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的主要方式包括哪些

2024-05-17 05:57

1. 洗钱的主要方式包括哪些

洗钱的主要方式包括利用金融机构、投资办产业、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银行和个人资产进行保密的限制、通过市场的商品交易活动以及其他洗钱方式,如货币走私、地下钱庄、民间借贷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洗钱的主要方式包括哪些

2. 洗钱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1、提供资金帐户的;2、将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4、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罪一般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或者跨境转移资产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洗钱的常见方式是什么

一、洗钱的主要方式包括什么常见洗钱形式有:1、成立空壳公司洗钱,这是最典型也是最常用的洗钱模式。2、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3、违规转账洗钱,通过金融机构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4、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高卖低买等手法向国外转移赃款。5、成立外资公司或利用外汇黑市跨国洗钱,洗钱后以外商身份回国投资。6、骗税洗钱。成立假企业,搞假出口,骗取退税后将非法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分散转款。7、利用关联单位洗钱。8、异地大额套取现金洗钱。9、通过“地下钱庄”洗钱。10、通过保险公司洗钱。投保后以退费、退保等合法形式回收赃款。11、以民间借贷形式洗钱。12、通过频繁的证券期货交易洗钱。13、利用国有企业改制洗钱。低价转让出售国有企业产权,将国有资产离析后转入私人企业。二、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洗钱的常见方式是什么

4. 洗钱的常见方式是什么

常见洗钱形式有:1、成立空壳公司洗钱,这是最典型也是最常用的洗钱模式。2、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3、违规转账洗钱,通过金融机构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4、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高卖低买等手法向国外转移赃款。5、成立外资公司或利用外汇黑市跨国洗钱,洗钱后以外商身份回国投资。6、骗税洗钱。成立假企业,搞假出口,骗取退税后将非法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分散转款。7、利用关联单位洗钱。8、异地大额套取现金洗钱。9、通过“地下钱庄”洗钱。10、通过保险公司洗钱。投保后以退费、退保等合法形式回收赃款。11、以民间借贷形式洗钱。12、通过频繁的证券期货交易洗钱。13、利用国有企业改制洗钱。低价转让出售国有企业产权,将国有资产离析后转入私人企业。

5. 洗钱的常见方式是什么

洗钱案件常见洗钱手法:(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一、洗钱100万罪判多少年
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洗钱多少金额会定罪
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洗钱的常见方式是什么

