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来源

2024-05-16 03:29

1. 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来源

香港是自由港,对进口货物并无徵收关税。
但有數類在香港使用的货品,不論是从外地输入或在本港制造,均须课税。这些应课税品是烟草、酒精浓度以量计多於30%的酒類、甲醇、飞机燃油、汽油以及轻质柴油。所有输入、输出、制造或储存这些货品的商号,均须領有牌照。
差饷 是政府根据评定的应课差饷租值,按一个百分率向房地产物业徵收的税项。简言之,应课差饷租值是预期物业每年可得的合理租值。应课差饷租值每年随市面租金的变动作全面重估。现行的「差饷估价册」由2011年4月1日起生效。
差饷徵收率由立法会议决订定。现时的差饷徵收率为5%。
地租 是在新土地契约的批租年期内或无续期权的土地契约的续期年期内,向政府缴纳的租金。这项租金每年按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的3%徵收,并随应课差饷租值的变动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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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是就身故者在本港遗下的财产徵收的税项。自2006年2月11日开始,香港已取消遗产税,在该天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遗产无须缴付遗产税。
涉及不动产转让、租约及股份转让的各類文件,均须缴纳定额或从价印花税。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後取得的住宅物业,如在取得後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转让交易须在从价印花税之上另徵「额外印花税」。
入息及利得税根据《税务条例》徵收。香港实行分類税制, 纳税人按三种不同的入息來源的评税缴付税款。该三种入息來源分别为营业利润、薪酬及物业收入。此外,个人可按个人入息课税办法,将从各來源所得的总入息合并课税。
利得税是向在本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於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的公司所徵收的税项。法团以外人士的利润按1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而法团的利润则按16.5%的税率缴纳。应评税利润是按课税年度内有关会计年度所赚的利润评算。由法团支付的股息无须预扣税款,而从法团收取的股息亦可获豁免缴税。
薪俸税是就於香港产生或得自本港的入息徵收的税项。薪俸税按累进的税率计算,减去扣除及免税额後的入息,每四万元的税阶分别徵收2%至17%不等的税款,但税款总额不得超过未减去免税额前的入息的15%。
物 业 税 是向本港土地业权人及樓宇业主徵收的税项, 税额是按租金收入减去20%的修葺及支出免税额後,再以标准税率15%计算。在本港营业的法团,其名下物业均获豁免物业税,但來自物业的利润,则须缴纳利得税。
政府的其他收入來自汽車首次登记税、飞机乘客離境税、罚款、没收及罚金、专利税及特权税、从物业、投资及土地交易所得的收益、偿还垫款及捐赠款项,以及政府公用事业。此外,部分收入來自提供各類货物与服务的收费。

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来源

2. 香港的财政收入要上缴国库吗?

按照1997年《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保持财政及货币独立,香港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需要上缴。中国中央政府也不能在香港征税。由于无需上缴,香港政府常有盈余、少有赤字,令财政储备不断累积,至2019年1月更达到1.2万亿元的历史高位。香港的经济①自由度高,投机性较强,易受外部因素冲击。香港是世界上功能最齐全、自由度最高的自由港。根据美国传统基金会公布的2007年度《全球年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香港连续13年获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在香港,任何个人、团体只需向公司注册处缴纳少量费用便可自由开办公司,也可自行决定企业是否存废。除违禁品和限制性行业外,企业经营高度自由。香港对本地资本和外来资本一视同仁。香港对有形贸易基本没有管制,对本地厂商出口商品提供任何优惠和特权,对进口商品不设关税壁垒;对于无形贸易,包括海运、陆运、空运、旅游、消费、保险等也都没有管制。香港的金融市场高度开放,资金来去自由;人员进出也十分便利。香港经济活动虽然十分自由,但投机性强,炒风极盛,这就加剧了市场波动,并助长了经济泡沫的膨胀。另一方面,由于服务业在经济中比重过大,而服务对象以境外客户为主,因而容易受到来自外部因素的冲击,进而影响到整体经济的稳定。②经济高度外向化,依赖性很强。香港经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技术和设备以及生活消费品绝大多数依赖进口,而香港生产的产品绝大多数输往境外。由于香港的经营环境高度自由,各种不同来源、不同性质规模的资本可以在香港公平竞争和自由运作,加上资金调拨、货物进出和人员往来自由灵活,使香港形成了世界上罕见的、各类资本高度参与的资本结构。这种经济与资本构成的高度外向化,使香港经济严重依赖国际市场的兴衰,也极易受外部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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