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必须退休才能取吗

2024-05-19 06:28

1. 公积金必须退休才能取吗

公积金不需要等到退休以后就可以领取了,比如你在租房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公积金,但多数人并不会选择主动领取公积金,因为公积金的用处非常多,一般是用来做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法律分析】1、可随时提取的情况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取。2、两年后提取的情况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两年后提取。3、一年内提取的情况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应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公积金不用退休能取出来】1、正常情况下,只要退休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将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首先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和相关证明,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但由于各地政策有出入,最好先了解清楚,再来办理提取。2、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提取方式的话,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首先肯定是要填一张个人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其次就是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以其中一种提取方式为例,如果是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的提取方式的话,还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的合同才可以提取,想要了解详细的提取方式和资料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拓展资料】公积金的全名叫住房公积金,他的职能比较单一,就是为了职工购买住宅,且住宅是唯一住宅而缴纳的一项福利性的保险(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不限购也不限贷的除外,中国大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都是既限购又限贷)。所以在退休前只要没有购房需求或者不符合公积金贷款资格的,都不允许使用公积金,只有退休后才允许全额取出。____

公积金必须退休才能取吗

2. 公积金只能退休了才能取出来吗

退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方法:一是网上办结;二是网上预约,柜台办结。如果是网上办结需要以下流程: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按提示操作,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以案说法:
柳某是A县司法局的局长,他退休后和老伴儿一直住在A县。柳某在市里工作的女儿小柳生了孩子,邀请柳某夫妻到市里居住顺便帮忙照顾孩子,柳某夫妇就搬了过去。柳某在女儿家住了两个月,觉得女儿现在居住的70平方米的房子太小了,住在一起太挤了,遂建议女儿把现在住的房子卖了换套大一点的房子。小柳称自己也很想换一套大的,但是自已和老公参加工作没几年,手中没有那么多的积蓄。柳某和老伴儿商量后,想到把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出来给女儿买房子用。请问,柳某可以这样办吗?在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职工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这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此法条可知,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而据此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也同时被注销。本案中,柳某已经退休,他作为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取出来。钱取出来后,至于他怎么支配,是给女儿买房还是自己留下,就看他们自己的意愿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 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性质;
一、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二、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三、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4. 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公积金退休后大多数可以全部取出来。正常情况下,只要退休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将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首先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和相关证明,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但由于各地政策有出入,最好先了解清楚,再来办理提取。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退休后 公积金不提取可以吗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章  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额度
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第十一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三条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按照《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其中,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应无产权住房。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的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并可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五条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申请人可提取医疗费用结算单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
第四章  提取程序
    第十六条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八条第(四)、(七)项情形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租赁本市住房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符合注销账户条件的,仍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手续。
职工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不受本条限制;委托终止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条的规定。
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不受本条限制。
第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第十八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第十九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第二十条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委托银行为职工出具银行存单。
第二十一条 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审核中止:
(一)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二)职工拒不配合提取审核工作的;
(三)职工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手段妨碍提取审核工作的;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进行提取审核的。
中止提取审核的情形消失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审核,提取审核的期间继续计算

退休后 公积金不提取可以吗

6. 退休了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7. 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下辖经办机构递交材料,经核准之后提取。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人社局批准退休的文件;

  2、本人身份证;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

  4、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8. 没退休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只要退休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将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首先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和相关证明,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但由于各地政策有出入,最好先了解清楚,再来办理提取。1、可随时提取的情况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取。2、两年后提取的情况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两年后提取。3、一年内提取的情况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应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1、正常情况下,只要退休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将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首先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和相关证明,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但由于各地政策有出入,最好先了解清楚,再来办理提取。2、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提取方式的话,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首先肯定是要填一张个人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其次就是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以其中一种提取方式为例,如果是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的提取方式的话,还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的合同才可以提取,想要了解详细的提取方式和资料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