,并根据城市规模的变化调整设计。(2)高水高排,采取修建截洪沟,加大收水设施,拆除棚盖等多项措施将高地势雨水排入山洪沟或河道,避免地势高的雨水顺道路排入低洼地区,尽可能减少低洼区的汇水面积,降低积水量。将各个区域的积水相互分割进行排出,能够有效的降低洪水的整体危害,也能够降低排水系统的负担。(3)低水低排,为确保低洼地区涝水顺利排出,针对排涝河道的主要出口流量大、水位高的特点,必须重视水位高程衔接,根据外河排涝水位和现状地面标高,确定河道自排或泵排方式;此外各低洼区应结合现状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地面标高或增设泵站等排涝措施。(4)应对超标准涝水的措施:首先是将洪涝分流,同一个城市周边的洪涝源头可能有多个,因此一旦出现洪涝灾害,应尽可能的将各个区域的洪涝分割,通过各区的排水系统单独的排出,避免汇合的洪涝造成更大的损失;二是在排水系统的出口设置防止洪水倒灌的装置,加装大功率的排水泵,提高排水效率;三是要在城市周边设置蓄水区,主要目的在于将山区的洪水阻隔在蓄水区,或是起到减缓洪水速度的作用,同时在城市内涝时,也可以讲蓄水区作为主要的排水区。(5)对于解决市区局部地区积水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完善雨水管道系统,按排雨标准扩大雨水管沟断面,加大雨水收水设施建设,重视雨水设施的管理养护,改善道路行洪、积水的局面。结语:我国在城市防洪排涝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由于固有城市布局的限制和城市规划领域技术的制约,导致许多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都不足以满足当前城市发展的需求。虽然当前国内在防洪排涝方面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规范,针对性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但是距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不断的探索和针对国内城市规划实际来强化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想要了解“城市防洪排涝规划问题”更多详细信息,中达咨询建设通查询简单方便可靠。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问题?

2. 防洪排涝工程

在已经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尤其是已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常因地面沉降而造成雨季排洪系统的失效,地表积水,引起洪涝灾害。为防止洪涝灾害的发生,必须实施防洪排涝工程。
1.洪涝灾害的危害
(1)降低城市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影响城市正常运转
地面沉降导致雨季地面积水量增大,增加城市排水系统的负担,并且由于地面沉降造成了地下排水管道的破坏,也影响了城市的排洪能力,使积水不能及时排走。天津市中心城区在1959~2003年累计地面沉降量的最大值达到了2.89m,使得市区每到雨季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积水,2003年雨季的集中降水,造成城区大范围积水,众多商铺遭到浸淹,城市交通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了城市运转。
(2)降低河道防洪和航运能力
地面沉降能够降低城市河道堤防的防洪标准,使河道汛期泄洪能力下降,使市区产生内涝,排污能力下降,城市防洪区面积扩大,增加防汛墙、排涝泵站、河口挡潮闸等防洪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
海河是天津市重要防洪、泄洪、蓄水、航运、旅游等综合利用的河道,对天津市防汛安全、生态环境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持续多年的地面沉降,海河干流泄洪能力由1200m3/s减少到不足250m3/s,虽经多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治理,现已超过800m3/s,但仍未恢复到原设计能力。
此外,由于地面沉降引起河床下沉,导致河道防洪排涝能力降低,造成桥下净空变小,从而影响到泄洪和航运。
(3)抗御台风的能力下降
滨海地区由于地面沉降及海平面上升,抗御风暴潮的能力降低,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天津沿海曾经发生过两次风暴潮,即8509号和9216号风暴潮。这两次风暴潮并不是最大的,但是给天津沿海带来的损失达到了历史上最严重的水平,尤其是天津新港和塘沽等沿海地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天津市滨海地区因过量开采地下水而引起的地面沉降,并且由于海平面的上升,使得防潮工程设施的地表标高损失,抵御风暴潮的能力下降等。
2.防洪排涝工程
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防止因地面沉降而引起的洪涝灾害。
(1)加强市政建设、完善给排水设施
在地面沉降地区的市政工程建设中,应充分考虑预留沉降量,使市政工程尽量不受到地面沉降的破坏。同时,完善给排水设施,使排水管网与城市的发展相适应,以便及时排水。也可以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修建调节水池,将雨水暂时储存在调节水池,既可以防洪,又可以在旱季的时候作为供水水源。
另外,可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采用一些新技术、新材料,增大地面的渗透性,使降水入渗量增大,减少滞留在地表的水量,达到防洪排涝的目的,同时也起到人工回灌的作用。
日本东京都的神田川自1970年以来,采取地下水分水渠、多用途滞洪区、调节池等工程措施,使洪涝灾害得以控制。大阪和名古屋市也利用调节池来控制洪涝灾害,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沿岸堤防工程
地面沉降造成河道防洪能力降低。在沿海地区,由于高程严重损失,加剧了风暴潮灾害的发生。因此,沿岸修砌防汛墙工程是防灾的一种有效措施。修建堤防工程,可提高防洪标准,防止洪涝灾害。上海市是我国地面沉降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由于地面沉降,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黄浦江两岸3次加高防汛墙,将防汛标准由不足100年一遇提高到1000年一遇的水平,形成了抵御台风、暴雨、天文高潮位和来自太湖流域洪水侵袭的屏障。
(3)地面垫高工程
对于因地面沉降而造成内涝的城市来说,可以通过地面垫土,增加标高的方法来进行治理。我国苏州市在城市规划中,要求建筑基础高于海拔标高315m。由于该市多年平均沉降量在1m左右,为达到城市规划要求,新建区要进行垫土增加标高工程,按规划其垫土面积达50km2,按垫高500mm估算,工程费用达310亿元。

