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转专业有哪些条件?

2024-05-13 01:33

1. 广东海洋大学转专业有哪些条件?

转专业是大一就可以申请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班级还具有转专业的名额。每个班级都有转专业的名额,通常为每30人具有一个名额,当然有可能有一定浮动
2.具有转专业的强烈愿望且具有较为明确的计划。目的是方便与班主任与期望所转的学院进行接洽,使得班主任与转入学院更容易批准
3.获得老师以及转入学院批准即可转专业了,通常为某学期开学。但是宿舍的再分配等事宜则因情而异。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广东海洋大学转专业有哪些条件?

2. 广东海洋大学转专业难吗?

广东海洋大学转专业是有一定难度的,开学后不能直接转专业,未经学校批准发文,不得在包括入学前的各环节擅自变更就读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具有转入专业相关的基础和培养潜质,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情况,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因病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并经学校医院复核确认。此项不适用于体检时弄虚作假者;
(四)实验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转专业;
(五)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可按规定确定就读的具体专业。

扩展资料:
学生自主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受理转专业事宜,学生原则上应于第十一周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转入学院提出转入意见。学生应于第十三周将转出学院批准后的审批表送交转入学院。经转入学院统一组织考核,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将结果通知学生。学院于第十六周将拟接收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送教务处。、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海洋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3. 广东海洋大学转专业难吗?

广东海洋大学转专业是有一定难度的,开学后不能直接转专业,未经学校批准发文,不得在包括入学前的各环节擅自变更就读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具有转入专业相关的基础和培养潜质,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情况,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因病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并经学校医院复核确认。此项不适用于体检时弄虚作假者;
(四)实验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转专业;
(五)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可按规定确定就读的具体专业。

扩展资料:
学生自主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受理转专业事宜,学生原则上应于第十一周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转入学院提出转入意见。学生应于第十三周将转出学院批准后的审批表送交转入学院。经转入学院统一组织考核,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将结果通知学生。学院于第十六周将拟接收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送教务处。、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海洋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广东海洋大学转专业难吗?

4. 2020年河海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3年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对象及要求:
 
 1、原则:各专业可以互转,不跨校区,遵守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对象:2012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其中招生时国家或学校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不能转专业。
 
   
 
 3、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处分。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在校必修课平均绩点在4.0及以上。
 
 报名办法:
 
 2013年5月31日至6月6日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50元/门),学院审核、汇总,集中报送教务处。
 
 二、考试安排: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以及接收专业的复试。其中申请转入工学、理学、经管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申请转入文学、法学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特指民族生申请转入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基础英语。
 
 2、考试范围:按接收专业相应的教学要求。
 
 3、考试时间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
 
 上午——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下午——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基础英语。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录取工作:
 
 教务处根据转专业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接收限额,按1:1.1比例公示转专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接收学院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成绩、转专业考试成绩和学分绩点等综合排名,由学院在接收限额内择优录取,并于2013年9月4日前将同意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教务处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其他说明:
 
 1、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12级本专业在籍人数的15%(大禹学院除外,该院专业接收比例为10%),转出学生人数不作限制。
 
 2、特指民族生申请转专业,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申请转入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习。接收人数不受名额限制,如接收专业是按大类培养,该生在以后专业分流时,则按现在申请的专业分流。
 
 3、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在2013年9月6日前到转入专业学院报到。
 
 4、转专业后学生就读年级不变,以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新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5、中途申请退出转专业者,必须在公示之前提出申请,否则,一经确定,新的学籍即刻生效。
 
 6、常州校区转专业工作由常州校区教务部组织进行,有关事项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

5. 中国海洋大学新生可以转专业吗?

