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为什么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05-16 04:53

1.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为什么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在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中,特别是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作为一般性的原理,都是应该作将二者在转换时点上的差额计入到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的,但是在这里面却出现了一个特例: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部分却是记入到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了,这是为什么呢?当然这是有原因的!
它的原因如下: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国家,特别是土地的公有化,是这一规定的主要原因。由于土地的公有化的历史背景,我国的相当数量的企业,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化或改制成现在的企业的,并且这些企业在属于国企时,都拥有很大面积的土地资源的,这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都是无偿划拨来的,“白”拿的(不做账的),然后在上面盖上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经过数十年的风雨,到现在这些厂房与办公楼,那就一个字“破”或“烂”,这能值几个钱呢?从其固定资产的账目上看,可能真是一分钱也不值了,早就提足折旧了,真真的一个破厂房,但是这个破厂房,却实实又非常值钱。为什么呢,那就因为其下有一块面积巨大的土地。在企业的账面上可能就是一两万元的事了,可以这块地可就傎五千多万呢。这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了,当把此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额,那可就是将近五千万呢,好乖乖,这如果一下子记入到当期损益,那是什么样的效果呢。当期的利润可就要吓死人了,这样的处理合适吗,难道,这个就是其经营所得的利润吗?显然不是的,所以这样处理不合适,故为了规避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发生,也为了防止恶意来调整利润,会计准则规定,上述这一类型的转换中,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记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不让它去影响利润的实现。给定了一个规矩与标杆!
以上就是为什么要这样处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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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为什么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首先调整盈余公积吗

不首先调整盈余公积,先调整未分配利润,再计提(调整)盈余公积。
投资性房地产由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2.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举个例子:企业账面价值为70万元(为简化处理,这里直接账面价值哈)已对外出租一栋写字楼,决定将其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转换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78万元(或65万元),甲企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1. 公允价值78万元>账面价值70万元时:
(1)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78
贷:投资性房地产 7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78-70)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8 (8×10%)
贷:盈余公积 0.8
2. 公允价值65万元<账面价值70万元时:
(1)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6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 (70-65)
贷:投资性房地产 70
(2)借:盈余公积 0.5 (5×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5

3.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期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期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A.投资收益 
  B.营业外收入 
  C.其他业务收入 
  D.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们期末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记或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期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4.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其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差异记入

【摘要】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其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差异记入【提问】
【回答】

5.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不首先调整盈余公积,先调整未分配利润,再计提(调整)盈余公积。
投资性房地产由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1.
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2.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举个例子:企业账面价值为70万元(为简化处理,这里直接账面价值哈)已对外出租一栋写字楼,决定将其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转换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78万元(或65万元),甲企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1.
公允价值78万元>账面价值70万元时:
(1)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78
贷:投资性房地产
7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78-70)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8
(8×10%)
贷:盈余公积
0.8
2.
公允价值65万元<账面价值70万元时:
(1)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6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
(70-65)
贷:投资性房地产
70
(2)借:盈余公积
0.5
(5×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5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6.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入账价值

应当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并应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是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核算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该科目贷方反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借方反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期末将该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以期末公允价值为基础,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吗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吗

8.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此题给出的选项中无正确答案(是不是题目出错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要进行追溯调整,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起初留存收益,即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增加在贷方,减少在借方)
具体账务:假设转换日不考虑成本模式下已经计提的折旧和减值准备,不考虑所得税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
贷: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成本)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90%)
若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则后两笔分录做相反分录,放在借方即可。
至于题主给的4个答案中A和D的情形是自用的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当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