3.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既然要做一个地区的规划,那么首先就要对这个地区的概况有所了解。地理位置、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水系概况、社会经济等,同时也要结合现有的其他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所在流域防洪规划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法律问题

4.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设计分析?

目前城市内涝现象严重,很多城市遇到暴雨就成内涝,到处出现可以“看海”的现状。造成内涝的原因有很多。①防洪的标准过低、河流调蓄能力不够。②防洪排涝技术相对落后,管理体制不够健全。③群众防灾的意识淡薄,政府宣传力度不够,预防措施也不合理。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以下调整设计方案。①提高对法规制度和经济的设计,使技术更科学。②加强应急管理的设计,促进防涝措施与城市环境保护相结合。③加强防灾防涝与水环境、生态环境相结合的设计方法。相信在国家有关部门有效的治理下,会取得好的成效,减少内涝的发生。
1 城市防洪排涝的现状
目前恶劣天气较多,很多城市遇到暴雨就成内涝,到处可以“看海”。随着环境的恶化,我国很多地区出现了内涝的问题,并且内涝现象不断的严重,传播速度也越来越广,给人们的出行和生活造成了危害。由于人们对生态的破坏,造成了大气污染,使暴雨越下越大,并且造成了对河流的污染。由于防洪设施发展落后,排涝技术得不到好的发展,并且雨量越来越大,使很多城市遇到暴雨就成内涝,到处出现涨水的现象,造成到处可以看海的现象。内涝对城市的设施也造成损害,很多人无法正常的出行,造成交通拥挤,使交通事故频发,对整个城市的安全造成威胁,因为暴雨内含有酸雨,使路面被酸雨侵蚀,造成了生态问题。因此人们的健康也造成危害,由于无法正常工作,对城市经济发展也造成威胁。生态问题的出现客观上也不利于城市的环境发展,客观也抑制了城市的文化发展。同时内涝的发生使群众人心惶惶,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总体而言,城市排洪排涝现状比较严峻,内涝成为城市发展的阻碍,政府要加强整治措施,以保证国家的长远、健康、合理的发展。
2 内涝产生的原因
2.1 防洪的标准过低、河流调蓄能力不够
防洪标准过低造成了内涝的发生。政府没有建立合理的防洪标准,造成暴雨控制系统出现了问题,不能通过正确的标准制定具体的防洪排涝措施,由于标准过低,也造成暴雨量过大时,相应的防范也不科学,并且数据的标准定的过低,当实际数据大于标准数据时,没有合理的采取措施,造成内涝发生,使环境遭到破坏。同时政府的河流调蓄能力也不够,没有对河流进行很好的调蓄,当暴雨过大时,水位提升速度过快,使水量大量向外扩充并且没有对水位进行合理掌控,河提的建设也不符合调蓄的发展,造成路面、河提被雨水冲蚀,雨水向其它地点扩散,甚至扩到城市中心,造成内涝的发生,使环境遭到危害。
2.2 设计含有的科学性缺失,没能与防洪现状契合
防洪排涝含有的设计方案,缺失了科学性,这是内涝的侧重成因。在多发内涝的城区以内,应当预设管控内涝的适宜方案。只有这样,才会选取出最适宜的排涝技术,化解掉常常出现的内涝疑难。然而,从很多城区现有的状态看,防洪排涝的关联设计,没能与城区的内涝状态契合,因此很难凸显出排涝层次内的实效。有关人员没能查验城市现有的内涝状态,并依循查验得来的数值,去制备适宜的方案。在这样的情形以下,很难预设出有关机制,也很难制备出好的管控机制。
2.3 群众防灾的意识淡薄,政府宣传力度不够,预防措施也不合理
