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房倒塌事件谁知道?

2024-05-01 11:07

1. 上海楼房倒塌事件谁知道?

 继续关注上海楼房倒塌事件的最新情况。昨天早上5点多,上海莲花河畔景苑住宅楼在建13层楼房整体倒塌。目前对楼房倒塌原因的调查仍在进行,而对于小区业主要求退房等要求,有关部门表示,将尽快对业主诉求给出答复。

  被警戒线严密封锁起来的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今天格外安静,只有几台挖土车在紧张作业。

  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公司工程人员周敏勇说:“我们回填了五六千方土,回到原来那个坑里面(那个坑是挖来做什么的)他们是做地下车库的/回土,保那幢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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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花河畔景苑业主说:“这个房子住进去有(心理)阴影的,想法就是退房。”

  莲花河畔景苑业主说:“按市价退赔给我们,按目前的市价,我要的是房子/ 我们都是要买房结婚的,对我们来说,真的是一下子把所有计划都打乱掉了。”

  记者看到,今天一个上午,退房咨询点已经接受了七八十位市民的退房申请。有关部门表示,将尽快对业主诉求给出答复。

上海楼房倒塌事件谁知道?

2.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事件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 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3. 上海倒塌楼盘事件是怎么回事啊?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分析上海莲花楼倒塌原因。 分析原因:  1.没有设置地下室,导致稳定性不够,倾覆弯矩全部吃在脆弱的桩上。  2.桩数量远远不够,设计桩的数量完全没有考虑高层建筑不设置地下室而产生的稳定性不利影响,整体倒塌的脆性破坏说明桩的数量远远不够。  3.违规采用短桩,这样的高层建筑在上海是要选择大直径桩打到基岩做持力层的,本工程设计师竟然选用摩擦短桩,而且数量也少,这样的桩型很容易受表层土壤影响,是导致房屋倒塌最直接的原因  上面三点导致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在其余几栋楼也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另外几栋楼是绝对不能住人的,必须要安全爆破!  另外,从倒塌后上部结构还这么好说明施工质量不差的,全部责任在于设计,绝对是设计的问题!!!   其余什么河道边上,下大雨,土质不好,什么桩没用钻孔桩都是外因,根本内因就是上面三点,直接责任人就是设计院的结构工程师  从建筑到河道的距离来看,河道维护墙倒塌与否对于这样的高层打桩建筑影响很小的,根本问题还是建筑本身的问题  把责任推卸到什么河道弯曲,什么桩型没选择好,什么地基土疏松都是无稽之谈,根本就不懂得结构  还有的所谓结构工程师胡扯到什么不均匀沉降上了,这就是小学生的水平了,这样的脆性倒塌说明建筑的稳定性都有问题,还胡扯什么不均匀沉降,就如医生诊断癌症晚期患者说他主要问题是痔疮一样的可笑  如果能设置地下室或者基础埋设深一点,管桩多打一点,打深一点是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的,杭州很多建筑是建设在江边,湖边,河边的,基本是不会受河道下雨不下雨,塌陷不塌陷影响的,基本问题还是在建筑本身结构设计有重大缺陷。 参考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祝你愉快。(*^__^*) 嘻嘻……

上海倒塌楼盘事件是怎么回事啊?

