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类高管是什么意思,具体包括哪些

2024-05-09 13:20

1. 上市公司的类高管是什么意思,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公司的类高管是什么意思,具体包括哪些

2. 公司高管有哪些

公司高管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需要对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高管的变更是需要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 公司高管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包括哪些

4. 公司上市对高管的要求

就像是公司的经理或者是其他的管理人员我们一般的简略称呼就是高管,但是高管在每一个公司的任职要求都不一。虽然我国的公司法有明确的鬼少年宫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具备相对应自制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成为公司的高管。那么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要求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要求及其相关问题。      就像是公司的经理或者是其他的管理人员我们一般的简略称呼就是高管,但是高管在每一个公司的任职要求都不一。虽然我国的公司法有明确的鬼少年宫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具备相对应自制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成为公司的高管。那么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要求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要求及其相关问题。
一、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要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1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末逾3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以上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注意这里的高级管理人员只针对自然人,而不含法人,实践中的董事单位,我们认为他也是选派自然人充当董事,所以应当也视为白然人,此外,第(2)项中前一个未逾5年有具体的罪名条件,后一个未逾5年,只要求被剥夺政治权利,而没有具体的罪名条件。二、不得担任企业高管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三、董事会、经理的主要职责有哪些?(一)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二)经理的主要职责      1、 基本职责就是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领导项目团队准时、优质地完成全部工作。      2、 与客户沟通,了解项目的整体需求。并与客户保持一定的联系,即时反馈阶段性的成果,和即时更改客户提出的合理需求。      3、 制定项目开发计划文档,量化任务,并合理分配给相应的人员。      4、 跟踪项目的进度,协调项目组成员之间的合作。      5、 监督产生项目进展各阶段的文档,并与QA即时沟通,保证文档的完整和规范。      6、 开发过程中的需求变更,项目经理需要跟客户了解需求,在无法判断新的需求对项目的整理影响程度的情况下,需同项目组成员商量,最后决定是否接收客户的需求,然后再跟客户协商。确定要变更需求的情况下,需产生需求变更文档,更改开发计划,通知QA。      7、 项目提交测试后,项目经理需了解测试结果,根据测试的bug的严重程度来重新更改开发计划。      8、 向上汇报。向上级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需求变更等所有项目信息。      9、 项目完成的时候需要项目总结,产生项目总结文档。      以上就是关于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要求及其相关问题,上市公司的高管一般应该按照相关法绿的规定任职选取。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上市公司高管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5. 公司高管包括哪些

单就公司执行层面而言,一般高管是算:
1、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副总;
2、总经理助理,行政、运营、人事、财务、市场、销售、信息、技术、质量、公关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这里的经理、副经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经理、副经理,在实际中,就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这里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
一、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
新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勤勉注意义务的规定,体现在7个方面:
1、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股东应当签字;
2、第46条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人数少于法定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到任前,董事仍需依法履行其职务;
3、第49条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签字;
4、第56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签字;
5、第113条规定,董事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且委托书中应当写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签字。
6、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不承担责任。
7、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限制有哪些
结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汇总如下:
《公司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仅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愈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愈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所累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公司高管包括哪些

6. 公司高管包括哪些?

单就公司执行层面而言,一般高管是算:
1、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副总;
2、总经理助理,行政、运营、人事、财务、市场、销售、信息、技术、质量、公关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这里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
一、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限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仅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愈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愈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所累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二、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
新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勤勉注意义务的规定,体现在7个方面:
1、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股东应当签字;
2、第46条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人数少于法定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到任前,董事仍需依法履行其职务;
3、第49条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签字;
4、第56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签字;
5、第113条规定,董事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且委托书中应当写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签字。
6、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不承担责任。

7. 高管提名为董事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高管提名为董事的上市公司有哪些:海天味业,龙头股份,中移动集团,上市公司董事要求:(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2、独立性要求:(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亲,祝您生活愉快![可爱]【摘要】
高管提名为董事的上市公司有哪些【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高管提名为董事的上市公司有哪些:海天味业,龙头股份,中移动集团,上市公司董事要求:(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2、独立性要求:(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亲,祝您生活愉快![可爱]【回答】

高管提名为董事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8. 公司高管都有哪些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这里的经理、副经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经理、副经理,在实际中,就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必设的机构,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