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大学生因拆迁家毁人亡,国外是如何解决钉子户的?

2024-05-05 19:49

1. 钉子户大学生因拆迁家毁人亡,国外是如何解决钉子户的?

很多人都喜欢拿国内与国外对比,但其实国内的拆迁也并不是那么不近人情,小编我在重庆读建筑学,我的导师是重庆某国退下来的。她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十年前在重庆渝北有一块地被卖给了房地产盖小区,我导师刚好就是这次设计的项目总监,工程批下来很久了,但是迟迟没办法动工,因为有一户老婆婆怎么都不肯搬走,导师决定亲自带着小组成员去老婆婆家里拜访,看看究竟是什么个情况。经过一番交谈得知,原来老婆婆的儿子在二十多年前外出务工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老婆婆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儿子的归来,就在这短短的二十年间,重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地名都已经不复存在,老婆婆害怕有一天儿子回来了,却因为拆迁的关系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不肯搬。


听完背后的故事,项目组为之动容,自愿加班,将原有的规划图改了改,将老婆婆的小房子继续保留了下来,希望老婆婆的儿子有一天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钉子户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存在,有的是搬不起,不舍得搬,有的则是想以此威胁开发商多给一些拆迁补偿款,而有的是像这个老婆婆一样,不肯拆迁的背后含有令人为之动容的理由。
美国强调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不是建筑出现问题,或者建筑所有权者出现问题,是很难解决钉子户的,唯一的只有坐下商谈,商谈的结果往往也千奇百怪,比如同意高速公路从楼中穿过,有一首歌叫《The Man Who Lives On The M62》,讲述的便是英国一名钉子户不同意拆迁,于是高速公路只好被迫分成两条来解决这个难题。







钉子户大学生因拆迁家毁人亡,国外是如何解决钉子户的?

2. 拆迁搁置居民凑40万给钉子户,钉子户遭千夫所指,钉子户真的有做错?

我觉得谁也别指责谁,他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01、拆迁搁置,居民凑40万给钉子户。随着现在房地产行业兴盛,开放商动作的频率也非常快,同时也遇到了一些了钉子户。钉子户在国内是非常常见的,但其他居民给钉子户凑钱让钉子户同意拆迁这事还是头一次见。
9月14日一则关于居民凑钱给钉子户的新闻引起网友热议,一栋99建立的楼房中,只有李某(化名)一家居住在这里面,这栋楼除了李某家,其余的居民早已将房子卖给了开放商。

从一开始李某便不再赞同拆迁,当时签协议时有六七家人都拒绝签,后来出于李某其余几家都同意了。后来李某放出话,只要开放商给150万,原本开放商给李某的拆迁款为80元,这已经很高了,开放商不同意李某的提议。
如今开放商已经在拆迁别的楼了,只有这栋老楼没有拆迁。居民们也开始担心起来,于是大家决定凑钱给李某补钱。居民将拆迁安置费每个月的1000元拿出来。
每人24000元,共60多万,取其中的三分之二40多万补给李某,但李某依然不同意,拒绝与记者居民沟通。李某的行为很快就遭到很多的人指责。

02、双方都一样,没什么区别。李某的行为让他陷入舆论之中,有人说李某行为是贪得无厌,有人说李某并没有违法法律,只是在维护自己利益罢了,其实个人觉得李某与居民们差不多。
他们都是因为利益罢了,只不过一个是群众利益,一个是个人利益。居民们凑钱的行为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保证。
如果李某不同意拆迁,他们将一分钱得不到,与其什么都没有,他们愿意凑钱给李某,这样起码能赚点。因此也没必要将那些居民们说的那么好。

而李某也是为了个人利益,他希望得到的更多,认为自己的房子更值钱。从本质上来说他们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利益。
既然都是为了利益,那就没有什么对错,也没必要指责谁对谁错,只是双方没有达成共识罢了,没必要去道德绑架谁。

3. 拆迁搁置居民凑40万给钉子户,就只是钉子户的问题吗?