群众防灾的意识淡薄也导致了内涝的发生。群众没有防灾的意识,对灾害没有透彻的理解,没有加强防范,导致有灾害征兆时无法科学防范,同时政府人员没有进行防灾的相关宣传,没有针对灾害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导致群众面对灾害常常束手无策。并且由于政府人员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对灾害的印象模糊,不了解内涝带来的危害,使整体的防治灾害的水平较低。并且预防措施也不科学,没有针对具体的灾害,采取正确的措施。在洪水发生前没有进行相关防洪预警,没有通过合理科学的监测把危害降到最低,没有对何时容易发生危害、何地危害最大进行科学的预警,造成灾害发生地的群众不能及时被安顿到安全的地点,并且没有加大防洪整治力度,没有对相关河堤及沿岸内涝发生区域采取相关预防措施,造成内涝经常发生,并得不到改善。
3 调整设计,提出解决方法
3.1 接纳适宜标准
现有的防洪标准,依循分出的城市级别和城区含有的重要性,去确认可用的标准。从这样的标准,可推知:城市选取的可用防洪标准,密切关联着城区现有的人口数目。然而,可以依循河流形状,去预设分区情形下的规划。这种分区设防,所能保护的城区人口,会比总括的人数少,城市可选用各类别的预设标准。由此可见,若要套用既有的预设标准,就应顾及到分区考量或整体情形下的考量。
3.2 确认出堤顶高程
对于层级很高的城区堤防,若算得的既有超高值,会小于两米,那么就应依循两米这样的数值去设计。处在入海口段落内的城区,或者风速偏低的那种城区,在确认出堤顶高程流程内,要接纳稍高的既有标准。若城区含有偏大的风速,或者城区位于偏内地的山区,那么就可依循惯用的规范。为缩减原有资金,在现有的超高值没能超出两米时,应设定成两米;还可在原有的堤顶,设计出约为一米的防浪墙。对风速偏低的那些城区,则应依循计算得来的数值,去确认可用的超高值。
3.3 预设自排及抽排依循的标准
(1)对城区选取适宜的自排标准。排涝关涉到的多样支流,都带有不同地形,现有的出口高程,也很难一致。然而,自排的总括设计,是在这些支流含有的出口及关联的堤防方位内,设定出适宜的防控闸门。设计出来的孔口尺寸,不会影响到总括的工程量。因此,预设的自排标准,不要小于这一堤防测定出的最多暴雨量。排涝区域内,会含有不可以被淹的预设范畴,要依循这一范畴,以及调蓄区现有的容积、排涝区现有的硬化态势等,去算出可用的自排量。
(2)对城区选取适宜的抽排标准。设计出来的抽排标准,会关联着现有的抽排量,也会关联着现有的装机容量。这两种量越大,预设的投入会越多。泵站设计用到的规则表征出:建构排水区以后,若选用10年当成重现期,并不带有科学性。这是因为,抽排用到的多样支流,以及出口配有的高程,会存留着差别。设计精准的抽排标准,要考量到排水区含有的支流状态、出水口含有的高程等,还要顾及到雨水及洪水同期态势下,城区会遭遇到的特有排频。
对多样的城区,现有的支流偏多,分出的排水区也偏多;若要逐个运算得来这样的排频,会耗费掉偏大的劳动量。通常情形下,可依循排水区现有的关闸水位,推断得来关闸后涨水的总括程序,以便运算出可用的暴雨量。然后,依循既有的暴雨量、排涝区不可以被淹的给定范畴、表面带有的硬化态势等,运算得来多样排涝区含有的抽排流量。这样一来,就维护好了泵站排涝含有的安全性,尽管必备的运算量会被拓展。
4 总 结
在城市的不断发展中,防灾防涝问题日渐严重,如果不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治理,会使城市发展进程发展缓慢,并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要提高技术水平,加强监管机制,使灾害可以减少,带动生态和环境的发展,促进更多领域的健康发展,带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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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洪排涝标准

