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场外交易所?证券公司属于什么?

2024-05-02 20:00

1. 什么是场外交易所?证券公司属于什么?

场外交易所就是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证券,不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而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的活动,而是私下以高于或低于供销会上规定的价格或附有其他条件(如搭配次货、以物易物等)的价格达成的交易。 又称“店头交易”或“柜台交易”。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长城证券标志
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什么是场外交易所?证券公司属于什么?

2. 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之间有什么联系?

互相影响的关系。场外交易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都可称作场外交易。由于这种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证券商的柜台上进行的,因而也称为柜台交易。场外交易市场与证交所相比,没有固定的集中的场所,而是分散于各地,规模有大有小由自营商来组织交易。证券交易所又叫做场内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是场内交易市场的重要补充。特别是为一些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营利性法人和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场外交易市场(Over-the-counter )是指通过大量分散的像投资银行等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柜台和主要电讯设施买卖证券而形成的市场。有时也称作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交易市场,它构成了债券交易市场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就类别而论,在场外交易市场中进行买卖的证券,主要是国债,股票所占的比例很少。至于交易的各类债券,从交易额来看,主要以国债为主。这些市场因为没有集中的统一交易制度和场所,因而把它们统称为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电报、传真及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从交易的组织形式看,资本市场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交易所市场而言的,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传统的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在物理概念上的区分为: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是集中在交易大厅内进行的;场外市场,又被称为“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是分散在各个证券商柜台的市场,无集中交易场所和统一的交易制度。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证券交易的方式逐渐演变为通过网络系统将订单汇集起来,再由电子交易系统处理,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物理界限逐渐模糊。

3. 我国只有证券公司才能进行场内交易吗?个人不行?

是的,
我国目前有两个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个交易所都采取会员制,它们通过吸纳证券经营机构入会,组成一个自律性的会员制组织。
会员资格
对于采取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只有其会员才能在交易所中进行交易。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只能是证券经营机构,但是,证券经营机构要成为会员首先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证券交易所是从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范围、证券营运资金、承担风险和责任的资格及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规定入会的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的规定基本相同。

我国只有证券公司才能进行场内交易吗?个人不行?

4. 在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所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场外交易如何操作?它如何不同于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是有形的市场,所有交易主体的交易指令在此汇聚,而场外交易市场是无形、分散的市场,通过网络连接起来,各种与交易有关的行为都通过无中心的网络进行,场外交易市场更加开放。
 
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证券买卖采取一对一交易方式,对同一种证券的买卖不可能同时出现众多的买方和卖方,也就不存在公开的竞价机制。场外交易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不是公开竞价,而是买卖双方协商议价。具体地说,是证券公司对自己所经营的证券同时挂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并无条件地按买入价买入证券和按卖出价卖出证券,最终的成交价是在牌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决定的不含佣金的净价。券商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所挂的牌价。 

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由于场外交易市场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章程,不易管理和监督,其交易效率也不及证券交易所。但是,美国的NASDAQ市场借助计算机将分散于全国的场外交易市场联成网络,在管理和效率上都有很大提高。

5. 证券交易所不得从事什么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1)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
(2)新闻出版业。
(3)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4)为他人提供担保。
(5)未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交易所不得从事什么

