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人身保险的主要分类方法

2024-05-20 04:18

1. 简述人身保险的主要分类方法


简述人身保险的主要分类方法

2. 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保障范围分类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伤、病风险为保险责任,使被保险人因伤、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得到补偿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二、按投保方式分类1、个人保险:单个被保险人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投保人身保险称为个人保险,保险对象为个人;2、联合保险:将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视为同一个被保险人,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或合作者等多人,作为联合被保险人同时投保的人身保险称为联合保险;3、团体保险:以一份总的保险合同承保某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的全体或大多数成员的人身保险称为团体保险。三、按保险期限分类1、长期业务:是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2、一年期业务: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居多,健康保险也可以是一年期业务;3、短期业务: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四、按实施方式分类1、强制人身保险:也称为“法定人身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强制实行的人身保险;2、自愿人身保险:是人身保险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自愿缔结保险关系的一种人身保险形式,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五、按是否分红分类按是否分红分类,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保守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寿保险。这种保单最初仅限于相互保险公司签发,但现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可采用。一般来说,在分红保险保费计算中,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及预定费用率的假设较为保守,均附加了较大的安全系数,因而保费相对较高,公司理应将其实际经济成果优于保守假设的盈余以红利的方式返还一部分给保单持有人。而在不分红保单中,所附安全系数较小,因为这种保单的成本结余,不能事后退还保单持有人,同时为业务竞争的需要,保费的计收必须反映提供保险的实际成本。因此,不分红保险的正常利润,仅以红利分配给股东或提存准备金。除上述分类外,人身保险还可按设计类型分为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等。

3. 人身保险保险分类有哪些

  (一)按保险责任分类\x0d\x0a  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x0d\x0a  1.人寿保险。人寿即人的寿命,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实务中,人们习惯把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x0d\x0a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是指在人们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只需支付少量保费就可获得高保障,投保简便,无需体检,所以承保人次较多,如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x0d\x0a  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x0d\x0a  (二)按保险期间分类\x0d\x0a  按照保险期间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保险期间1年以上的长期业务和保险期间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业务。其中,人寿保险中大多数业务为长期业务,如终身保险、两年保险、年金保险等,其保险期间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同时,这类保险储蓄性也较强;而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人寿保险中的定期保险大多为短期业务,其保险期间为1年或几个月,同时,这类业务储蓄性较低,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小。\x0d\x0a  (三)按承保方式分类\x0d\x0a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是指一张保单为某一单位的所有员工或其中的大多数员工(保监会规定至少75%以上的员工,且绝对人数不少于8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又可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等。个人保险是指一张保单只为一个人或为一个家庭提供保障的保险。\x0d\x0a  (四)按是否分红分类\x0d\x0a  按是否分红分类,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保守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寿保险。这种保单最初仅限于相互保险公司签发,但现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可采用。一般来说,在分红保险保费计算中,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及预定费用率的假设较为保守,均附加了较大的安全系数,因而保费相对较高,公司理应将其实际经济成果优于保守假设的盈余以红利的方式返还一部分给保单持有人。而在不分红保单中,所附安全系数较小,因为这种保单的成本结余,不能事后退还保单持有人,同时为业务竞争的需要,保费的计收必须反映提供保险的实际成本。因此,不分红保险的正常利润,仅以红利分配给股东或提存准备金。\x0d\x0a  除上述分类外,人身保险还可按设计类型分为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等。

人身保险保险分类有哪些

4. 人身保险的概念、划分种类

一、什么是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关于人的身体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险。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健康保险:也叫疾病保险。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
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其中人身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二、人身险业务种类
目前我国开展的人身险业务主要是简身险、人寿险、学生平安险、子女婚嫁险、养老年金险、意外伤害险及其他寿险。其中养老年金险中包括合资中方人员险、合同制工人险、集体职工险、个体险、农民险及其他险。
三、人身险的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3.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

