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汇怎么办

2024-05-16 12:54

1. 出口退汇怎么办

一.预付货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代理费等,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说明:
⑴付汇金额大于3万美元,不管是否超过合同金额的15%都要求出具银行保函。
⑵付汇金额大于10万美元且超过合同金额的15%,要求出具银行保函,并去外管局作备案。
⑶如预付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5%,需在合同中明文规定。

出口退汇怎么办

2. 出口退进口

出口的仪器客户不要了?你们打算把仪器弄回来?如果是这样,那么为什么要以进口的方式处理?要知道进口机电产品是要办理进口许可证的,而且进口的仪器还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出口只不过有退税,即便是17%的全额退税,也不过享受了17%的退税,而进口除了17%增值税,还要缴纳关税,且要在缴纳关税的基础上再缴纳17%的增值税,比如:假设仪器报关的CIF价格为10000美元,进口关税是5%,银行美元的卖出价为人民币6.35元,那么进口缴纳的关税=10000 X 5% =500美元  X 6.35=3190元,增值税= (10000+500)X 17%=1785 X 6.35=11334.75元,这样算来,进口关税+增值税要缴纳11334.75元。而当初17%的退税绝对要少于这个数值。因此,这样按一般进口操作,不但进口手续麻烦,仅交税也要比退税多,岂不是划不来?
 
如果按出口退货处理,即进口报关时按出口退货的方式报关,那么手续简单且无需缴纳这正进口所需缴纳的进口关税。那么为什么出口的货物退回来反要以一般进口处理?不是给自己找麻烦,还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关税)呢???

3. 进口预付款退汇怎么处理

这要看具体情况:

一、货物未进口而退汇(预付款退汇)
要外汇局外债科开具核准件,资金不进待核查账户。

二、货物已进口而退汇
1、货物不退运,这笔退汇款无法正常走货物贸易收汇核销,只能走服务贸易收汇,也不需外汇开具核准件;
2、货物退运
根据退汇金额的不同分别处理:
如退汇≤付汇,全额入待核查账户并联网核查;
如退汇>付汇,等于付汇金额的部分入待核查账户并联网核查,核注其他贸易可收汇额;大于付汇金额的部分原路退回原汇出账户,并无需联网核查。

进口预付款退汇怎么处理

4. 进出口退汇业务办理流程?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出口单位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核销凭证:
  (一)以"一般贸易"、"进料非对口"、"有权军事装备"、"无权军事装备"、"对台贸易"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 
  (二)以"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提供易货合同、核销单、报关单,属全额易货的,还应当提供易进货物的进口报关单;部分易货的,还应当提供核销专用联以及进口报关单。
  (三)以"来料加工"、"来料深加工"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同一合同项下的出口首次进行收汇核销报告时,还应当提供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执行时,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以"补偿贸易"方式出口且合同规定以实物形式补偿的,提供补偿贸易合同、核销单、报关单以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报关单金额大于进口报关单金额时还应提供核销专用联。 
  (五)以"进料对口"、"进料深加工"、"三资进料加工"方式出口的,全额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进料抵扣的,需到外汇局进行进料抵扣登记,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差额部分的核销专用联以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
  同一合同项下的出口首次进行抵扣核销报告时,还应当提供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执行时,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以"进料深加工"方式出口且转入方以"进料深加工"方式进口的,提供经商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提供人民币入账凭证和进口报关单。 
  (六)以"货样广告品A"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收汇核销的提供核销专用联,对单笔不收汇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七)以"对外承包出口"方式出口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对外承包的核准件、承包工程合同或协议、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
  (八)以"退运货物"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对于已经办理付汇手续的退运货物还应当提供核销专用联。
  (九)以"进料料件复出"、"进料边角料复出"方式出口的,其中收汇的核销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注明"进料对口"或"进料深加工"等方式的进口报关单。
  (十)以"进料料件退换"方式出口的,有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进料加工类的进口报关单。
  (十一)以"对台小额"方式出口的,以现汇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外币现钞结汇水单和购货发票;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人民币入账证明。
  (十二)以"保税工厂"、 "出料加工"方式出口的,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加工后货物运回且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
  (十三)以"租赁贸易"和"租赁不满一年"方式出口的,提供租赁合同、核销单、报关单,如外商为承租方的,还应当提供核销专用联,若收回的租金不足核销的,还应当提供进口报关单;如我方为承租方的,还应当提供进口报关单电子底账打印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十四)以"寄售代销"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不能全额收汇的,还应当提供寄售代销确认书。
  (十五) 以"边境小额"出口的,以现汇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外币现钞结汇水单、购货发票;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人民币入账证明(在境外贸易机构已开立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的地区,可以提供境内人民币资金划转证明);以毗邻国家货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经海关核验的携带毗邻国家货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汇入汇款证明;以易货方式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进口报关单;通过境内居民个人汇款收回外汇货款的,提供报关单、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 
  以" 旅游购物商品"及"一般贸易"方式报关的包机贸易出口的,以现汇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以外币现钞或个人汇款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购货发票及外币现钞结汇水单或个人汇入汇款结汇水单;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人民币入账证明。
外汇局收到出口单位报告的核销凭证后,应通过"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核对出口单位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如提交的核销凭证与海关、银行传送的数据不一致或提交的审核材料不齐全,应退出口单位进行更正。海关、银行在接到出口单位的更正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核销凭证或电子数据的核对、修改手续。
  外汇局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后,应当在相应的核销专用联、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上加盖"已核销"印章。
  对于差额核销和以外币现钞、毗邻国家货币、人民币等核销的,还应当在核销单退税联上签注净收入金额、币种、日期。除手工录入出口收汇电子数据的留存核销专用联外,其余单证退还出口单位。
  对于出口单位分次使用的核销专用联(含有预收款的收汇),外汇局应在核销专用联上签注已核销金额或余额后退还出口单位,出口单位在第一次凭该核销专用联(并带复印件)办理核销手续后,将该核销专用联原件留存归档,以后凭该核销专用联复印件办理核销,但需先到银行对该复印件上的预收款确认、盖章。
  提示:
  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应当在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
  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出口报关后60天内凭远期备案书面申请、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核销单、报关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
  出口单位报告出口收汇核销时,需打印一式两份""贸易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鼠标右键点击此处下载)。
  
