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

2024-05-17 19:47

1. 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

是银行间主体,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投资基金市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其中,银行问市场是债券市场的主体。拓展资料: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个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可以为全社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是社会经济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准,因此债券市场也是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可以说,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构成了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基础。根据债券的运行过程和市场的基本功能可将债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债券市场债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是发行单位初次出售新债券的市场。债券发行市场的作用 是将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等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分散发行到投资者手中。债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指已发行债券买卖转让的市场。债券一经认购,即确立了一定期限的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债券流通市场,投资者可以转让债权。把债券变现。  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辅相成,是互相依存的整体。发行市场是整个债券市场的源头,是债券流通中场的前提和基础。发达的流通市场是发行市场的重要支撑,流通市场的发达是发行市场扩大的必要条件。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中场。柜台市场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许多证券经营机构都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债券买卖。在柜台交易中场中,证券经营机构既是交易的组织者,又是交易的参与者,此外,场外交易中场还包括银行间交易市场,以及一些机构投资者通过电话,电脑等通讯手段形成的市场等。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根据债券发行地点的不同债券市场可以划分为国内债券市场和国际债券市场。国内债券市场的发行者和发行地点属于同一个国家,而国际债券市场的发行者和发行地点不属于同一个国家。

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

2. 债券发行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谁

   
     简述债券发行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答: (1)发行人,即债券的发行者。他们是资金的需求者。发行者主要是 *** 、企业和金融机构。
    (2)投资人,即债券的购买者。他们是资金的供给者。投资人多为社会公众、非盈利性社团组织。
    (3)中介机构,主要有专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
   
    (4)签证人。
    (5)保证人。
    
    
     
  

3. 我国国债交易的参与主体有哪些?

参与主体包括从事国债承销业务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按机构类型看,主要包括中资银行、证券公司、外资银行、保险公司以及政策性银行等各类机构。
       场外市场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同时,场外市场还包括主要供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参与的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机构投资者作为理性的市场参与主体,已经成为国债市场的主流。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逐步发展,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的类型逐渐增多,国债的投资者也逐步多元化。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例,截至2012年末,市场交易主体从启动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增加到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上万家。其中,商业银行持有国债最多,占比69.44%;特殊结算成员持有国债占比22.64%;保险机构持有国债占比4.49%;各类基金持有国债占比1.52%;证券公司持有国债占比0.04%。

我国国债交易的参与主体有哪些?

4. 债券的发行主体有哪些?

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都很可靠。
根据发行主体,债券主要分为了三类,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
政府债券一般指的就是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可想而知,这类债券的安全性一定是相当稳妥的了,不过收益相较于其他两类债券也会低一些。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收益和风险都是居中的。
公司债券在我国又分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主体是国字号的企业或机构,公司债券的主体是上市公司,其风险也会高于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

5. 债券发行主体包含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1、股份有限公司;2、国有独资公司;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项重要手段,公司债券主要特点为:1、有偿还性,它是一种信用工具,发行人承诺在预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2、有流通性,公司债券可以转让;3、比较安全,公司债券与公司业绩没有直接联系,与股票相比,风险较小;4、收益比较稳定,因为它有固定的利率,定期获得利息,还可以在流通中赚取价格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一百五十四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债券担保情况;(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净资产额;(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债券发行主体包含哪些

6. 债券市场各方参与者应有新对策

投资者应进一步关注风险。2015年以来,我国央行基准利率多次下调以及股市的大幅波动助推了债券市场走牛,债市火爆行情使众多投资者从中获益,同时债券创新产品的层出不穷,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可供选择的债券投资标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今年以来债市信用风险事件不断发生,打破“刚性兑付”已经成为共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应进一步关注债券信用风险的变化,尤其是产能过剩行业、部分强周期行业以及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所发债券,做到合理配置资金,分散投资风险。
对于发行人来说,公司债和超短融的发行主体扩容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放量发行,为发行人增添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债券发行审批逐渐向注册制的转变也为发行人增加了一定的发行便利,减少了融资的时间成本,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直接融资。在此背景下,建议债券发行人根据所属行业、自身经营特点和债务结构等方面选择适当的债券品种和期限,合理规划自身总体债务规模和结构,以达到既降低融资成本又能预防和化解自身信用风险。
评级机构应该更专业。目前我国市场上存在评级虚高、评级结果区分度不够(例如短融债项级别一般均为A-1级)、信用风险揭示程度不足等问题。随着债券发行量的不断增长,特别是在未要求必须进行评级的超短融、私募债等产品的快速发展以及风险事件频发的背景下,评级机构要顺应市场的发展,必须要在提高评级方法的科学性、强化评级结果的区分度、揭示和预警信用风险、扩大评级产品种类等方面进行改进。例如针对短融增加A-1+的信用等级符号,以加强短期债券的信用风险区分度;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公告,加强对风险事件的风险揭示;加大评级质量的检验频率,确保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研究提供不考虑外部支持情况下企业自身偿债能力的财务实力评级或流动性评级等新的评级产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风险参考。

7. 有资格发行债券的主体有哪些

有资格发行债券的主体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证劵法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期计息银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债券票面金额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方法应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计提利息及摊销溢价、折价时,应区别情况处理:面值发行债券应计提的利息,借记"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溢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溢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按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借记"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等科目,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折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和应计利息之和,借记"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科目,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折价),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有资格发行债券的主体有哪些

8. 债券市场有哪些种类?各债券市场有什么作用?

      (1)按运行和功能分      根据债券的运行过程和市场的基本功能,可将债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中场。      债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是发行单位初次出售新债券的市场。债券发行市场的作用是将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等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分散发行到投资者手中。      债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指已发行债券买卖转让的市场。债券一经认购,即确立了一定期限的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债券流通市场,投资者可以转让债权。把债券变现。      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辅相成,是互相依存的整体。发行市场是整个债券市场的源头,是债券流通中场的前提和基础。      发达的流通市场是发行市场的重要支撑,流通市场的发达是发行市场扩大的必要条件。      (2)按市场组织形式分      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义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      场外交易中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中场。柜台市场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许多证券经营机构都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债券买卖。在柜台交易中场中,证券经营机构既是交易的组织者,又是交易的参与者,此外,场外交易中场还包括银行问交易市场,以及一些机构投资者通过电话,电脑等通讯手段形成的市场等。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      (3)按债券发行地点分      根据债券发行地点的不同,债券市场可以划分为国内债券市场和国际债券中场。国内债券中场的发行者和发行地点同属、个国家,而国际债券市场的发行者和发行地点不属于同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