不单单是钉子户的问题,其它要拆迁的居民也有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有一栋老楼要拆,这栋老楼一共有50户人,大部分居民都同意拆迁,但还是有人不愿意拆迁。为了让剩下的人也愿意拆,社区的工作人员多次去动员劝说,有7户是同意要签字,但是李先生不同意,后来那七户也都不签了。

开发商就表示,如果不同意,他们就换地方拆,于是大多数同意拆迁的人,就觉得李先生是他们的阻碍,是钉子户。居民们表示,李先生的房子本来可以补偿80万,但是他要求150万,大家就觉得凑40万补偿给李先生。

钉子户李先生的说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李先生说,本非他一户不愿意拆迁,还有七户也没同意,只是住在老房子里的人只有李先生,所以大家才把矛头指向他。李先生是开卫生所的,他们为了让李先生拆,都把李先生卫生所的招牌给丢上了房顶,李先生也表示,他对于其它人要凑齐给她补偿的事情,并不知情。

而且,李先生还说,如果价值50万的房子,人家只给你40万,你也不会愿意的。
被道德绑架的李先生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就必须牺牲个人的利益,就叫做道德绑架。李先生为什么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房子拆不拆了,为什么一定要为了其它的人利益去牺牲自己的利益呢?而其它人都认为李先生很过分,李先生怎么过分了?他只是决定自己的房子,又没有搞破坏。

如果是你,你愿意拆吗?只要赔偿到位,我是愿意拆的。按照李先生的话,似乎赔偿没有到位。不过,我们也并非当事人,不能知道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我只是觉得,老楼很危险,住下去风险很大,还是拆迁搬走比较好。

拆迁搁置居民凑40万给钉子户,就只是钉子户的问题吗?

4. 拆迁搁置居民凑40万给钉子户,为何钉子户还觉得自己亏了?

这不是明摆着事实吗?人家觉得要150万都亏,就不要说开发商给80万,再加居民给的40万,他能同意不?反而居民的好心在他眼里是阴谋诡计,实在人心不足蛇吞象。

01、拆迁搁置居民凑40万给钉子户,钉子户依旧不同意。首先,潍坊市坊子区20多年老旧小区被开发商看中,大家都开开心心等征收。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其他人都同意拆迁赔偿,就有一户不同意,硬是要150万才肯签同意书。
其次,其他居民好不容易盼到拆迁,就纷纷跟这位老邻居说一说,差不多就行,这个价格大家也没有亏。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位邻居死活不同意,越多人来做他思想工作,他越觉得要150万亏,应该要再给多点.....

最后,开发商计划里面本来就没有要征收这栋,是当地政府争取到,看到实在拿不下这位钉子户,开发商直接绕过这栋,开发周围的地方。而其他居民心想着,好不容易等来拆迁可不能这样就黄,大家商量来商量去,把自家安家费拿出三分之二,足足凑40万给钉子户,他还是不同意。
02、钉子户认为自己家房子值150万,80万实在亏。先说,钉子户从头到尾目的是非常明显,没有150万就不用谈,他不会同意的。但是我们实话来说,你是多好运才遇到如此好邻居,大家没有怪你,反而从自家口袋拿钱出来,就想着顺利拆迁,大家都能拿到拆迁款。

可是你是怎么做呢?看到一波又一波人来找你,还敢认为是有PY交易,是不是想象力太丰富呢?反而给人一种想钱想疯了。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其他邻居,你心不疼吗?实在无语。
03、最后。个人认为,这位钉子户邻居太有爱,他们情愿自家拿少点,也要大家开开心心拿拆迁款,为何你就没有看到邻居好心?

5. 拆迁搁置周围住户主动凑40万给钉子户,什么钉子户这么牛?不怕被报复?

这年头,谁家的老房子不盼着一个拆字,高额的补偿款对一般住户来讲简直是求之不得,但偏偏这户小区不一样,各位业主凑40万给钉子户简直闻所未闻,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位钉子户死活不肯搬离老房子呢?
1、住户凑钱40万仍无法解决问题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西白羊阜社区老一号楼,这里的小区修建于1999年,虽然到现在也不过20年,不过整个小区的外表看起来已经非常老旧,据当地的住户表明,这所楼房所用的材料当初是用普通的楼板盖的,无论是隔音效果还是保暖效果都非常的差,而且房屋漏水非常的严重,整栋楼大概有50户住户,许多住户早就想要搬离,现在迎来拆迁,每个人都高兴不已,从拆迁的传闻到现在一共有七八年,现在终于要拆了,没想到却碰上钉子户了。
房屋拆迁以一比一的等额赔偿,每平方米按照6000元的价格进行赔偿,大部分住楼上的用户房子的面积在110平米左右,加上大大小小的安置费以及其他费用到手大概有70万的赔偿,那名钉子户李某家住一楼,家里多了一个小院,因为带院子所以多补偿10万,其他住户都是70万,李某一人是80万元左右。
2、没有150万绝不签字其他住户万万没想到的是,李某对这个赔偿并不满意,他的理想金额是150万,不少住户盼着快一点拆迁,于是在大家的商量下,每家每户凑了一点钱,总共大概40万。准备赔偿给李某,希望李某能够早日签合同,但李某却表示没有150万绝不签字,甚至还托人带话:150万还少了。
在记者和李某的交谈之中,李某整个人表现得十分抗拒,还说房子就值这么多钱,不要这么多的钱的人那是脑子有问题,李某还表示,大家就是针对他,其实总共有七八家不同意拆迁,就因为现在还有他一个人住在这儿,所以大家便把矛头指向了他。但其他住户却表示,最开始的确有七八家不同意,但现在其他人都做好了安抚工作,现只有李某一人不同意,他们可谓又急又心烦,只希望李某能够早日签字。
以笔者自己来看,我可以理解李某想要为自己多争取权益的行为,但是人切不可贪得无厌,很明显,李某现在抓住了大家急切的心理,想要坐地起价,今天的大家也许有求于他,可是周围的拆迁工作已经开始,李某住在那里也是人烟稀少,最终自己也会主动搬离那里,而那个时候再去谈价格反而失去了主动权,不见好就收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什么都拿不到,不知道李某什么时候可以想通。

