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的政策解读

2024-05-18 18:29

1. 以房养老的政策解读


以房养老的政策解读

2. 以房养老相关政策

7月,饱受争议的以房养老政策开始试行,中国人由来已久的“有房有家”情节,让许多人直言不能接受这个政策;而今,经过一年的时间,在北京、武汉、上海和广州这四个最先试行的城市都找到了接受以房养老的家庭,共有22户家庭获得承保,这些家庭包括孤寡、失独、无子女、空巢和有子女老人。
     
 由于各地房价差异巨大,通过以房养老领取的养老金不是按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估算,而是根据老人与保险公司共同选择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房产价值进行估算。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为例,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如果存在退保利益和中途退保情况,同样条件下,这位老人每月可领取12340元养老金。而不少网友却对这个结果存在争议,从65岁开始领取,要收回本,需要27年,也就是说要活到92岁才能拿到自己的500万,而这其中并未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此外,还有网友计算出,500万房子卖出存银行定期,或将房子出租,每月获取的收入也大于领到的养老金,且不受时间制约。但也有人表示,之所以大家对以房养老的政策如此抵触,是因为对这个政策的解读存在误解,以房养老政策在欧美等国实行已久,效果良好。那么,究竟什么是以房养老呢?
 
 以房养老,通俗一点的理解就是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而以房养老的模式实则包括“倒按揭”养老、售房养老、投房养老、投资返本入住等30余种。以房养老政策在国内尚处于试运行阶段,但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一二三线城市受访年轻人表示不能接受以房养老。而多数老年人依旧有较深的“养儿防老”“房就是家”的观念,表示愿意在以后将房子留给子女,还不能接受将房产抵押给银行。
     
 但即使愿意接受以房养老,也并不是所有人都适用的。以房养老政策有许多的限制:如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以房养老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而老年父母需与子女分开居住,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而老年人的经济条件也应在适中水平,因为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除此之外,政策还有一些其他规定限制。
 
 以房养老政策目前还并不成熟,但会逐渐在全国推广开来,至于未来政策的接受度及效果如何,还要看未来的推行情况。

3. 以房养老政策是怎样的

随着养娃成本的增加,越来越多的都市人群不敢轻易生二胎,而老年群体却不断增多,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为了减轻年轻人的赡养负担,以房养老政策开始试行,那它的定义是什么呢?接着就来看看吧!
它主要是实行房产的反向操作,将房子抵押或出租,通过定期的方式来获取相应数额的养老金。而这类政策主要是针对名下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儿女在外的独居老人,这类人群往往不用考虑继承的问题。
其中以房养老政策所要求的房产面积应超出六十平,且申请人的年龄不小于六十周岁,这两项标准已让符合这类养老人数受到限制,所在圈子不是很大。从理性的角度分析,以房养老政策所带来的养老金并不是主要的,它只是相当于补偿的一种,起不了决定作用。
很多人对以房养老政策了解得不是很透彻,其实它将养老的概念无形的抬高了,实际上,它只是让老人的日常开支有了着落,但对于赡养部分,政策并不是很好的解决处理,这部分还是需要子女来进行承担。
同时银行获得这类的房产,关于处置问题依然是头疼的,大多数银行都处于被动的情况下,它们大部分是处理抵押房产,并不是将房产主动买卖。而它处理往往是由法院出面解决,银行并不具备这个能力。
因此以房养老政策的实施力度并不是很理想,主要还是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且还有产权处理等问题。像普通住房的产权有七十年,则将成为政策受阻的最大因素之一,并且和国外政策也存在差异性。当房产到期后,要如何处理,续期费用也未有明确的规定,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以房养老政策是怎样的

4. 最新以房养老政策

亲亲您好      以房养老政策有哪些:什么叫做以房养老,莫非意思就是买一套房产,自己退休老了之后就能够后顾无忧了吗,近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这以房养老提出,展开以老年人购买的住所做反向抵押推广养老财保的试点,为什么国家要推广以房养老的方针国家养老准则面对着巨大的压力,社会养老财保施行较晚,并且在未富先老的状况下现已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基本养老财保准则并没有覆盖到全国,乡镇员工养老财保资金的付出有着巨大的缺口,乡镇居民养老财保刚刚起步,农业人口养老财保基本确保低。所以,国家鼓舞有经济可能的个人买房,在个人年迈的过程,用自有住所抵押给金融安排,以提升或改进自身养老的待遇。既减轻国家往后的养老压力,也缓解了社会对立。特别是人们逝世后住所尚孑遗的价值,经过必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畅通领悟以提早套现变现,完结价值上的活动,为老年人在其孑遗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过程、持续、安稳乃至连续毕生的现金流入。彻底能够自行操作,包含遗赠抚育、房产置换、房产租换、售房入院、投房养老、售后回租、招徕房客、异地养老、养老基地等。这些看上去截然不同的做法,其实都能够完结以房养老的大方针。以房养老有哪些长处,投保晚年居民的长处很明显:首要,它能够使晚年居民在人生收入的低谷期开启“房产金库”,将积储在房产上的财富分期支用,有用补偿晚年日常。其次,它能够有用免掉老年人对日常没有确保的忧虑,放心大胆地花钱消费,心情愉快加长生命,并且活多久财保公司就会供养多久。能够让老年人增强日常自尊,坚持社会尊重。老年人怕的是失掉面子和庄严,可是退休后处处要看人脸色,更怕“久病床前无孝子”,参保后长者往后就有持续安稳的收入,乃至还能够拿钱接济子女亲朋,可坚持子女与社会的长过程尊重。