6. 洗钱的常见方式是什么

一、洗钱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1、现金走私:在许多的国家并未建立现金交易报告制度,所以将犯罪收益通过走私带入这类国家,然后存入银行,是洗钱的重要方式,这也是各国严格限制出入境现金携带量的重要原因之一。
2、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构建存款:这种方法也叫化整为零,是将大笔资金分散成小额存款,以免引起怀疑。一些国家建立了严格的现金交易报告制度,对于超过限额的现金交易,银行必须向反洗钱情报部门报告。所以洗钱分子往往将大额现金拆分成低于报告标准的金额分散存入银行,逃避监管。
3、利用现金密集行业:越来越多的洗钱者利用现金密集行业进行洗钱,他们以赌场、娱乐场所、酒吧、金银首饰店作掩护,通过虚假的交易将犯罪收益宣布为经营的合法收入。
4、直接购置各种动产或不动产:直接购买房产、高价值的交通工具、古玩、艺术品以及各种金融证券等,然后在转卖中套取现金存入银行,逐渐演变成合法的货币资金。
5、利用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无记名债券或期货:由于证券业交易资金量巨大,金融工具和交易品种繁多而且复杂,全球资本市场已经形成,这都为洗钱提供了最好的掩护,所以许多的洗钱犯罪是通过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在内的证券交易形式进行的。还有许多的洗钱者在保险市场购买高额保险,然后再将保费以退费、退保等合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以掩盖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
6、利用离岸金融中心、银行保密天堂等国家和地区对个人资产过度的保密措施:在某些国家和地区,要么允许成立匿名公司,要么对个人资产有着过度的保密措施,使得犯罪收入进入这些地区后,真实来源很容易被隐藏。
7、开展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甚至注册皮包公司,开展虚拟交易:通过开展一些与标的极不相称的进出口贸易,实现洗钱的目的,或者是以皮包公司伪造的经营业绩,把犯罪收入变成合法的经营收入,这也是犯罪分子常用的手段。
8、先捞后洗:一些贪官在位时拼命捞钱,捞了就办企业、开公司。这种洗钱的方式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下海后,一般都没有呛水。他们与有些唯恐露富的私人老板不同,无论是办企业还是炒股、期货,不管实际上是赚了还是赔了,一般都会宣传自己大发特发,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赚了钱,因为他们要给自己到手的黑钱找个说法。
9、边捞边洗:自己捞钱亲属经商,这种方式比较普遍,贪官自己利用手中的权力拼命捞钱,亲属则下海开娱乐场所、餐厅,办企业。如果不是与贪官本人非常熟悉,对贪官与其亲属的关系是不可能知道的,因而洗钱就显得更容易,案发的可能性就更小些。
10、连捞带洗:别人公司自己掌权。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但由别人代理,企业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权由自己掌握。这样既可以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自己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11、转移境外:目前最普遍的洗钱方式是将黑钱转移出去,或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一种是非贸易方式,一些领导干部把子女送到国外,用支付教育费、保险费、佣金等方式套购外汇,再汇到境外。另一种是贸易方式,高报进口,低报出口。一些腐败分子勾结国外公司,在进口设备和原材料时,高报进口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境外进口商,再从其手中拿回扣,然后将非法所得留存国外。再一种是设空壳公司境外投资,即先在国外设空壳公司,然后利用手中职权将非法所得以对外投资的形式汇到境外。
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境外。如远华*收入中的120亿元人民币,就是由其财务主管与晋江、石狮的地下钱庄联系后,派人开车押运到晋江化名东石丽家中的地下钱庄,再由东石丽通知香港合伙人支付外汇给香港的远华公司。
12、贿赂金融高官将黑钱汇往境外:一般为贩毒犯罪集团之类贿赂金融高官放松对资金结算的审查和管理,将黑钱转移出境。如2001年香港廉政公署捣毁了香港最大的跨境洗钱集团,洗钱金额高达500亿港元。罪犯在香港中银集团下属的宝生银行尖沙咀分行开设帐户,为了逃避香港法律监管,他们贿赂了该行一名高级经理,把黑钱以一般转账而非汇兑的形式转移到不同的银行账户,再分别汇往香港和海外的有关银行账户。
13、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14、利用互联网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15、通过投资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16、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17、旅行支票:海关会对于通关者携带的现金要求申报,未申报者超过限制者没收,但不会对携带旅行支票者做金额的限制,重点在于无背书转让给第三者,因为支票被存入银行兑现,最终会回到原发票人的手中。
18、在赌场以代币间接兑换:在赌场中兑换成代币,再将代币直接交付给洗钱的受益人。再由他去将代币兑换回现金(通常需要5%左右的手续费),在外可声称在赌场内赌赢的。这样可以避免透过纸钞上的编号直接追查到洗钱的受益人。常用于各国可将代币兑换回现金的职业赌场。
19、古董珠宝或具价值收藏品、高价中古精品利用低买高卖的假买卖,将钱以合法的交易方式,洗到目的帐号:此方式亦常用于收贿的收钱方式;或购买具价值的古董珠宝或收藏品,再讹称为自家收藏品在市场上放售,一般会购买没有记号的物品如文物、邮票或历史悠久的名厂乐器。或私下购买多部名车,中古私人飞机,珠宝名牌等高价值物转售。
20、基金会:不肖政客,成立基金会,假捐赠给基金会,诱骗企业捐款,再掏空:企业或财团,利用假捐赠给自己能掌控的基金会,左手搬钱到右手,逃漏所得税。政客或企业利用赈灾名义募款,可是募到的善款私自挪用,或用各种名目扣住善款于私人户头。在跨国洗钱活动中,以各地不同慈善名义的基金会中互相转换款额。
21、跨国多次转汇与结清旧帐户:利用转汇的相关单据有保存期限的漏洞。直接跨国搬运:利用专机或具有海关免验的身份者,直接把钱搬到外国,常用100美元的纸钞方式运送。