拆迁搁置周围住户主动凑40万给钉子户,什么钉子户这么牛?不怕被报复?

6. 钉子户的拆迁事件

现在的拆迁,地方政府多是以推动城市建设为由,努力以各种手段推动拆迁进程。城市建设确实得到了加速,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现在给出海淀区玉泉山南侧的北坞村拆迁事件的例子,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由大家自行判断。2009年一月始,北坞村作为“城乡一体化”试点工程。3月19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北坞村回迁房破土奠基,率先动工的A区工程“村民实现10月底上楼”,“腾退”负责人,玉泉村委会书记张泉披露:北坞村的土地用途是“建设一个高标准的酒店,此外玉泉慧谷二期将成为办公和科研区”。2009年3月24 日《北坞村腾退改造方案》出台,方案确定是“村民自治”的“自我腾退”。2009年6月,我应一些村民的要求到北坞村调研,在村里随机访谈的大约30名村民中,没有一个“自愿”腾退改造,原因很简单,一平方米的土地换一平方米的楼房,价值高低一目了然,村民们自有的土地可以盖成房屋出租,而搬到楼房靠什么吃饭都成了问题。另外,村民根本没地方搬迁,所谓的回迁楼正在建设中,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建成。为了村民“自愿”腾退,政府部门很多领导频繁来到此地,村里到处是标语,给人一种不可抗拒的压力感。政府要求所有拒签腾退协议的公职人员回家,不签协议就不能上班。还有,自6月1日启动“腾退搬迁”,村里出现一帮身份不明人士四处转悠,村民的门窗不时被砸被毁,院子里被扔砖头,甚至断水、断电、断电话线等。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2009年6月,我曾建议有关部门认真依法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在给当地村民合理补偿的基础上依法拆迁。在补偿和安置工作妥善解决之前不要急于强制搬迁,但该建议并未得到任何答复。2009年11月24日下午,应村民要求,我们再次来到北坞村,当天傍晚我们见到了那群穿迷彩服的不明身份男子。就在我们离开北坞村不到一个小时后,在北坞村居住的席新柱、村民于新贵被6个身份不明的人员暴打,席新柱右臂骨折,右小腿骨折,肩胛骨折,身上多处有伤,于新贵被打昏迷,血流满面。2009年12月12日,玉泉村委会“公告”席家14日8点为腾退最后时限。14日下午,大量警车和政府人员来到海淀区玉泉山南侧的北坞村,拉起警戒线,包围了该村席新柱家。不久前被打伤住院的席新柱身上泼了汽油,喝令拆迁者不要进来,拆迁者说“别玩这一套”,强行闯入,这时席新柱点燃了身上的汽油。目前,席新柱仍在304医院烧伤重症病房。与成都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相比较,在北坞席新柱拆迁自焚事件中,强拆是由村委会出面,以“村民自愿腾退”为名义,将集体土地改变用途,没有规划许可证,没有土地征用批文,没有听证,没有拆迁许可证,没有争议裁决,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强拆了席新柱家拥有产权的合法房屋。在自焚事件发生前,我们曾建议村民提起诉讼,但是他们没有起诉,不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律,而是因为他们太了解国情了。惨剧发生之后,他们终于诉到法院,但法院仍向他们关了门。席新柱起诉到法院,立案庭长认为代理律师“不顾大局”,什么是大局?建设法治国家就是最大的局。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制定出代表最广大公众利益的良法,法律制定过程中应当经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充分讨论。其次,政府必须严格执法,任何人不得有法外特权。最后,必须有中立的司法作为正义底线。如果没有发生席新柱自焚事件,很多官员可能还真的以为北坞村民高高兴兴上楼了。对于村民而言,虽然也喜欢漂亮的市容环境,但更重要的是生存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拆迁中有一个被忽略的庞大群体:那些到城市打工只能租廉价房屋的公民。