5. 人身保险及其分类

人身保险是特殊的保险,它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障对象,当一些特定的事件发生,如身故、伤残、患病、年老、少儿成长、子女教育、婚嫁生育等,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一定金额的货币,这就是人身保险的作用。
与人的寿命和身体有关的风险多种多样:如正值壮年时身故,会使家庭丧失生活费的来源;因疾病或事故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锐减甚至丧失;长寿本是件好事,可是如果生活费无着落则感受完全两样。所有这些担忧,都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付出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以换取当自己担忧的事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保障。
按照保障范围的区别,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三类: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现在不少寿险公司主要经营的就是以上三个方面的业务。
(一)人寿保险种类多
在整个人身保险业务中,人寿保险占到绝大多数。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主要的种类。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按照保险事故的不同,人寿保险又有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合险之分。
死亡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时,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它是人身保险品种当中产生最早的一个品种。1583年为威廉.吉朋承保的一年期的死亡保险是迄今发现的第一张人寿保险单。严格地说,这张保单属于定期死亡保险,即为客户提供一个特定时期的死亡保障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定额的保险金鱼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主要指其家属如果期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失效,保险人不负任何赔偿给付责任,所交保费也不退还。若要继续获得保障,必须重新订立保险合同。定期死亡保险只具有保障性质,不具备储蓄功能,其优点是保费较低,最适合于低收入者投保;可以为劳动者的家庭提供经济保障,万一被保险人中途矢折,其家庭成员可依靠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维持生活;可以为公司或企业的重要人员提供保障,不致于因他们的死亡而造成经营上的困难;可以为出差、旅游等人员提供风险保障。
死亡保险的另一品种是终身死亡保险,可简称为终身保险或终身寿险。它是一川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以被保险人的终身为保险期的保险。所以这种保险不存在保险期内死亡赔付的问题,而是任何时期死亡都要赔付。实际上相当于将定期保险的期限无限延长至被保险人残废这种保险的目的在于为被保险人的家属提供可靠的经济保障,一旦被保险人死亡,其家属生活可以确保无虑。与定期保险相比,终身保险的保险费率略偏高,但相对其它保险仍比较低廉。

人身保险及其分类

6. 人身保险分类

您好,亲亲。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摘要】
人身保险分类【提问】
您好,亲亲。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载明: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回答】
1、健康险 健康险就是承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包括医疗险和疾病保险。 (1)疾病保险:其中的重疾险和防癌险是提前给付型产品,可以买多份,这样可以增加保额。重疾险的作用是补偿疾病造成的收入损失,所以投保的额度通常是五年的收入之和。 (2)医疗险:医疗险是报销型产品,实报实销,保险公司给付金额小于或等于实际开销。目前市面产品主要针对住院医疗,也有带有门诊责任的产品。 2、人寿险 人寿险就是针对人的寿命进行设计的产品。包含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3、意外险 意外险针对可能遇到的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事故导致的人身受到伤害的风险。保障责任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和残疾。以消费型产品为主(交一年保一年),保费高低和年龄、性别无关,而是和职业风险有关,保险费比较便宜。【回答】

7. 按什么分类,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

人身保险一般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三种。而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健康保险又可以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等。”【摘要】
按什么分类,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提问】
人身保险一般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三种。而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健康保险又可以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等。”【回答】
温馨提示:保险公司是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并承担投保人出险后的风险补偿责任、拥有专业化风险管理技术的经济组织。我国知名保险公司有平安 太平洋 阳光 国寿 大地 新华 泰康 人民 富德生命等正规机构一共200余家。【回答】

按什么分类,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

8. 人身保险分类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人生保险有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三种。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拓展资料:商业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海上保险。大类别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小类别按照保险标的的种类分类。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1.火灾保险是承保陆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处于静止状态下的财产,比如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2.海上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运输保险,它是各类保险业务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海上危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3.货物运输保险是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发生的损失。4.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承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汽车保险、航空保险、船舶保险、铁路车辆保险。5.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6.灾后利益损失保险指保险人对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各种无形利益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7.盗窃保险承保财物因强盗抢劫或者窃贼偷窃等行为造成的损失。8.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各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和各类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9.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不论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契约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可以在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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