防洪排涝的标准应依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一条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防洪规划应当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划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规定蓄滞洪区的使用原则。

防洪排涝标准

6. 城市防洪规划的城市防洪规划

城市防洪规划应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结合起来。例如整治河道,要考虑航运的要求;在规划防洪堤时,应考虑河道岸线上水运码头、滨河道路、城市给水排水、沿岸绿化等方面的需要;修建水库和治理湖泊,要考虑城市和农业用水、水力发电、航运、水产养殖、绿化以及游览等多方面的效益。城市排洪泵站可以作为地区性排涝工程的组成部分;分洪闸门和河道平时可用于农田排水;海堤工程则往往同围海造地结合起来。

7. 城市排涝标准

法律分析:城市排涝设计标准主要应用于城市中不具备防洪功能的排涝河道、湖泊、池塘等的规划设计中,主要计算由区域内暴雨所产生的城市“内涝”,而城市防洪标准主要应用于城市防洪体系的规划设计, 包括城市防洪河道、堤防、泄洪区等,沿海城市还包括挡潮闸及防潮堤等。
法律依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的排水工程规划和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
1.0.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的原则,满足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
建设的要求。
3.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确定规划目标与原则,划定城市排水规划范围,确定排水体质、排水分区和排水
系统布局,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设施的规模与用地、雨水滞蓄空间用地、初期雨水与污水处理程度、污水再生利用和污
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要求。
3.1.2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宜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近、远期结合,并兼顾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3.1.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道路、竖向、防洪、河湖水系、给水、绿地系统、环境保护、管线综合、综合管廊、地下空
间等规划相协调。

城市排涝标准

8. 浅谈城市防洪排涝的有效措施?