4.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楼盘倾倒

 2009年6月27日凌晨5点30分左右,当大部分上海市民都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家住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附近的居民却被“轰”的一声巨响吵醒,伴随的还有一些震动,没多久,他们知道不是发生地震,而是附近的小区“莲花河畔景苑”中一栋13层的在建的住宅楼倒塌了。事故发生在淀浦河南岸的“莲花河畔景苑”,发生倒塌的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由上海众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开发商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7日上午9时15分许,记者在现场看到,倒塌的庞然大物横“躺”于地,所幸周边数栋在建楼房未受损。救护车已到达现场,消防人员从倒塌楼房中抬出一名工人,该工人已宣告不治。警方透露,在事故中丧生的工人为安徽籍民工,事发时正在楼里取工具。死亡原因是重压致死。记者当日在现场看到,该栋楼整体朝南侧倒下,13层的楼房在倒塌中并未完全粉碎,但是,楼房底部原本应深入地下的数十根混凝土管桩被“整齐”地折断后裸露在外,非常触目惊心。该小区临河原本有六七栋在建的13层小高层,远远望去,沿河的这排楼房之间出现了一处“空当”。记者采访了现场施工的工人,据称,死者是昨早到倒塌大楼安装门窗的。另一位工人早上5时30分正在距倒塌大楼20多米处工作,他亲眼目睹了大楼倒塌的过程:“一开始看到大楼向南倾倒,不到半分钟,就整个儿倒了下来,工人们都拼命往外逃。”工人朱师傅说,当时他正在距离大楼20多米处的地方捆扎钢筋。“我抬头一看,这栋楼正向南面倾倒,我看情况不妙,拼命往边上逃。”朱师傅总算逃过一劫。然而,一名27岁的安徽籍安装工人小肖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如果他晚点进去,说不定就能逃过这一劫。”工人小许告诉记者,工人们一般都是6点左右进工地。而事发时为5点半,当时小肖和其他3名工人一起进楼拿安装钢窗的设备,岂料,房屋突然倒塌,“楼房发生倾斜时,工人们四处逃散,当时其他几名工人都是往北面逃的,而小肖却往南逃,等发现方向反了时,已经来不及了,人被埋进了泥土堆里……” 在事发现场,有些人眼睁睁看着13层高楼眨眼间倒塌。人群中有一位中年妇女显得惊魂未定,面色显得有些紧张不安。记者上前询问得知,她亲眼见到那幢楼房倒塌,吓得还没缓过神儿。“我就住在旁边的小区罗阳五村,跟这个倒的楼就隔了一面墙。”中年妇女指着自己的家跟记者说,“每天我都早起,出来锻炼身体。当天早晨大概五点多,不到六点的时候。我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巨响,我扭头看过来,把我吓坏了。只见13层的高楼一下子就倒了,速度特别快,眼前的楼一下子就没了。我真是被吓傻了,腿一直发抖,路都不会走了。” 这位目击者说,她特别担心自己住的楼房会不会受到影响,毕竟与倒塌的楼房离得太近了,所以心里一直也不安,还有些害怕。居民薛阿姨告诉记者,2009年6月27日早上5时37分左右,她还在睡梦中,感觉到床体在震动,当时还以为是地震。 据悉,与工地临近的一学校已经进行了紧急疏散,附近小区的135户居民也已被疏散,有关部门在闵行区罗阳小学设立了临时安置点,安置此次事故中受影响的居民。记者抵达罗阳小学看到,华宝小区92号到100号的居民已被安置在校园内的大礼堂中,此处配备了相应的设施和工作人员。当天下午2点30分许,罗阳七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始统计转移安置的名单,将居民从罗阳小学安置点转移到附近的酒店。据了解,每天每户安置费100元,每顿餐饭标准10元。 2009年6月27日,记者拨打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拨打公开售楼电话始终是忙音。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连根倒地的地基桩体上,部分混凝土横切面在巨大力量的拉扯下,似乎出现少量蜂窝状空缝。记者还看到,作为地基桩体最为关键的力量支撑,暴露在外的地桩钢筋有拇指般粗。在倒塌大楼的底部,地基桩体散落一地。这些桩体基本为圆柱形的,有些是实心的,有些则为空心。在有些“圆柱体”的横截面上出现了一些小小的细孔,显得有些稀疏。

5.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事故善后

莲花河畔景苑除了倒覆的七号楼以外,其他在建的还有10栋楼。截止到2009年06月27日晚上6点钟,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覆的7号楼以外其他在建的10栋楼均没有发现倾斜以及沉降的问题。以上海建筑科学院、上海市地质勘察研究院为主体的权威部门也已经进行了一个前期的检测,对周边发生事故的周边小区,道路还有地下的煤气管道,电缆水管检查,确认是否出现渗透,断裂,移位的问题。据了解,完全符合安全的标准,发生再次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小。抢险施工队正在集中精力清理现场的土方,回填基坑,消除隐患,还将对其余的10栋楼以及沿线的防汛墙,周边居民的房屋、管线等进行不间断的监测。上海塌楼事故死者家属与善后人员发生冲突2009年7月4日7时40分许,该倒楼事故中死者肖德坤之母在闵行区虹梅南路莘朱路口西侧与梅陇镇政府负责事故善后处置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闵行分局梅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考虑到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影响交通,加上死者家属当时情绪激动,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双方人员劝至派出所调解接待室内了解情况,并安排人员为双方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死者家属离开派出所时情绪平稳,该事件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上海塌楼事故死者家属获赔77.5万2009年7月7日下午2时左右,肖德坤的父亲透露,当天上午儿子生前工作的装潢公司已答应赔偿,并表示家属已愿意签署赔偿协议。2009年7月7日下午5时,这家装潢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说,双方已经在梅陇镇司法人员的调解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并由肖德坤的父亲亲自签字。具体赔偿金额为77.5万元。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事故善后