以北坞旁边的六郎庄为例,目前原住民4000多人,而外来新移民达5万。原住民与新移民相互依存发展,新移民大部分在中关村一带从事服务业,租不起城市房屋,六郎庄对于他们而言非常重要,是市场形成的“廉租房”,一旦被拆他们又要重新找住处,甚至不得不换工作。而当地村民也因为新移民的居住、饮食增加了就业机会,虽然有点脏乱,但他们和谐共处,安居乐业,十分融洽。拆迁六郎庄要损害5万多人的利益,对于公众而言,好处在哪?有人说为了保护颐和园周边环境,仅仅是因为附近住了一些穷人,颐和园就不是颐和园了?六郎庄比颐和园建得还早,某些人的市容环境和另一些人的生存哪个更重要?有人说城乡结合部治安差,所以要拆走他们,这和当年收容遣送制度的思维一样,就好比用夹板治哮喘,因噎废食,以为把穷人赶到五环以外就成了发达国家了。北坞拆迁先说为了商业开发,后说为了建郊野公园。就算是为了建公园,看起来是为了公共利益,但不能说只要涉及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就要无条件让步,不能为了公共的蝇头小利而伤害很多私人的生存大益,公盟起草的《征收法》建议草案中参照各国征收惯例明确规定,“征收后拟建项目可实现的公共利益应当大于财政拨付的征收补偿、征收费用和该项目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等征收公共成本之和。” 在旅游名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黄金旅游线路——漓江边上,有两栋被拆成框架的楼房,里面住着20余个老人。因为在14年前就已被列入拆迁范围,他们被媒体和当地民众称为“最牛钉子户”。那么,他们为什么在随时可能倒塌的楼里一住就是14年?其背后有着怎样的矛盾利益冲突?秀峰区政府宣传办公室曾为此采访了桂林市各相关单位,作为秀峰区政府解释滨江北路危楼多年成因的一篇文章——《是谁影响了桂林的城市形象》,于2011年10月17日以“本网记者”的名义发表在人民网上。当时距离滨江北路突然遭遇强拆事隔仅7天的时间。该文作者尽管在宣传办公室工作,他回忆,当时滨江北路的群众情绪十分激烈,就连他去拍照,都是偷偷摸摸的。在这篇文章中,秀峰区政府宣传办公室这样写道:“‘尽管驰桂公司属于违法拆迁,但为了城市发展的需要,滨江北路98-112、114号的建筑确实应该拆迁。各相关部门都是依法行政的。’秀峰区政府相关人士如是说。”文中称,拆迁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一直延续到2004年4月,此后“驰桂公司并未续办《拆迁许可证》。也就是说,驰桂公司的《拆迁许可证》早已过期,属于违法拆迁。 2007年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随后媒体披露,图片拍摄的是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房屋产权人拒绝拆迁,开发商将周围房屋拆除后的场景。该房建筑面积为219平方米,属于营业用房。当地房管局称,该房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的,属于旧危房。现在,周围都已拆,该房四周被挖下10多米的深坑,成了“孤岛”。20日,本报A3版《物权法高调保护合法私产》报道中配发了“钉子户”成孤岛的新闻图片,引起了本报读者的广泛关注。22日又是重庆市九龙坡法院裁定“强拆”的最后期限,昨日上午本报记者飞赴重庆,昨日下午4时许,在网上被称作“史上最牛钉子户”的杨武从深坑般的工地上向上爬进自己早已不住的房子,此刻,距重庆九龙坡区法院通知其“自行搬迁”的“最后时限”还有不到8个小时,杨武和妻子吴苹并不慌张,他们不是来清理房子迎接大限到来后的拆迁,反而往屋里搬些液化气钢瓶、桶装水、炒锅、床板等生活用品,这样子,是准备与小楼共存亡,抵制法院的强制拆迁。夫妇俩当天还在楼顶上升起了国旗,以表决心。这幢竖立在10米多深的大坑基地上很是突兀的两层小楼房,在法院作出的3月22日起即可强制拆迁的裁定面前,今天是否真的就要倒掉?昨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那幢早已在网上声名远播的两层小楼赫然在目,工地大门紧锁。事件发生后也已成了名人的吴苹,正在和看护工地的保安交涉,近百名群众围观。工地的四面全是高楼大厦,中间一个偌大的坑里,十多米的两层破败小楼房孤零零竖立着,这样的场景在现代化的都市里确算一个“奇观”。