进口付汇业务流程: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

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82号)

5. 【如何办理出口退汇业务】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未出口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2、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4)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6)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7)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3、已出口且已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核销单退税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4)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
4、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关于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三)备注:
1、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相应冲减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实绩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2、对提供进口报关单的,外汇局应按规定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对相应的进口报关单进行核注、结案。
3、对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退赔外汇,应先办理核销后再进行“已出口赔付”处理。
4、自动核销企业发生退赔:由外汇局指定一笔该企业符合要求的收汇数据进行冲减操作。

【如何办理出口退汇业务】

6. 出口的退税是按汇率退的吗?

看入账的时候按什么汇率,如果账务处理的时候按即时汇率,那么申报也要一样,最终要保证账面数字和申报数字,外币、汇率、折算人民币数字完全一致。【拓展资料】一、每月出口的退税申报的汇率在哪里查询?每月出口退税申报的汇率在税务局或者税务局网站查询。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不仅要如实填报出口产品退税申请表,还要附送有关资料。出口产品退税申请表的内容,除了申请单位名称、企业性质、开户银行及账号外,要分产品填报出口产品名称、代理出口产品证、编号、向中国银行交单日期;出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出口产品计量单位、销售数量、购进价格总额、进货费用扣除率、应扣除进货费用金额、计算退税价格总额、适用退税率和应退税额等。附送的资料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代理出口产品证明等。二、出口退税率以哪个月1号为准?通常会计计算出口退税汇率,是以收汇当日的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银行买入价为准。企业在处理外币交易和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反映;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即期汇率,通常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三、关于出口不退税商品的问题?1、退税率为零的出口商品,要按视同内销来缴纳增值税,销项金额=报关金额*报关日汇率/1.17*17%,其内购时如果得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可以进行抵扣; 2、已交的出口关税进“应交税费——应交关税”科目,与增值税无关。

7. 【如何办理出口退汇业务】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未出口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2、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4)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6)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7)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3、已出口且已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核销单退税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4)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
4、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关于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三)备注:
1、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相应冲减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实绩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2、对提供进口报关单的,外汇局应按规定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对相应的进口报关单进行核注、结案。
3、对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退赔外汇,应先办理核销后再进行“已出口赔付”处理。
4、自动核销企业发生退赔:由外汇局指定一笔该企业符合要求的收汇数据进行冲减操作。

【如何办理出口退汇业务】

8. 进出口含退税的汇率怎么算

我纠正下楼下的。他在换算币种时错误了。整体思路是对的。
开票金额=外汇金额+退税款-代理费   都是RMB
开票金额就是77000元,
退税款就是77000/1.17*15%=9871.80
代理费就是:77000/6.0351*0.05=637.94
现在根据公式要求出外汇金额即付给进出口公司的美元金额。
外汇金额=开票金额-退税款+代理费=77000-9871.80+637.94=67766.14RMB
换算成美元:67766.14/6.0351=11228.67美元
楼下的在算代理费的时候,算成美元了。
应该是637.94RMB(进出口公司1美元要收0.05元的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