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人也是小股东,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2024-05-01 04:24

1. 我是公司法人也是小股东,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法人代表在国企一般是由主管政府聘用的或叫委派的,应该要签订聘用合同,或者责任合同。在非公有企业(私企)法人代表就是投资人(老板)是不需要和自己签订合同的。
如果法人代表在公司从事工作岗位,则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时除了法人身份还是劳动者的身份。

相关的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我是公司法人也是小股东,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2.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股东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有董事会的选举决议,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定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 初创公司股东任职总经理,需要跟其他董事会的人签合同吗?

不用,总经理董事会聘任,依照公司章程执行职务就可以,和公司签劳动合同
股东如果在公司任职,签劳动合同就可以

《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初创公司股东任职总经理,需要跟其他董事会的人签合同吗?

4. 股东在公司任职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 分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

一、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
和总公司签劳动合同,或者和分公司签也可以。
1、劳动者在分公司上班的,分公司如果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分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

6. 母公司总经理担任分公司负责人,劳动合同如何签?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要怎么签订?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要怎么签订      如果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劳动合同应该和上级主管单位签订。如果是非国有非集体的公司制企业,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建议由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如果是您案例中提到的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劳动合同合同应由总公司与其签订。总之,不论是什么形态的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都应该具有彼此独立的特质,能够完全维护自身权益。否则,如果允许企业负责人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因为个人权利滥用的牺牲品,同时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企业负责人也可能无辜背上以权谋私的嫌疑或恶名。      需要提醒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例如,非国有非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由于其本身就是雇主,与企业不形成雇佣关系,因而不可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7. 公司小股东为公司法人怎样与公司大股东董事长签订合同?

股东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丙方以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股东与法人的协议书一式两份,内容包含股东和法人基本信息,还有投资、分红、公司管理决策,如法定代表人和董事局选举建立等,各方签字盖章后即日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提醒的是,书写中重要的内容有公司在重大事件上的决策权确立,股份分红和转让情况都要做出明确规定,这样能避免纠纷【摘要】
公司小股东为公司法人怎样与公司大股东董事长签订合同?【提问】
股东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丙方以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股东与法人的协议书一式两份,内容包含股东和法人基本信息,还有投资、分红、公司管理决策,如法定代表人和董事局选举建立等,各方签字盖章后即日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提醒的是,书写中重要的内容有公司在重大事件上的决策权确立,股份分红和转让情况都要做出明确规定,这样能避免纠纷【回答】
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公司小股东为公司法人怎样与公司大股东董事长签订合同?

8.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聘用经理吗

1、无论是公司股东,还是非公司股东,只要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都可以担任公司董事。
2、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一、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法并没有对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且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