今年3月初,这样场景的照片开始在各大网站论坛里流传,因画面冲击力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户主也因此得名“最牛的钉子户”。一位姓马的市民告诉记者,“不是说快要拆迁么,今天特意过来看看。”现场多位市民对户主的“毅力”表示钦佩,“和开发商僵持了两年,真不容易!”女户主吴苹告诉记者,3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向她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3月22日之前,必须自行搬迁。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问题没解决,我肯定不会搬”,吴苹扬了扬手中的塑料袋,里面放有各种有效证件和法规文本,包括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她称,法院“限期履行”的裁决是违规的,“它根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4条: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事实上,它保护的既不是国家利益,也不是公共利益,保护的只是开发商的利益,它并不合法。”吴苹熟练引用宪法、重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刚出台的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条款表示,她将坚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开发商苦苦对峙了两年半之后,这座小楼的主人吴苹和杨武终究还是选择了妥协,并于4月2日签署了新的安置协议。于是,那座孤舟样的小楼也便在这个朦胧的夜晚灰飞烟灭。自从重庆出来了“最牛钉子户”以后,钉子户就逐渐成为敢于和官商勾结的恶势力相斗争的英雄代名词。 2011年11月6日晚,海珠区南田路龙田直街的工地上,被称为“海珠最牛钉子户”的李家三层楼房依旧亮着灯,除了些许遗落的物品,已经空荡荡,“钉子户”的屋主李雪菊一家在两天前搬到了300米外的宝岗大厦一个131平方米的东南向单元。7日早上10时许,这栋孤守了近五年的房子即将被拆除。这段漫长的拉锯战,结果以双方各让一步的结果告终,李家得到了能够接受的补偿条件。但是,父亲在年初黯然去世,家中被投放活蛇喷射烟花带来的恐惧,成了李家人心中抹不去的阴影。对于开发商而言,地块迟迟未能开发带来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钉子户”位于海珠区龙田龙南六巷6号,是一栋独立的红砖楼,高三层。这栋李雪菊父亲名下的房子,是李家7兄妹唯一的祖屋。2006年2月,中惠置业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取了该地块的开发经营权。2007年初,广州市国土局发出拆迁许可证。由于谈不拢拆迁补偿条件,李家和中惠置业展开了近五年的拉锯战。李雪菊告诉记者,祖屋是7兄妹在广州唯一的房产,要兼顾到每个人的权益。开发商最初提出的补偿条件根本无法接受。而且从20多年前开始,在祖屋一楼经营印刷作坊是她甚至父亲和患病兄姐的唯一生活来源。因此要求开发商按“经营性用房”标准补偿她一楼的印刷门店。也就是3个70平方米的套间,外加一个约45平方米的铺位。当其他街坊陆续搬走,李家的房子成了工地上孤守的“钉子户”。拉锯的近5年时间里,一家人也屡屡遭遇到各种“奇怪”的事情。类似的事情不断发生,李雪菊认为,这些手段都是开发商暗中进行的“逼迁”手段。但是开发商全部否认,警方也至今没有破案。就在不久前的7月15日凌晨,老屋二楼的窗户被抛石打破。两天后的凌晨,突然有人用火箭式的烟花筒向房子正面发射。经历了年初父亲黯然去世的打击后,李雪菊忽然意识到了恐惧。“可能年龄大了,心累了”李家此前开出的条件:一楼按“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即需要开发商补偿3个70平方米的套间,外加一个约45平方米的铺位。开发商当初提出的补偿方案:补偿铺位和200万元货币补偿。10月8日,开发商中惠置业的肖总找到了李雪菊一家进行协商,表示开发商尽量按李雪菊提出的要求进行补偿,这是李雪菊第一次看到开发商高层放低姿态主动寻求解决之道。