6.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介绍

上海楼盘倒塌事件(Shanghai real estate collapse of the incident;Shanghai collapse estate event )。 上海楼盘倒塌事件,又名“上海楼盘倒塌事故”,是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13层住宅楼于2009年6月27日清晨连根“卧倒”的事件。

7. 上海楼房倒塌5人遇难事故原因?

近日,上海楼房倒塌5人遇难 搜救结束事故原因调查中
2017年22日凌晨3点06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截至2017年22日(22日)零时三十分,现场搜救结束。共搜救出6人,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一人还在全力抢救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区镇两级已建立善后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2017年7月21日15点50分许,曹安公路华江路口一幢3层楼房部分倒塌。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急赴现场应急救援。截至今日零时三十分,现场搜救结束。共搜救出6人,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一人还在全力抢救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区镇两级已建立善后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希望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上海楼房倒塌5人遇难事故原因?

8. 上海倒楼事故的事件后续

 7月4日7时40分许,该倒楼事故中死者肖德坤之母在闵行区虹梅南路莘朱路口西侧与梅陇镇政府负责事故善后处置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 闵行分局梅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考虑到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影响交通,加上死者家属当时情绪激动,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双方人员劝至派出所调解接待室内了解情况,并安排人员为双方人员制作询问笔录。7月7日下午2时左右,肖德坤的父亲透露,当天上午儿子生前工作的装潢公司已答应赔偿,并表示家属已愿意签署赔偿协议。下午5时,这家装潢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说,双方已经在梅陇镇司法人员的调解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并由肖德坤的父亲亲自签字。具体赔偿金额为77.5万元。 7月11日下午3时,在张慕村召开倒覆楼业主沟通会,公布倒覆楼理赔初步方案。开发商制订的理赔方案分A、B两套,供倒覆楼业主选择。按方案A,业主可退还房款,并根据合同约定得到一定赔偿。根据方案B,倒覆楼的业主,可在目前莲花河畔景苑100多套未售房屋中,选房置换。但显然两个初定的赔偿方案并未得到现场业主的认同,距离会议原定时间过去20分钟,业主和开放商方面的协商会仍然处在僵持中。16时07分:目前会场内的协商正在进行。而在场外的27户7号楼的购房者情绪激动,表示对今天的协商安排不满,仍然拒绝参加协商。12日下午,在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协调下,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业主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未倒塌房屋业主,推出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引入退房机制三种预售合同后续履行方案。第一种方案是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适当让利。具体让利额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折让。开发商称,选择这一方案的业主,如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则按照开发商已公布的“7号倒覆楼退赔方案”执行。第二种方案是业主坚持解除合同,开发商退本返息。开发商表示,如购房者坚持解除合同,鉴于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公司同意退还本金,以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第三种方案是业主坚持退房,由开发商引入“第三方收购”。开发商称,如业主坚持要退房,开发商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并由该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但是,几乎所有的业主都对开发商提出的三种方案持反对意见,并且,业主认为5%的补偿金额过低开发商没有诚意进行协商。从业主上传到新浪论坛的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来看,今天下午到场的业主情绪比较激动,开发商代表公布完赔偿方案后已离开现场。 