在洪灾涝害比较严重的沿海地区、东部平原与丘陵地区,分布着我国约有50%的人口与70%的大城市,甚至占据着国内约75%的工农业产值。在城市化进程日益深化的背景下,人们开始意识到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使得防洪排涝工作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必须落实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1 做好汛前的准备工作
汛前准备工作是每年的常规性工作,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的到位、人员物资配备的到位。
1.1 在管理体制方面
需要坚持以区为主、条块结合与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市防洪排涝工作需要以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主要依托,由各区的区长与管委会主任对所在辖区的防洪工作进行总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则要对自身单位与部门的防洪工作进行总负责。在汛前的准备实际工作中,需要严格遵守防汛纪律,保持当日的联系畅通,执行24小时的防汛值班制度。需要对市内的防洪准备情况与值班情况等进行督查,及时整改其中的问题,促使汛前准备工作的切实执行。
1.2 在人员物资配备方面
需要及时补充物资,确保人员迅速到位,这是汛前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内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合理搭配、就近储备与保证急需等原则对物资储备布点进行优化,补充防汛物资,确保在汛期中发挥出实际效用。另外,要做好抢险应急设备的准备工作,构建防汛物资应急采购与调拨机制,将应急设备与物资提前采购入库,保证城市汛期防汛工作的良好运行。
2 完善规划预案的编制
在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中,需提防各种突发状况的发生,所以必须完善规划预案的编制,做好科学应对工作,减少洪水涝害带来的损失,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第一,编制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第二,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后上报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备案;第三,城市各污水工厂单位要负责编制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样需要上报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备案。需注意的是,在编制预案时,要根据每年水情、工情与城市建设范围等实际变化情况而进行合理的编制修改。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各成员单位的规划预案编制情况进行了解,并且予以监督,及时督促其完善规划预案的编制,为城市的防洪排涝工作提供保障。
3 做好内涝隐患的整改
要针对市内的内涝点而做出合理的城市内涝综合治理方案,从而保证防汛工作质量,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挥出良好的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的作用。在城市防洪工作中,积水内涝问题是重点,可以对市区道路下穿桥的排水道进行改造,在汛期展开防汛大检查,对城市的内涝隐患点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的跟踪检查。与此同时,可以结合本年度对雨污分流工作的实际情况,增设一些重要防汛设施,比如排水管道、收水井与疏通排水沟渠等,从而一步步对城市内涝隐患进行有效消除,提升城市排涝能力,为城市的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
4 优化重点区域的值守
在汛期,要重视城市下穿桥或者地下通道、重点区域内涝点的排水防控工作与应急处置工作。可以根据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标准要求,并且借鉴一些大城市的经验与有效做法,针对市区下穿桥采用定人值守制度,为城市汛期的重要地段与重要区域的值守到位提供制度保障。要督促防汛应急队伍建设进程,确保在城市防洪排涝实际工作中,能切实地发挥出责任与任务明确、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急队伍的力量。
同时,要对上一年度防汛工作中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各环节的不足及经验进行总结,对防守重点及相关抢险措施进行细化,重点针对城市下穿立交桥进行专门的应急方案编制。在上一年的工作基础上,可以对一定数量的下穿桥水位进行标记划线,对积水深度进行目测,从而做好道路封闭准备。若暴雨积水到达25cm刻度,就开启道路封闭工作,为市政道路的防洪安全提供保障。
针对汛期重点地段与区域的值守工作,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开展:第一,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靠前指挥,将任务细化到区,对各个桥区、路段、泵站、低洼路段、易积滞水点等地方的负责人工作进行落实,保证雨中道路与防汛设施都有一人值守;第二,汛期要密切关注水雨情信息,强降雨预警与防汛准备工作要到位,做好雨中巡查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抢险工作,及时地报告工作情况。若有强降雨预报,或者发布戒备预警的时候,确保巡查人员马上抵达相应负责地段,对一些重点位置的积水情况进行实时掌握,比如立交桥和低洼路段,从而及时处理积水,并且向各自的责任单位进行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以根据报告的情况而进一步开展合理的部署、协调、指挥与监督工作;第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在进行任务安排时,需要注意每座桥梁的值守人员至少需要四人,尤其是下凹式立交桥地段,并且派遣一名专员进行负责。
5 完善应急处置的方案