10月13日,李雪菊一家慎重考虑后最终答应了开发商提出的条件:开发商为李雪菊一家提供宝岗大厦131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进行适当的货币补偿,并帮助李雪菊寻找商铺。李家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并在11月8日之前将房屋腾出交给开发商。李雪菊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对结果表示认可,但是没有什么欣喜,“真的是累了,既然对方让步了,那大家各让一步算了”海外的兄姐也回到广州,今天在老房子拆除的同时,7兄妹将在房产部门完成安置房的过户手续。接下来,李雪菊将要好好物色一个合适的铺位,开始新的生活。  2011年11月9日下午2点,媒体人高昌在微博中发布了一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起诉书》,曝光有17钉子户因与当地城管发生冲突受到起诉的事件,这或是国内目前最大规模的针对钉子户的起诉。10月21日,17名钉子户戴着手铐脚镣上堂受审,他们都不认罪。律师说,即便搭建凉棚属于非法,但城管并未提前口头或者文字通知。此案目前还未判决。这份落款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载明:经审查查明,今年7月,马忠亮、毛卫国等在朝阳村原小学门口已收回的国有土地上,以召集周边村民聚集、搭建凉棚、栽木桩、拉横幅、贴标语的方式,煽动村民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致使城关区行政执法管理局执法人员无法执行职务,并致苗文晓等11名执法人员受伤。《起诉书》中诉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导致17名钉子户被抓的直接原因,是在一棵大槐树下用木桩彩条布搭的凉棚。7月26日,城管执法队就此跟居民们发生冲突。27日凌晨,警察大规模出动,抓走了包括毛卫国在内的17位钉子户,其中年龄最大的65岁。“下午,警察、防暴队、城管执法队好几百人,带着武器、盾牌冲向在大槐树下纳凉的老百姓,大打出手,被打的群众中,有老人、孩子、妇女、残疾人,还有一位孕妇”兰州城关区庙滩子居民张礼(化名)证实,这是因强拆而起,拆迁户也的确与城管队员发生了冲突,双方都有受伤,目前尚有张福生、苟宪章在逃。 另一目击者张望(化名)说,“警察甚至还朝天上开了三枪”,两个用手机拍摄视频和照片的少年被带走,居民毛卫国(此案第二被告)被打断两根肋骨。  张安房,男,1957年生,是安徽蚌埠市朝阳街的钉子户,2011年10月25日张安房被刑拘,至此已坚守6年。张安房的父亲张贻胜是个木匠,解放战争时,从老家山东邹城逃难到安徽蚌埠。因为在蚌山区朝阳街买了三间平房,于是给他取名“张安房”,以示纪念。张安房被刑拘,理由是两年前砸坏挖掘机——当时他在用砖块对抗行政强拆。当地公安对张安房的律师王良其说,张在2009年11月30日的行政强拆中,砸坏了施工方的挖掘机。10月24日,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安房实施刑事拘留。张安房的家在安徽蚌埠朝阳街,2005年当地进行棚户区改造,开发商补偿张安房兄弟4人2套房。张安房拒绝搬迁,他要求给兄弟和其父亲共5套房。维权中,张安房遭人恐吓,在对抗强拆时受伤,家人过着没水没电、担惊受怕的日子。亲友一度劝他适可而止,张安房则拒不妥协。开发商亦不退让,坚决不满足张家“过分”要求;政府则表明,要严格按政策办事。6年的僵局,形成一个“三方皆输”的局面。张安房的三层小楼,已被周边小区新楼完全包围。大白天张家屋里一片漆黑。他家没水没电,楼前挂了一条褪了色的红条幅,上写“欢迎各级官员前来体验生活”。为守住老房,张安房从朋友处借来一只藏獒,又去市场上买来七条狗。其中四条,取名为“保保”、“卫卫”、“家家”、“园园”。每当有陌生人靠近老屋,院内的狗就从四面八方蹿出,狂吠不止。每个月买的狗粮要花一千多,那是张安房一个月的收入。他觉得值。自打养了狗,陌生人不敢靠近张家。张安房还买来摄像头,装在四个方位,以便日后取证。他也写上访材料,大多都石沉大海。2009年11月30日,行政强拆来了。当挖掘机开到门前时,张安房一个人站在自家三楼阳台上。他看了看楼下的人群:警察,房地产公司的人,围观群众,还有成伙儿的青壮年。慌乱中,他忘记打开发电机和摄像头,下意识攥紧了手中的砖头。那些砖头是张安房准备在阳台上搭狗窝的。