5. 以房养老政策是什么

1、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
2、以房养老的理念之下则聚集了众多的具体操办模式,据我们大致归纳可包容30种,倒按揭只是其中最为典型也最为复杂的一种,并非一定要将以房养老等同于倒按揭。据我们的广泛调研和深入研讨,以房养老的各种操作模式可分为金融行为和非金融行为,前者运作复杂,必须通过金融保险机构才得以顺利运营,包括倒按揭、售房养老和房产养老寿险等;后者的各种简易方法,则是老年人开动脑筋,再加上社会的有意倡导后,就完全可以自行操作,包括遗赠扶养、房产置换、房产租换、售房入院、投房养老、售后回租、招徕房客、异地养老、养老基地等。这些看上去大相径庭的做法,其实都可以实现以房养老的大目标。
一、以房养老应具备的条件:
1、拥有产权
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
2、独立住房
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
3、家境适中
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
4、地价较高
老人身居城市或城郊,尤其是欣欣向荣、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或城郊,住房的价值很高,且在不断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适合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需要强调的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方式尤其适合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人。

以房养老政策是什么

6. 最新以房养老政策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以下是我以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开心][开心]最新以房养老政策如下:房产产权:需要老人名下有自住房,并对其房屋具有出售、租赁等自由的使用支配权;独立住房:在老人与子女分开生活的情况下,才会有养老的需求;经济状况:对老人本身的经济状况有一定的要求,经济力量雄厚的老人不需要通过这种政策就能养老,经济状况比较差的老人可能房屋价值不达标。【摘要】
最新以房养老政策【提问】
湖北荆州有没有以房养老【提问】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以下是我以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开心][开心]最新以房养老政策如下:房产产权:需要老人名下有自住房,并对其房屋具有出售、租赁等自由的使用支配权;独立住房:在老人与子女分开生活的情况下,才会有养老的需求;经济状况:对老人本身的经济状况有一定的要求,经济力量雄厚的老人不需要通过这种政策就能养老,经济状况比较差的老人可能房屋价值不达标。【回答】
亲亲您好,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相关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开心][开心]湖北荆州有没有以房养老如下:是有以房养老的哦亲亲~【回答】
亲亲您好,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相关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开心][开心]以房养老具备条件(1)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2)独立住房。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3)经济状况适中。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4)地处城市或城郊。老人身居城市或城郊,尤其是欣欣向荣、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或城郊,住房的价值很高,且在不断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适合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需要强调的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方式尤其适合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人。【回答】
亲,具体什么情况?对于您上述的问题,由于与法律服务相关的问题有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也就是对律所特定领域的专业要求比较高。您方便的话可以透露一下您现在遭遇到的纠纷或困扰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回答】
我是单身70后,有不动产权证,就是想问一下以房养老的事情【提问】
应该到什么地方去办理【提问】
能详细解说一下吗【提问】
这种情况下以房养老一般是在银行或者保险机构办理的啦亲亲~【回答】
亲,具体什么情况?对于您上述的问题,由于与法律服务相关的问题有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也就是对律所特定领域的专业要求比较高。您方便的话可以透露一下您现在遭遇到的纠纷或困扰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开心][开心]【回答】
没有纠纷,就是考虑以房养老,单身吗这么房子,就想知道怎么以房养老事【提问】
您直接去银行或者保险机构办理即可的啦亲亲~【回答】
这么大的房子,没有人继承,想以房养老【提问】
不会的啦亲亲~去银行或者保险机构办理即可的啦亲亲~【回答】
需不需要找个律师陪同【提问】
是不需要陪同的啦亲亲~【回答】

7. 以房养老政策有哪些规定

1以房养老或解决养老金短缺以房养老是国际上成熟、普遍养老方式之一,国内初起步
随着老龄化加速到来,养老金缺口成为学界和公众担心的问题。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国际上成熟、普遍的金融养老、以房养老方式之一,在国内却初起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说,这次《意见》以试点形式写了进来,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短缺问题,盘活已有房屋,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2疗机构入驻养老机构各地要促进疗卫生进入养老机构、和居民家庭《意见》提出,各地要促进疗卫生进入养老机构、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院应当开设老年科,增加老年床数量,做好老年慢和康复护理。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国探索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疗机构、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院与老年人家庭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疗服务试点。3新建须配建养老设施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
一、养老金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养老金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二、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以房养老政策有哪些规定

