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大赛2012年成都市中考还加分么????

2024-05-04 07:18

1. 科技创新大赛2012年成都市中考还加分么????

加分项目大瘦身

  区“三好”不加分 一级运动员只加10分

  根据公布的政策,今年中考政策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成都市城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加、降分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加分仍为身份类、素质教育类和过程评价类三类加分。和去年相比,身份类加分项目不变,分值也相当。但其他加分项目加分层次明显被提高,一些项目的分值被降低。

  科技发明一等奖 加分降到10分

  以素质教育类为例,去年,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可获得30分的加分,但今年分值被降低到了10分;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者去年加20分,今年只加8分;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和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去年加15分,今年只加5分。

  一级运动员今年只加10分

  体育类项目的分值也被删减,一些加分项目被取消。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去年加30分,今年只加10分。去年,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前三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都能加分 ,但今年只有第一名能加分,加分幅度也从15分变成了8分。

  艺术类的项目加分变动也较大。经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艺术个人项目比赛,获一等奖者今年首次被列入加分项目,分值为10分。而成都市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二等奖的加分资格则被取消。

  所有学科竞赛获奖均不加分

  在过程评价类加、降分中,获得区级或市直属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资格被取消,只有获市(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方能加分,但加分幅度也从原来的20分变成了5分。

  包括“奥数”在内的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据了解,在录取中,若考生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或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郊区(市)县两类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由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参照城区政策制定。

(这是2010年的,2011年也一样,2012可以做参考,可能大体差不多,具体的要明年才能知道吧~)

科技创新大赛2012年成都市中考还加分么????

2. 成都2019年起再获科技艺体奖或市三好中考不加分

12月30日从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获悉,从1月1日起,所有新获得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奖项、名次、称号的中考考生,都将不再享受加分。据悉,为与高考改革接轨,成都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中考加分政策,并实行3年过渡期(即—2018年),确保平稳过渡。
 
     
 
   日前,成都市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此次调整的加分项目包括:取消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加分;取消过程评价类加分;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保留并规范军、侨、台及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成都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后,全市将统一实施,各区(市)县、各学校都必须统一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加分幅度和范围,确保社会稳定和教育公平。“今后的所有加分项目、考生名单及加分分值,也将全部按统一的格式,由招生考试部门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科技艺体类今后不加分
 
   按规定,1月1日以后获得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奖项、名次、称号的中考考生将不再加分,但1月1日前,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上类别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应届毕业时仍按原有政策享受中考加分。
 
   据了解,三年过渡期内仍将实行“加分”政策的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项目包括:
 
   科技类: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者;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成都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电子制作、机械模型、创造发明、科技论文、信息学)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体育类: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并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二级的学生运动员;参加规定比赛,各单项第一、二、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第一、二、三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
 
   艺术类:经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者;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获一等奖者。
 
   取消评价类加分
 
   成都市取消了过程评价类加分:1月1日以后,在初中阶段获得市(地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1月1日前获得此类项目的应届考生,仍按原有规定加5分。
 
   在三年的过渡期后,即从中考起(从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少数民族考生将不再享受中考加分。以前,少数民族考生仍按原有规定享受中考加5分。
 
   成都市保留并规范了军、侨、台及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加5分。
 
   在政策调整的过渡期间(即—2018年),除少数民族考生可再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加分。从起,考生均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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