当楼下飞来砖头和燃烧瓶时,张安房以砖头还击。混乱中,他的头部被击中,流了血,妻女受惊求他适可而止。之后,张安房去医院检查,医院诊断病历上记录着:头面部和腹部因爆炸致伤。行政执法局领队叫了暂停,强拆不了了之。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行政强拆被叫停。现在要强拆张家房子,只能走司法程序。张安房的抗拆,影响了朝阳街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原定于在2009年4月,四百多户拆迁户全部完成安置,但因张家拒不搬迁,有两栋房无法建设,有二十多户无法回迁朝阳街。拆迁户开始去政府上访。蚌山区区委书记王长双来到张家,表示会保证张安房的安全,还许诺让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保证张的人身安全。几天后,张安房在街道办看到了王书记和各部门签字的保证书。张安房提出要把保证书拿回家。街道不同意,说是代为保管。“王书记说的话都不管用?”张安房怒了,头也不回地离开街道办。谈判又一次被搁置。张安房没料想,与开发商的持久战中,老父亲张贻胜未住上新房,则先去世了。张家人认为,若不是断水断电,老父亲不会这么快过世。11月17日,老母亲因心脏衰竭送进医院抢救,如今仍在住院。当地街道办派人送来鲜花。开发商来人告诉张家,让他们提条件。张安房的妻子王爱玲告知,现在不谈搬迁,先把人放了,不然就打官司。 2012年11月21日下午,位于浙江温岭火车站前未开通的大道上,四间楼房巍然矗立在路中间,其中两间还住着居民。尽管路还没有正式开通,但是有一些车辆经过,都得绕着房子通行。据附近居民称,住户因补贴的钱未能达到他们的要求,没有签署拆迁同意书。 浙江钉子户#2012年11月30日,浙江温岭最牛钉子户现场,罗保根与政府达成拆迁协议后,政府连夜雇佣搬家公司搬离罗保根家的物件。搬家公司一边搬东西的同时,拆迁人员也从楼顶开始一层一层往下拆。  2015年6月,,台北市中正区汀洲路旁一个都更案(都市更新案,指旧房改造),土地已经整建完成,但正中央一户人家说不拆就不拆,屋主的理由不是为了钱,竟然是说他家是“龙脉中的龙脑”,拆了会引发灾难,让其他都更案住户无法接受。 摊开地图,钉子户屋主罗先生说,这条龙脉位于新店溪旁边龙口市场,就是龙的嘴巴,前阁揆江宜桦的家是龙肚子,台大孕育人才所以是龙子宫,尾巴延伸到景美溪,至于他的家就是龙的头脑;他还说,包括郑捷杀人、台大硕士杀女友、复兴南港空难、中兴医院骚扰案等,都是因为他家旁边被拆除造成的。都更案住户表示,“我们真的很想回家,这个房子如果没有回家,老母亲都几岁了?还有机会回家吗?拜托一下啊,拜托替我们主持公道。”参与都更案的住户说,这个案子早在1994年就开始运作,2015年案子终于成立,80户里79户都在2015年初搬走,5月开始拆除,唯独罗姓屋主无论如何不妥协。台北市政府官员指出,“这个案子协商机制才正要启动,所以我们还是希望有机会能够圆满结束。”市府强调,为避免强制拆除,还是会持续和罗姓屋主沟通,但对于其他79户都更住户而言,只能无奈继续等待。 该幢房屋位于安徽省黄山巿屯溪区仙人洞路与新园路交叉口,属于该市2012年787套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征迁房屋之一。3年来,由于征收补偿问题没有达成意向,该住户这幢房屋依然挺立在改造工程的十字路口上,被称为最牛“钉子户”。 2015年7月9日上午10时,安徽黄山市新园路与仙人洞路交汇口处,黄山市组织公安民警、武装警察及城管等多方力量对位于此处的曾被称为“最牛钉子户”的樊某家一幢三层楼房进行破拆 。 2016年03月16日,浙江宁波,镇海区骆驼街道也出现了马路“钉子户”,一条新修的马路被一栋居民楼拦腰截断,车辆行经此地只能绕一个大圈通行 。只因一户人家没有达成拆迁协议,马路不得不绕道行走,这样的马路“钉子户”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近日,宁波本地论坛爆出,镇海区骆驼街道也出现了马路“钉子户”,一条新修的马路被一栋居民楼拦腰截断,车辆行经此地只能绕一个大圈通行。分管城建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顾建明接待了记者,对于网友所说的“钉子户”,顾建明也显得有些无奈。他说,其实实际情况和网友们的猜测有所不同,这户居民迟迟未拆,核心原因并不是拆迁安置条件谈不拢,而是因为这户居民对于拆迁房如何分配存在家庭内部分歧。