8. 被误解的“以房养老”政策

    “以房养老”政策落地 误解多缘于没读懂
     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政策终于正式落地。上周,中国保监会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宣布自明日(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开展试点。
     消息公布后,立刻引发全社会热烈关注,微博互动话题、微信朋友圈转发、早晚上下班高峰的电台节目讨论……各种关于“以房养老”的看法和说法层出不穷。然而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在热议背后,存在着大量对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误解、误读,其中不乏根本就没仔细看过政策便毫无根据提出的唱衰甚至是谩骂。
     作为我国首个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以房养老”细则,该政策从酝酿到出台试点经历了数年时间,几乎所有被市民们议论的焦点问题,在细则里均有详尽的解释和办法。究竟政府是不是在甩包袱?险企是不是昧着良心霸占了老年人一生的心血?咱们把房子抵押出去是不是从此就回不来了?翻翻细则,都会找到答案。可在采访中成都商报(微博)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对这一养老方式仍心存疑虑。
     作为有房族的汪女士还有几年就要退休,她以“儿女有出息,不会让父母卖房养老;儿女没出息,不会准父母卖房养老”表明对以房养老并不看好。与她的观点类似,“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太多的家庭情感,绝大多数人过不了观念这一道坎。
     而在另一方面,民间普遍存在着对金融机构和这项政策的不信任。成都市民裴先生在接受成都商报(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子产权在自己手里,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一旦交出去“就不好说了”,万一金融机构光拿房不办事,或者政策倾向于金融机构,那老百姓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事实真会如此吗?社会上对“以房养老”都有哪些质疑和担忧呢?针对这些担忧,保监会的细则又是怎样解释的?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读。而看完解读后,有的读者或许会承认:以房养老,在此之前真是知道得不多。
     误解1
  政府是在甩包袱吗?
     担忧:既然有了养老保险,为什么还要“以房养老”,这是政府在甩包袱吗?
     事实: 社保 养老与以房养老毫无冲突,政府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选择。
     解读:根据保监会的《指导意见》,从明日起启动试点的“以房养老”政策只是作为商业保险的一个险种形式出现,说白了就是同意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研发并销售“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与所有商业保险产品一样,是否愿意接受、是否选择购买,决定权都在消费者手里。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专门强调,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开展试点,这是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前提下新增加了一种养老方式。
     误解2
  房子抵押后拿不回来?
     担忧:如果我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反悔了,房子是不是拿不回来了?
     事实:抵押后的房屋产权人依然是您,办理退保便可拿回房屋。
     解读:根据试点细则,办理了“以房养老”后如果中途后悔,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拿回自己的房屋和产权:第一,在犹豫期内反悔,为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指导意见》规定参与“以房养老”的“客户的犹豫期不得短于30个自然日”,这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增加了一多半;第二种方式是超过犹豫期后,老年人可以采用退保的方式拿回自己的房屋和产权,但与任何商业保险的退保程序一样,抵押人将不可避免地承担一部分提前退保的损失,根据《指导意见》的内容,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每年必须公布房产价值情况,以及退保剩余价值,以便老年人在选择提前退保时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退保损失衡量利弊。
     误解3
  增值收益都归保险公司?
     担忧:很多人担心,老人把辛苦半辈子挣下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万一房价评估过低,出现损害老人利益的道德风险咋办?
     事实:房屋评估过低的风险,基本可以解除。
     解读:《指导意见》明确房产价值由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同时,该产品犹豫期是30天,老人有充分时间考虑。任何一方认为不合适,都可以拒签。
     担忧:如果房产在抵押期间增值了,增值收益是不是全被保险公司收走了?
     事实:根据两种不同的产品类型,增值收益的受益方有区别。
     解读:保监会对此次“以房养老”的产品设计了两种类型,分别为反抵押参与型和反抵押非参与型。其中,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的增值收益,而非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则完全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的老人。而不管是哪种类型的产品,您在办理“以房养老”期间房子升值、贬值了,保险公司都必须告知这种变动对年金领取的影响。
     担忧:如果抵押期间房价跌了,或者抵不上保险本息了该怎么办?
     事实: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解读:《指导意见》规定,如果办理抵押的老人过世后,当初抵押给保险公司的房价出现下跌,或房屋实际价值不足以抵销老年人生前从保险公司支取的养老金,保险公司须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和损失,不得向老人子女或亲属进行任何形式的追偿。
     误解4
  子女得不到房屋继承权?
  担忧:老人过世之后,这房子归谁?
  事实:全看子女是否愿意继承。
     解读:根据规定,老年人去世后如果其子女不愿意将房产给保险公司处置,只需向保险公司偿还所领取年金的本息即可。例如,60岁的张先生在成都有一套八成新、90平方米独立产权的房子,机构评估价为70万元,与保险公司达成一个协议价值,签订合同之后,张先生将房子交给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定期向张先生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年金直至张先生“百年”。张先生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的资金,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法定继承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