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担保的方式有什么

2024-05-05 06:48

1. 债权债务担保的方式有什么

债权债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连带责任保证和普通保证的区别和区别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二、贷款担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的吗
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因为担保的话,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财产来担保,必须双人都同意,一方签字不能成立。需要知晓贷款担保人保证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区别如下: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债务担保的方式有什么

2. 债权的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担保方式有下列几类: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一、该怎么区分质押与抵押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1、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赔偿该动产的售价;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出售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债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3. 承担债权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债权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支付定金、留置的方式。担保的方式还可以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等担保方式。
一、最基本的五种担保方式的不同
1.保证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3.质押(质权)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
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5.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二、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条件如下: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承担债权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4. 债权担保方式是什么?

债权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二、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四、留置。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五、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一、该怎么区分质押与抵押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1、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赔偿该动产的售价;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出售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债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反担保方式有什么
反担保有下列三种类型: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5. 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是怎样的

具体的债权担保方式有:
1.提供人的担保;
2.物的担保;
3.以及上述两种担保相结合的方式;
4.或者也可以分为抵押担保;
5.质押担保;
6.或者定金、留置等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方式。
一、定金释义有什么
定金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一种担保形式,即为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担保手段。并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定金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书面约定,并且定金最高不能超过被担保物的百分之二十。定金这种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特定性和最高限额的规定,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
二、担保方式可以分为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反担保要求是什么
反担保要求如下: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让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让占有手续。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适用于担保的原则、方法、标的物和类型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担保、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与担保没有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是怎样的

6. 什么是债权的担保方式

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权担保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
一、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合同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
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护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三、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四、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五、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7. 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方式

一、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财产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五、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
六、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方式

8. 债权担保方式有哪些

1、保证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
3、质押
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地方,质押大多是动产,例如古董、手机。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适用,而抵押则是仍交由债务人使用。不仅仅只能质押动产,就连股份和支票等权利也可以质押。
4、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把留置物扣留在债权人处,在一定的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拿现金或者是财产进行置换留置物,没有置换的,留置物可交由债权人保管。例如洗车点在洗车后留置汽车,手机修理店留置手机等。
5、定金
定金也是作为担保债权的一种形式,通常是发生在合同中。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定金。合同顺利履行时,可以当作部分价款。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时,需要双倍返还。
一、民法典担保的主债权是否应当确定
1、为债权实现提供担保的,担保的债权应当确定。
2、如果主债权债务无效的,担保行为无效。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