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有哪些

2024-05-04 07:04

1.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有哪些

1、对于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已对 有限合伙人 与 普通合伙人 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进行了约定,且未违反《 合伙企业法 》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之间的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应当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2、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风险提示:普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限制: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有哪些

2. 有限合伙人如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实际上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就象股份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或者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那样;还是需要象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那样经多数其他成员同意后才能转让。
二是对该财产份额有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究竟是全体合伙人,还是仅有普通合伙人或者仅有有限合伙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虽然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毕竟拥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与监督权,其与普通合伙人的关系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相比还是要密切一些,因而有限合伙人的人身因素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行是有一定关系的。有限合伙人是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有限合伙人(转让给普通合伙人的情况详后),固然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的同意;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而实际上导致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就应当要有全体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和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
《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一、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需要签订合同吗
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转让需要签订财产转让协议,且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条例,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对外转让同意,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拓展资料一、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2、有限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时,应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以便其他合伙人做好准备,防止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合伙协议规定其他合伙人有购买权,也可以给其他合伙人时间考虑是否购买。3、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进行。合伙协议可以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转让程序,如协议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或者协议需要全体普通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或者受让人的资格条件,或者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协议的这些规定是合伙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有限合伙人应当遵守。二、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1、普通合伙人不能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2、一般不允许普通合伙人与公司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允许或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与公司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3、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应当执行合伙事务,但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加入和退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获取有限合伙企业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当会计账簿等财务数据侵犯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主张权利或对责任合伙人提起诉讼时,咨询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以了解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情况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4. 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需满足的条件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转让对象的不同即是向合伙人转让以及向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转让作了不同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其构成要件也应当作不同的认定。
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这种转让包括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份额转让后不会导致合伙人的增加,也不会有新的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之中,不会破坏原有的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合伙企业法》规定仅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不是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财产份额转让需不需要加盖公司章
财产份额转让需要加盖公司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通常情况下如果属于股权转让,就需要在协议的后面加盖公司的公章,进行股权变更的话要,通过相关的流程才可以,否则双方即使签订的协议,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5.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优先购买权

《 合伙企业法 》第23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4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 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73条: 有限合伙人 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 有限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因为此时将导致合伙人的增加即第三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之中,合伙人的信任关系会受到影响,可能影响到合伙企业存在的重要基础。但是,根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合伙人对此种情况可以作出特别约定。 《合伙企业法》中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可以作为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特殊生效情形。如合伙协议约定只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或者超过2/3以上同意即可以生效等,此时即应当以合伙人之间的特别约定来确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效力。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优先购买权

6.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相对优先购买权

《 合伙企业法 》第23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4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 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73条: 有限合伙人 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 有限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因为此时将导致合伙人的增加即第三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之中,合伙人的信任关系会受到影响,可能影响到合伙企业存在的重要基础。但是,根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合伙人对此种情况可以作出特别约定。 《合伙企业法》中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可以作为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特殊生效情形。如合伙协议约定只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或者超过2/3以上同意即可以生效等,此时即应当以合伙人之间的特别约定来确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效力。

7. 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法律规定

《 合伙企业法 》第23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4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73条: 有限合伙人 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 有限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法律规定

8. 有限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吗?对内转让呢?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合伙企业法》范畴。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如果是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如果是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在对外转让份额的时候,需要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对内转让的时候,都不需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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