6. 证券场外交易的存在依据是什么

我国是否应承认场外交易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两种观点,持肯定意见的观点认为,场外交易作为各国证券实践中的重要交易形式,不仅有其存在的历史原因,更有其存在的现实必要。持反对意见者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尚属于新生市场,管理经验不足,管好场内交易已属不易,可将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作为未来考虑。我们认为,场外交易是现存的证券交易方式,必须承认这种交易方式的客观存在,也必须承认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应积极探讨场外交易的法律监管。
1、场外交易是最古老、原始的证券交易方式。国外证券市场发展历史说明,它并不因场内交易的存在而丧失价值,凡是承认证券融资的市场中,凡是承认证券具有可转让性或流通性的市场环境下,场外交易始终有其存在意义。美国是证券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其场外交易也异常繁荣。美国1792年开始出现店头交易市场,后来又发展出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在美国,不仅非上市证券可以通过场外交易实现转让和流通,上市证券也可以通过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转让和流通,场外交易的数量、规模和效率绝不亚于场内交易。美国NASTAQ市场不仅是人们熟知的证券市场,更是场外交易市场的典型代表。如果因为场内交易和场内交易市场的存在而否定场外交易及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这在逻辑上显然是错误的,也与国际证券市场的存在状况相冲突。
2、场外交易具有特殊的优势与活力。获准证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严格上市条件,发行人必须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对发行人来说,申请证券上市是一项高成本融资活动,发行人要承担较重的开支并向中介机构支付各项费用。这无论是对融资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还是对那些希望保守财务及经营秘密的股份公司来说,申请证券上市或许并非上策。在此意义上,场外交易及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场外交易的优点大致包括6个方面:
(1)有助于实现非上市证券的可转让性;
(2)便利于证券投资者的直接交易;
(3)有助于提高成交速度和效率;
(4)有利于投资者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
(5)便利于不愿意上市公司的证券交易;
(6)直接联结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3、场外交易的基础是证券具有可转让性。可转让性或流通性是证券的基本属性之一。如果证券失去可转让性或流通性,其筹资功能必然大大降低。场内交易的重要功能就是发掘证券的流通性,即实现更高程度的可转让性。场外交易则是实现证券可转让性的基本方式。《证券法》第30条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该条款所称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显然不限于上市证券,应当包括非上市证券。根据《证券法》第31条的规定,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只要不违反法律对其转让期限的限制,均得进行买卖。《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该条款采用“证券交易场所”而非“证券交易所”的概念,也显示出立法者有意承认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合法存在。

7. 证券交易所与场外交易市场的区别是怎样的?

场外交易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都可称作场外交易。场外交易市场无法实行公开竞价,其价格是通过商议达成的;场外交易比证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灵活方便。拓展资料:场外交易市场,简称OTC市场,通常是指店头交易市场或柜台交易市场,但如今的OTC市场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柜台交易市场,有些国家在柜台交易市场之外又形成了其他形式的场外交易市场。1、柜台交易市场 它是通过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的柜台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该市场在证券产生之时就已存在,在交易所产生并迅速发展后,柜台市场之所以能够存在并达到发展,其原因有:(1)交易所的容量有限,且有严格的上市条件,客观上需要柜台市场的存在。 (2)柜台交易比较简便、灵活,满足了投资者的需要。(3)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柜台交易也在不断地改进,其效率已和场内交易不相上下。2、第三市场:是指己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产生于1960年的美国,原属于柜台交易市场的组成部分,但其发展迅速,市场地位提高,被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类型对待。第三市场的交易主体多为实力雄厚的机构投资者。第三市场的产生与美国的交易所采用固定佣金制密切相关,它使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变得非常昂贵,场外市场不受交易所的固定佣金制约束,因而导致大量上市证券在场外进行交易,遂形成第三市场。第三市场的出现,成为交易所的有力竞争,最终促使美国SEC于1975年取消固定佣金制,同时也促使交易所改善交易条件,使第三市场的吸引力有所降低。3、第四市场 它是投资者绕过传统经纪服务,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四市场的吸引力在于: (1)交易成本低。因为买卖双方直接交易,无经纪服务,其佣金比其他市场少得多。 (2)可以保守秘密。因无需通过经纪人,有利于匿名进行交易,保持交易的秘密性。 (3)不冲击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如在交易所内进行,可能给证券市场的价格造成较大影响。 (4)信息灵敏,成交迅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可以广泛收集和存储大量信息,通过自动报价系统,可以把分散的场外交易行情迅速集中并反映出来,有利于投资者决策。第四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对证交所和其他形式的场外交易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压力,从而促使这些市场降低佣金、改进服务;另一方面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挑战。

证券交易所与场外交易市场的区别是怎样的?

8. 证券交易所与场外交易市场的区别是怎样的?

场外交易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都可称作场外交易。由于这种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证券商的柜台上进行的,因而也称为柜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交所相比,没有固定的集中的场所,而是分散于各地,规模有大有小由自营商(Dealers)来组织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无法实行公开竞价,其价格是通过商议达成的;
场外交易比证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灵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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