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需要公告么

2024-05-13 15:25

1. 股东变更需要公告么

法律分析:股东变更需要公告,《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变更需要公告么

2. 股东变更需要公告么?

一、股东变更需要公告吗
需要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 公司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公示

需要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公司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公示

4. 公司股东变动需要公告吗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公告。
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5. 公司法人、股东办理变更后需要公告吗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如果是上市公司应当进行公告。
  基本顺序:
1、在工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不是年检的地方。 
2、领取新营业执照时,还是在服务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3、到国、地税办理变更,到统计局办理统计变更,社保登记证变更。 

办理变更公司法人时,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同意辞去法人一职以及推举或选举新法人决议. 
3.针对法人一项单独提出章程修正案. 
4.填写法人登记表格委托代理表《指定(委托书)》(工商机关提供统一表格). 
5.新法人身份证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以上资料别忘了加盖公章。 

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法人、股东办理变更后需要公告吗

6. 私营企业股东变更需要公告吗

需要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工商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怎么办?
一、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二、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四、失联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此外,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关于注册资本金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7.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是否需要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是需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计入登记著项。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作用及责任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如下:
1、在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中,对公司造成了损害且存在过错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存在侵害公司财产的行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有:
1、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法定代表人要经登记确认;
3、法定代表人要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信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法人任职证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法人任职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写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公司名称及在公司的职务;
2、公司法人应当符合条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应当有企业所在地户口;
3、能胜任企业管理能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必须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是否需要

8. 公司需要公告变更股东的名义吗?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如果是上市公司应当进行公告。如果只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召开股东会通知股东就行了。
一、公司怎样解散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二、关于公司分立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1、董事会提出分立的决议;2、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该提议进行表决;3、表决通过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分割公司财产;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6、办理工商登记。《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
法人清算程序有:
1.成立清算组。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知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