7. 这才叫真正的“钉子户”,不仅得到了赔偿款,还让房子不用被拆除

提到"钉子户"大家第一反应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见所闻到的钉子户,都通称为"难缠户",因为前几年全国盛行的货币化棚改政策,因为拆迁而一夜暴富的人数都数不过来,很多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觉得自己进一步,开发商和政府就会退一步,拆迁款不满意,那我就不搬,看耗到最后谁吃亏。

在这漫长的斗争中,有钉子户赢了,拿着双倍甚至更高的拆迁款搬走了;有钉子户把自己玩进去了,工程绕开他家不说,原来好好的街道变成了建筑工地,整天和废墟作伴,到最后想反悔也没办法了:新工程都建造完了,谁还要买你家的地皮啊!
可以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真的很常见了,要不就是开发商和政府大出血,要不就是钉子户下场凄凉,然而近期江苏的一个钉子户,却创下了历史,和开发商双赢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真正的“钉子户”,不仅得到了赔偿款,还让房子不用被拆除
这个钉子户位于江苏泰兴市的元竹镇,今年元竹镇上有一条省道需要进行拓宽工程改造,一旦工程开始施工,就必将把沿途160多家居民的住宅拆迁了,为此开发商设计了相对比较合理的补偿额度还安排了安置房给他们,沿途的居民也都一家一家搬走了,到最后只剩下一家人,死活都不肯搬家,成了"钉子户"。
原来这户人家处在拆迁施工范围内的,是一栋刚刚造好的三层小洋楼,总建设成本超过了30万,但是开发商给出的拆迁补偿,远远抵不过房子的价值,而且刚盖好的新房就拆,人家也觉得不吉利,再盖还很麻烦,所以虽然开发商协商了很多次,并且愿意提高补偿额度,但是这家人还是不愿意搬家。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开发商灵机一动:把这栋房子整体平移到施工区外,户主听完感觉这个方案十分可行,双方再次协商,最终直接把房子平移到了安置小区内。
平移费用只花了十二万,钱还是从应该赔付的补偿款里分出来的,相当于开发商并没有付出多余的成本,还解决了钉子户的大问题;对于房主来说,不仅自己的新房没被拆除,而且还有补偿款可以拿,也不用再到开发商时不时的骚扰了,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开发商和钉子户之间的矛盾,往往都是不可调和的,因为利益冲突。
一方面,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往往会刻意压低对于拆迁户的赔偿,甚至于不少地方出现强拆的现象,而且承诺的安置房也遥遥无期,还会出现不小的质量问题。
另一方面,拆迁户为了争取到更高额的赔偿,也会刻意不配合开发商的拆迁安置,甚至于不少人利欲熏心,把开发商当肥羊宰。
两方为了利益相争,最终僵持不下,时间长了就是两败俱伤的事情,然而像江苏这位"钉子户"和开发商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互动范例,双方各退一步,才能海阔天空。

这才叫真正的“钉子户”,不仅得到了赔偿款,还让房子不用被拆除

8. 拆迁搁置居民凑40万给钉子户,钉子户应该强制搬迁吗?

这些年来,老城改造以及各种拆迁可以说是许多城市发展中一个普遍现象。而在拆迁的过程中“钉子户”之所以成为钉子户,一般是认为拆迁补偿款太少,总之就是没有达到自己的实际预期。想要从开发商那里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钉子户应该被强制搬迁吗?

 一提到“钉子户”想必大家都是咬牙切齿非常痛恨的,因为他们总是给大众一种贪婪甚至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感觉。自己贪得无厌就算了关键是他还阻碍别人的道路,这就有点可恨了。可殊不知,家家户户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如果不是被生活逼迫的走投无路谁愿意去做一个全身带刺的人。俗话说得好,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更何况这钉子户的名声也不好听。

 因此在我看来,并不是所有的钉子户都是贪得无厌的财迷,对于解决钉子户现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粗暴的进行一刀切,更不可以强制搬迁。更何况既然是拆迁,开发商的条件没有满足人家的意愿那么人家可以不拆迁呀。强买强卖不算买卖,更不要说你是拆人家的家园。

 而且所谓拆迁本就是一项温暖人心的民心工程,如果说最后因为钉子户出现强制搬迁那也就失去了拆迁本身的初心。就像这个被搁置的居民楼,既然大家愿意凑40万给这个所谓的钉“钉子户”,其中原因我想不仅仅因为她是一个钉子户吧,如果真的是那种无赖钉子户,我想拆迁工作也不至于被搁置那么久,以至于最后大家集体给他凑钱!

 所以说,对于那些的确是因为生活困难而造成的钉子户,可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去劝说,然后尽可能的去解决掉他们的实际问题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搬迁跟大家一起住进新的家园。当然啦,对于那些故意捣乱诚心扰乱拆迁秩序的钉子户,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