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为什么发行优先股

2024-05-13 03:27

1. 上市公司为什么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相当于不赎回的债券,不在二极市场流通,可转让。
发行优先股主要考虑:

1,缓解财务危机。
2,增加资产。
3,清偿公司债务。

上市公司为什么发行优先股

2. 非上市公司能做优先股吗?

股份公司要求的是同股同权,不能设置优先股。对于有限公司来讲,虽然分红可不按出资比例来享受,但分红权和表决权都属于股东权利的一部分,只有成为股东身份才能享受,且该分红权难以与股东权利分离。可以由股东私下和员工签个协议,将股东未来分红取得的收益实际让与职工,但这只是未来可期待之债权的让与,只能向合同相对方即让与方主张权利。严格来讲不属于分红权的转让,分红权按实际上也不能单独转让,只是一种未来收益的赠与或附条件的赠与,由合同法来进行调整。
       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订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其股权购买价格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因此其确定的难度相对要大得多。在美国的非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对企业的价值进行专业的评估,以确定企业每股的内在价值并以此作为股权出售价格的基础。我国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股权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每股净资产值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据,一些企业的股权价格干脆就简单的确定为普通股票的面值。如武汉国资公司对非上市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确定为"按审计的当年企业净资产折算成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额 "。以每股净资产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为交易价格的基础,在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作出部分溢价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广泛采用的方式。

3. 国内的上市公司都有优先股吗?

  我国是有优先股的。
  优先股在2013年内推出,优先股的推出由证监会牵头,银监会、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人大法工委等联合积极推进,相关细则由上交所在拟定,农业银行和浦发银行作为试点首批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国内的上市公司都有优先股吗?

4. 上市公司能发行优先股吗?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根据有关规定,在某些方面有优先于普通股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优先股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且仅限于以下三类:
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相关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
2.所有上市公司和特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3.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中,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的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可以按照报送的方案发行优行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5. 为什么我国的上市公司一般都不发行优先股?

这是由于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
依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优先股试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遵循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扩展资料:
优先股发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
2、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为标准审计报告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3、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用途,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相匹配,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为什么我国的上市公司一般都不发行优先股?

6.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一般规定

1、上市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2、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当不存在重大缺陷。
3、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
5、上市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违规事项。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为标准审计报告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6、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用途,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相匹配,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上市公司同一次发行的优先股,条款应当相同。每次优先股发行完毕前,不得再次发行优先股。
7、不能发行优先股的情况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优先股: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3)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5)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6)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市场重大质疑或其他重大事项;
(7)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8)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 国内的上市公司都有优先股吗?

分为两种情况: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所得无解释的股份。

扩展资料: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
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确的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3、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先股

国内的上市公司都有优先股吗?

8. 为什么我国的上市公司一般都不发行优先股?

这是由于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
依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优先股试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遵循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扩展资料:
优先股发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
2、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为标准审计报告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3、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用途,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相匹配,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