22、人头帐户:由于最怕黑吃黑,怕人头到银行声称存摺与提款卡与印章丢失,另行申请新的存摺与提款卡并变更印鉴,进行盗领。所以通常用于人头本身所不知的外国开户。
23、外币活存帐户:使用多次小额存款的方式存入,再到外国提领外币。俗称蚂蚁搬砖,常配合人头帐户使用。
24、跨国交易:常见于无实体商品的产业。利用交易金额造假灌水的方式,先透过合法的方式将金钱汇往外国掮客的帐户,再通过外国帐户分钱,分清原本的交易金额、掮客的佣金与原本要洗出去的钱;或利用各地的商品贸易,例如以过高金额购买普通消费品,将大量款项汇到国外账户,装作用以支付买货款项。反过来亦可将商品高价出售,让国外的洗钱伙伴将款项汇进国内。
25、地下汇兑:常见于不肖的卖珠宝金饰的银楼。除了非法兑换外币以外,甚至可将现金兑换为外国的无记名与背书的支票,供客户至外国的帐户存入。
26、跨国企业的资金调度:常见于金融业,银行或保险业等,常以大批的现金纸钞进行跨国搬运。例如以麻绳捆绑、纸箱方式搬运。
27、人头炒楼:使用人头购买房地产,向承包商或开发商以市价五至七折买入,以现金支付。然后在短期内快速脱手(例如预售屋在交屋前),获利约50%-100%。
28、假借贷:常用于收贿或贪污。收钱的人持有对方开立的远期兑现的本票或支票。即使被查到这张本票或支票,可声称为借贷关系。等风头过了或不在其位,没有明显的对价关系时,再把本票或支票转手给第三者,或是扎进银行兑现。或是贪污被抓包的人说要还钱,但开立本票或支票,只要没有兑现就没有真正的还钱。
29、伪币或伪钞:将伪币或伪钞,通过多次小金额消费行为,或是利用自动贩卖机找零行为,或是纸钞兑换成硬币的机器。将伪币或伪钞洗成真钱。黑道:购入价值的毒品贩毒、地下枪械等。将赃款转嫁给他人
30、百货公司的礼券:具有高度的流通性,但由于具有不易兑换回现金的特性,故需有一定的人脉,才方便消化礼券。例如转卖给各公司的员工福利机构,将礼券做为其各公司员工的节假日奖金方式发放。就这样把礼券洗到不知情的第三者手中,原礼券持有人则取回接近等值的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哪些?
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洗钱罪法定行为方式只能由作为方式构成,共5种行为方式:1、提供资金账户:包括行为人将自己的合法账户提供给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犯罪人使用,以及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犯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假账户。因此,公众应当谨慎将自己帐号提供给他人使用,以免产生不必要麻烦。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哪些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指产生洗钱罪的犯罪所得(指上游犯罪行为所直接产生的非法财产性利益:包括违法、犯罪所得资金、违法、犯罪所得财物)及其收益的各种犯罪行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7种罪:(1)毒品犯罪;(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4)走私犯罪;(5)贪污贿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诈骗犯罪。洗钱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洗钱罪的审判。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随着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在我国日益严重,是我国严厉打击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7. 洗钱的主要形式包括什么

洗钱的主要方式包括:提供资金帐户的;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跨境转移资产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洗钱的主要形式包括什么

8. 什么是反洗钱?洗钱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你好朋友,反洗钱就是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把违法犯罪所获得的收益转化为表面合法的收入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洗钱行为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放置阶段,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利用的媒介主要是金融机构,也有部分非金融机构;
二是离析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掩盖犯罪收入的来源和去向的过程,使犯罪收入的非法特征和性质变得模糊,最终把犯罪收入清洗为合法收入;
三是归并阶段,即清洗后的资金被转移至与犯罪组织和个人无明显联系的合法组织或个人账户内,分散的资金被重新聚拢起来,以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
常见的洗钱主要方式包括:(1)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2)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3)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4)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5)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6)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7)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者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8)通过购买彩票进行洗钱;
(9)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以及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