在汛期,要做到快速反应与及时抢险,人员与设备需要随时到位,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暴雨天气对城市人们的生产与生活造成的影响。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汛期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以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比如某市在一年中5月至9月的汛期,市内降雨天气总共44天,其中8次为强降雨天气,市内25个重点雨量站点平均降雨为605.2mm,比常年平均降雨590mm高一些,而市区日最大降雨量是122.5mm,一个小时内的最大降雨量是93.5mm,都比往年高一些。   因此,在8次强降雨天气到来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该立刻根据应急预案开展一系列的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工作,让城市各责任部门与责任单位做好应对措施,比如督促城市排水管办派遣十支防汛应急队伍进入准备应急状态,在强降雨到来之前,派遣人员在市内下穿桥地段进行值守。而在降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积水,所有的应急人员、应急设备与应急物资都处于待命状态。
根据统计,该市在这期间应急抢险队达到6000人/次,应急设备达到2000车/次,对不同程度地段积水进行处理,达到260处/次,排出积水达到1456万m3,从而有效地保障了该市的安全度汛。
6 做好部门的联动工作
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进行联动与协调,进行到位的相互配合。同时,城市各媒体也应该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动,共同参与到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中去,合力开展相关工作,从而发挥出理想的工作效力。在各部门与媒体的联动过程中,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市政排水部门要及时地对道路积水进行排泄清除;第二,市内城管部门要及时地对水井垃圾和其他杂物进行清除干净,避免排水不通畅;第三,市内电信部门要保证汛期的通讯畅通,为城市防洪排涝的联动配合工作提供良好的通讯条件;第四,市内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在一些积水路段进行交通秩序的维护;第五,市内城管园林部门需要对路面排水的杂物进行清理;第六,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地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开展做好舆论引导与宣传工作;第七,市重点局要对市内在建工程、未移交的建筑工程现场及其周边做好及时的排水工作,其他单位也应该将各自职责内的工作做好,确保在多部门联动机制下顺利展开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城市各区、各个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各尽其职地做好相关工作,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雨水给城市人们带来的影响。
7 落实防洪排涝的责任
在城市的防洪排涝工作过程中,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重点内容,对隐患整治与市内防汛薄弱环节进行加强,重点派遣人员进行值班把手,重点部署好预防与应急工作,并且明确各自责任,加强有关措施。要全面从严地落实城市防汛排涝的责任制度,根据汛期战时状态与实际工作要求,对城市防汛排涝纪律的刚性约束进行加强,在铁的纪律下,确保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各项措施得到切实的执行。全省各级党委与各级政府需要加强对市区组织领导的督促力度,一级抓一级,并且层层抓落实。市区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并且在各司其职的同时,通力协作,合力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要严格做好人事变更与领导换届而带来的责任与人员的空档,坚持换届不换防、不换责的原则,避免责任落空与领导不力等原因而带来严重后果。因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个人的责任,严肃处理其中的问题,不能姑息。
8 优化雨后总结工作
在汛期之后,需要做好总结工作,对整个汛期的防洪排涝工作进行认真的梳理与到位的分析,这也是对汛期所有人员工作的全面性与整体性评价。因此,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的各涝积水点进行详实细致的梳理,并且全面分析原因,制定应对计划,倒排时间,加快整改的步伐,认真做好下一年防汛工作。总结重点可分为三个方面,包括防洪工程建设、防汛日常管理、应急处置工作。
在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中,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需制定及时的整改措施:首先,城市防洪排涝的基础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区缺乏对防洪排涝工作的足够重视,相关防汛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缺乏规范化。也有部分区即使编制了应急处置预案,却没有报告上级进行审查,所以出现可操作性弱的问题;其次,内涝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到位。部分区的出水口改造和一些沟渠的杂物清除工作做得都不够好,即使安排了人力与物力展开工作,但是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也没有长远的防汛观念,对辖区的内涝隐患整改工作造成了直接影响;最后,防汛应急处置能力不高。资金投入不足、应急设备、物力与人力不足,使得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受到一定阻碍,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效率尚待提高。
9 结语
在每年度的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中,都可以在总结经验与分析不足的基础上,不断对防汛工作进行完善,细化市区的各个防守重点与相关抢险措施,制定防汛重点地段的应急预案,保证城市各重点地段没有积水内涝问题,保证城市人们的生活不受到影响,为城市的社会和谐稳定与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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