尽管上海市政府在最快时间里就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及处理等诸多事宜都有所交代,然而,积压在人们心头的疑云并未完全消除,甚至还有新的疑问油然而生。疑问之一;事故原因真的已经明确无误?此次公布的事故直接原因只是重申了此前7月3日上海市政府公布的倒楼事故调查结果,即倒楼原因仍是“大楼两侧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移位”。不同的只是增加了六个“间接原因”,均是相关施工各方的主观作为。问题是,在上述官方调查结果出来后的大半个月中,已有许多人士多方予以质疑,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有专业人士疑惑,堆土最高10米、加上基坑开挖4米多,14米左右的土压差很难达到官方分析的3000吨侧向力;二是事故原因过于简单,希望能公布勘测报告内容,特别是相关具体数据;三是两次原因公布均是在肯定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之下,而舆论和业主普遍对施工质量有所疑问。当然,政府方面聘请的确是专家、甚至还请出了一位院士,提出的倒楼原因也不无道理。问题在于,明明知道各方对此仍有怀疑,为何不在此次以市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予以积极回应?疑问之二:“镇长助理”真是私下任命?网民诟病最多的是梅都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阙敬德身兼多职,诸如梅陇镇资产公司总经理、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沪杭磁浮工程动拆迁工作的闵行指挥部梅陇镇办公室工作组组长、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占大股份的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这一系列头衔有着一个共同背景,那就是与官方关系密切。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被抛出的一个堪称“重磅炸弹”的消息是:阙敬德的“镇长助理”一职是该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越权、违规提名后任命的,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因而并非公务员。或许在官方看来,这是撇清这一事故官方背景的最有力证据。然而,这一宣布反而引起人们更多疑虑。单从已经公开的新闻内容,人们看不出这位蔡书记究竟是如何“越权、违规提名后任命的”。仅凭常识判断,一位镇党委书记提名一个镇长助理,似乎很难说得上是什么“越权、违规”。因为,按照官场潜规则,“一把手”即使是提名其副手如副书记、镇长,也都是常有的事,不会算作“越权、违规”,更何况只是一个镇长助理!更搞笑的是所谓“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或许“也未上报”确是事实,但并不意味着区委组织部真的不知情。因为,按照现有体制,该镇党委是闵行区委组织部的直接下属单位,并非隔了几层。连网民都能轻而易举从网上公开信息中查到这位“镇长助理”,区委组织部竟然会被那个镇党委书记蒙骗至今,不到出事还不知道这位直接下属官员做了如此“越权、违规”之大事,这能让人相信吗?疑问之三:那么多“违规”、“违法”之事为何事先没有一点察觉和纠正?在此次公布的处置结果中开列的6大“间接原因”,涉及了发包方、总包方、施工方、监理方、管理方的种种违规、违法行为。可以说,这一事故是“多方配合、共同导演”的一出悲剧,缺少了任何一方,或者说,只要其中的任何一方认真履行规则,事故便不会发生。然而,在指出这些事实并做出相应处罚之后,人们看到的只有照例的“整改措施”,而这些“措施”往往只是就事论事的对已有规则的重申,看不到为何这些既定规则往往不被重视、甚至不予执行、却都能堂而皇之过关的必要解释和说明。不知相关方面是否了解,其实民众不只是关注这一事故的调查和处置结果,更关注的是自己居住的楼房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隐患,是否也要等到发生重大事故了才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这一事故造成的人们对上海现有房屋质量、对上海官方监察系统信任度的急剧下降,或许是更为沉重的话题。官方不予回应,或者刻意回避,只会增加人们更多疑虑。疑问之四;“从重从快”是否是处置突发事件的良方?此次上海倒楼事故的处置不可谓不快。从发生事故之后仅仅半个月便由专家出面公布事故调查原因;仅仅一个月,便出台了市府对整个事故的调查结果和处置意见。上海媒体在事发之后,曾专门发表了一组对政府关于这一事故处置的“专家点评”,其中第一条即是“处置要快:抓‘黄金24小时’”。称:“突发事件的处置有‘黄金24小时’之说,政府处置得越快损失就越小,群众的安全就越有保障。在此次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上海市和闵行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应急处理是比较到位的。”这位专家或许忘了一点:所谓“突发事件”多种多样,并非一概适用“黄金24小时”。以此次倒楼事故处置而言,抢险救灾、承担责任、安抚民众等等事宜,确实需要及时、到位;但要真正查出缘由、判明责任,因为涉及官、商、民诸多利益,涉及水文地质、复杂技术,也涉及业界体制深苛重症,是急不出、也快不了的。假如抛开程序、省略步骤,为快而快,结果就会如此次事故处置这样,不仅没能真正解疑,还会使人生出更多疑惑。仅以如此高速完成对涉及官员的处置为例,是否符合官员任免、处分制度规定的必要程序,就值得质疑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