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要看现金流吗

2024-05-18 09:50

1. 股东分红要看现金流吗

企业要分红首先要有利润,但利润只是报表上的一个数额,真的要分红给股东还是需要大量现金的,所以企业有利润不代表企业有钱分红。除了现金利润是实打实的钱外,还有应计利润、持有利润和虚拟利润三种利润能导致公司账面利润增加,但不能向股东进行分配:
1、应计利润:就是由应收账款形成的利润;
2、持有利润:即由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正向波动形成的利润;
3、虚拟利润:就是通过债务重组形成的利润。
其次,我们还要分析企业为什么不分红。
一般存在较多未分配利润,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它们对外公开的理由有两个:
1.投资;
2.需要保持资金的流动性。
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通过现金流量表来分析企业的理由是否充分,如果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则可以初步判断这家企业的现金利润为负,哪怕它的未分配利润再大也是不可能用来分红的。
我们可以进一步用每股未分配利润这个指标与是否分红之间的关系来判断未分配利润的质量,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每股未分配利润”很高,但它既不扩大再生产,又多年舍不得给股东分红,这样的公司大多存在财务造假问题,这些“高额利润”很可能是通过财务造假得来的。
综上,企业不愿意分红的几个原因一般如下:
1.没能力分红。这些赚不了钱的企业,当然也拿不出钱来进行分红。
2.没钱分红。公司表面盈利,但实际上没有现金流入企业。利润的水分较高,挤不出奶给投资者。
3.尚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这些企业不应该分红,应该把利润进行再投资。因为再投资能充分发挥企业的产能,能让投资者充分享受未来的丰厚利润。
2018年即将到来,再过几个月又是新三板公司公布年报,向投资者回报一年劳动成果的时候。其实,公司有盈利不一定会分红,也有可能将现金再次用于投资、还债或者生产环节中,所以分不分红不能作为评判企业好坏的独立指标。此外,获得分红是股东的权利,股东需要合理使用自身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股东分红要看现金流吗

2. 股东分红属于现金流吗

现金流量表中,分配股利或利润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金实际收到股款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现金(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等。
一、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
(一)内源融资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1、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2、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
3、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
二、现金流量的分类都有哪些
现金流量的分类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一、现金流量图的作用如下:
1、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评价企业未来产生现金净流量的能力;
2、评价企业偿还债务、支付投资利润的能力,谨慎判断企业财务状况;
3、分析净收益与现金流量间的差异,并解释差异产生的原因;
4、通过对现金投资与融资、非现金投资与融资的分析,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
二、现金流量的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经营活动包括所有经营活动,其中经营性租赁除外;
2、本项目不包括随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一起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本项目应包括收回前期的货款和本期预收的货款;
4、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本项目中扣除。
综上所述,现金流量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类。
三、企业上市融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在判断自己是否具备上市融资的条件时,至少需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1)主体资格方面。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满3年;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2)独立性方面。企业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企业的资产应当完整,人员应当独立,财务应当独立,机构应当独立、业务应当独立。
(3)规范运作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财务与会计方面。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投向方面。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3. 股东分红怎么打款

备注写:股东XX合作款。一般以货币出资是出资中最普遍的,此类出资没有溢价,简单好操作,只要资源来源属于股东的合法来源即可。在股东打款的时候一定需要股东本人的账户打入公司的基本户,打款的时候要必须备注“合作款”或“出资款”,也就是说摘要一定有这几个字,也可加入合作人的姓名,否则你的出资在法律认定出资有瑕疵,需要采取很多补正措施的。【摘要】
股东分红怎么打款【提问】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回答】
您好?股东分红怎么打款?摘要写什么?【提问】
【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股东分红做的会计分录:

1、计提分红款: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结转

2、应付分红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回答】
银行汇款时摘要怎么写【提问】
备注写:股东XX合作款。一般以货币出资是出资中最普遍的,此类出资没有溢价,简单好操作,只要资源来源属于股东的合法来源即可。在股东打款的时候一定需要股东本人的账户打入公司的基本户,打款的时候要必须备注“合作款”或“出资款”,也就是说摘要一定有这几个字,也可加入合作人的姓名,否则你的出资在法律认定出资有瑕疵,需要采取很多补正措施的。【回答】
我说的是利润分红喔,不是入资【提问】
利润分红给股东,银行辉款摘要怎么写?【提问】
汇款【提问】
股东分红会计分录摘要怎么写

1.分配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2.同时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3..发放股利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现金

贷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4.《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回答】
可能是我没表达清楚[捂脸]我的意思是银行汇款时用途写什么【提问】
写工资,还款,报销都可以的【回答】

股东分红怎么打款

4. 盈利分红和流水分红的区别

盈利分红
盈利分享制又称盈利分红或劳动分红制,是指企业每年年终时,首先按比例提取一部分企业总盈利构成“分红基金”,然后根据雇员的业绩状况确定分配数额,最后以红利形式发放的劳动收入。

1、 劳动分红是对企业年终净盈利的分配,属于企业内部再分配,一般不进入工资成本;而工资和奖金是预支的人工成本,属于生产费用,在企业初次分配中进行。
2、 劳动分红是对企业剩余劳动成果的分配,分红的数量和规模受企业扩大再生产投资的影响,二者是彼此消长的关系。而工资和奖金是定额和超额劳动的报酬,受劳动力日常供求状况和劳动力价值的影响。
3、 劳动分红一般不与雇员的劳动成果直接挂钩,而与个人工资收入基数有关,它对劳动者的激励作用不同于基本工资和奖金。

流水分红
流水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流水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
流水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流水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流水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流水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

5. 股东分红是怎么样的

(一)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则,即股东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由于股东大会的表决实施资本多数决的原则,所以,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往往成为大股东变现或操作股价的工具。在公司运作中,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但却以各种理由不正当的拒绝向股东派发盈余,从而引发的纠纷。
(三)股东的盈余分配权(股东分红权)诉讼救济途径:
当公司具备上述的利润分配条件,股东可以依法提起盈余利润分配诉讼;当公司过分提取任意公积金或以其它形式侵害股东的盈余分配权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资本多数决滥用,股东大会决议侵犯股东正当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撤销之诉或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确认之诉,同时请求分配股利。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一方面,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性质;另一方面,股权还具有对公司事务进行参与、管理的性质。对上述两个方面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均有明确规定。其中,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分红权以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而诸如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救济权以及提议召开、召集、主持股东会的权利等则属于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参与和管理权。

股东分红是怎么样的

6. 股东分红是怎样的

1,公司的分红时间由公司依经营情况确定,一般公司会按季、半年、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只要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有税后利润,公司就可以给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法》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一、股东分红的条件有哪些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1)公司当年有利润;
(2)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1)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2)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
(1)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2)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3)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二、股东分红免个人所得税吗
不免。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5、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如果分红超过12万,该股东需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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