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2024-05-18 12:07

1.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合同到期后自己不续签能那失业金吗
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合同,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社保交满一年可以领几个月失业金
社保交满一年可以领3个月的失业金。社保失业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当事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应按照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年薪来算,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依次累计。
三、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2.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领取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为就业人员;或在单位停保,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2、仅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可申请,领取期限为6个月。
补助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中心城区、东西湖区1260元,其它新城区1080元)。
2、缴费不满1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中心城区、东西湖区788元,其它新城区675元)。

扩展资料:
失业金补助金领取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补助金: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3.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法律分析: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4. 武汉失业补助金应该怎么领

失业补助金属于国家型补助基金,目前可在网上办理申领。申请时间: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期限: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为6个月。办理流程:进入手机支付宝界面:首先完成实名认证,之后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市直社保服务→其他业务·失业补助金申领,最后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请手续。失业补助金当月申请,次月发放。【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领取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为就业人员;或在单位停保,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2、仅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可申请,领取期限为6个月。
补助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中心城区、东西湖区1260元,其它新城区1080元)。
2、缴费不满1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中心城区、东西湖区788元,其它新城区675元)。

扩展资料:
失业金补助金领取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补助金: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6. 武汉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一、申领途径:(一)网上申领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无需提供材料,办理结果可通过网上查询。网上申请渠道为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二)现场申领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办窗口现场进行申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和经办机构指定发放银行的本人银行卡。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过次月起发放失业补助金。二、所需材料(一)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的交通银行储蓄卡。三、办理流程(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7. 武汉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13日讯12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武汉市失业保险金“一事联办”申领指南》。全文如下:      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实行“一事联办”。失业保险金申领成功,视同已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办理条件:      1.非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      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办理方式:      1.湖北政务服务网申领: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武汉市及参保所在区、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请(个人)→阅读并勾选服务说明,点击“下一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失业信息→点击“下一步”→根据实际需要上传《失业视同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点击“保存”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端申领      (1)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社”或“武汉社保”→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手续。      申领结果可进入“查询打印·失业待遇信息查询”查询。如申领信息有误,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变更。      注意事项:如为一代社会保障卡,需更换为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后申领。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提供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户信息。      3.线下申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相关待遇“一事联办”申请受理单》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如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温馨提示:      1.申领成功的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提供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号。      2.为确保成功代缴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参保人应无医保欠费;若有多个医保账户的,请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申领失业保险金当月请确保医保费正常缴纳,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请勿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      3.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      经办机构: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_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37_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53026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25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230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891235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      江夏区失业办87950057 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      东西湖区失业办83215402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新洲区失业办89357004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失业办61007016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84948906 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

武汉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8. 武汉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一、申领途径:
(一)网上申领
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无需提供材料,办理结果可通过网上查询。
网上申请渠道为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二)现场申领
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办窗口现场进行申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和经办机构指定发放银行的本人银行卡。
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过次月起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所需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的交通银行储蓄卡。
三、办理流程
(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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