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2024-05-16 01:20

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二)人事教育处(三)体制改革与法规处(四)发展研究处(五)发展计划处(六)条件财务处(审计处)(七)研发基地建设与管理处(八)国际合作处(对台科技合作办公室)(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处(十)科普工作处(十一)基础研究处(十二)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十三)信息技术处(十四)生物医药处(十五)社会发展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2.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机构领导

陈克宏 市科技党委书记寿子琪 市科委主任陆晓春 市科技党委副书记、市科委副主任陈龙 市科技党委副书记曹振全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副主任、上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鸣波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副主任徐美华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巡视员杨广生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技纪工委书记陈杰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总工程师毛云琪 市科技党委秘书长马兴发 市科委秘书长施强华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副巡视员

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介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10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介绍

4.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基本概况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5.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促进学科间的联系和渗透,促进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推动自主创新。2.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创造健康的学术氛围。5.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有关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6.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7.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积极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8.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9.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10.兴办符合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11.对授权管理的市级学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监督职责。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职责

6. 上海市区科委有那几个

【摘要】
上海市区科委有那几个【提问】
【回答】
【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