“在全校范围内跨年级、跨专业自主选修课程,以实际选课学习情况确定毕业专业。”始终是中国海洋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各省实行新高考后这一特色仍将存在。
中国海洋大学是国内较早开始实行“选课制”的高校之一,建立了以“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和“学业与毕业专业识别确认制”为核心的教学运行管理体系,可以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广阔空间。在这一教学体系下,学校实行“套餐+单点”式的选课制,即学生通过网上申请选课的方式确定选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分。学生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并结合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适时调整职业取向,在全校范围内跨年级、跨专业自主选修课程,以实际选课学习情况确定毕业专业。
学校还开展多元化人才培养计划。设立崇本学院,实施卓越工程师、农林、法治、会计和新闻人才计划2.0 ,开设“新工科”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和CFA(注册金融分析师)课程班,学生可在入校后通过集中选拔进入相应专业课程班学习,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即可按相应课程班专业毕业。(明确规定不能调整专业的除外)

中国海洋大学新生可以转专业吗?

6. 2018年河海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河海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3年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对象及要求:
 
 1、原则:各专业可以互转,不跨校区,遵守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对象:2012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其中招生时国家或学校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不能转专业。
 
   
 
 3、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处分。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在校必修课平均绩点在4.0及以上。
 
 报名办法:
 
 2013年5月31日至6月6日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50元/门),学院审核、汇总,集中报送教务处。
 
 二、考试安排: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以及接收专业的复试。其中申请转入工学、理学、经管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申请转入文学、法学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特指民族生申请转入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基础英语。
 
 2、考试范围:按接收专业相应的教学要求。
 
 3、考试时间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
 
 上午——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下午——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基础英语。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录取工作:
 
 教务处根据转专业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接收限额,按1:1.1比例公示转专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接收学院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成绩、转专业考试成绩和学分绩点等综合排名,由学院在接收限额内择优录取,并于2013年9月4日前将同意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教务处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其他说明:
 
 1、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12级本专业在籍人数的15%(大禹学院除外,该院专业接收比例为10%),转出学生人数不作限制。
 
 2、特指民族生申请转专业,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申请转入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习。接收人数不受名额限制,如接收专业是按大类培养,该生在以后专业分流时,则按现在申请的专业分流。
 
 3、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在2013年9月6日前到转入专业学院报到。
 
 4、转专业后学生就读年级不变,以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新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5、中途申请退出转专业者,必须在公示之前提出申请,否则,一经确定,新的学籍即刻生效。
 
 6、常州校区转专业工作由常州校区教务部组织进行,有关事项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7. 2020年广东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广东财经大学:1.专业二次选择是指符合条件的我校普教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在校期间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2.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5%,计划转出人数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10%  
    
  广东财经大学(Guangdo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1983年建立,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19日,经教育部批准,广东商学院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现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司法部共同建设,是一所以法律和商科为教学特色的高等学府,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之一,是国家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定点高校之一。

2020年广东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8. 2020年广东科技学院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广东科技学院应用英语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学校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二条设立广东科技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由9至15人组成,任期三年。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副院长、教务处、招生处负责人以及各系部领导组成。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人,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职责:
  1.制定、修改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2.审核各系部提交的有关学生转专业考核、认定等材料;
  3.审查通过转专业学生名单;
  4.撤销违反规定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5.研究和处理转专业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学生入校后原则上应按照被录取的专业就读。下列情况允许转专业:
  1.经考察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可根据本人意愿或学院的专业设置变化情况进行转专业;
  5.各系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教学组织需要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可在征得学生同意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6.各类教学改革(包括: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业等),需要进行学生的专业调整的。
  第五条下列转专业申请不能被批准:
  1.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要求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的;按照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要求转入艺术类专业学习的;
  2.文科类学生要求转入只招收理科类学生的专业的;
  3.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4.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
  5.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6.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7.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8.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应予退学者;
  9.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
  10.本科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以上的;
  11.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第四章转专业程序
  第六条转专业流程
  1.每年的6月、12月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见学院通知;
  2.转出专业所在系签署意见;
  3.转入系签署意见(必要时进行测评);
  4.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审核;
  5.对已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学院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并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6.跨系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转入专业所在系报到。
  第七条学生未履行相关手续私自转专业、转班的,学院一概不予承认。
  第五章转专业学籍管理
  第八条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第九条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分、完全符合相关条件后方能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学分数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的可互相替代,转入专业已开设完毕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须补修。
  第十条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入学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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